云南可保煤矿有限公司皂角露天坑关闭退出煤炭产能指标二次挂牌
云南可保煤矿有限公司皂角露天坑关闭退出煤炭产能指标二次挂牌
产权转让公告 | ||||||
项目名称 | (略) 皂角露天坑关闭退出煤炭产能指标(二次挂牌) | |||||
资产类型 | 产能指标 | |||||
转让底价 | *.*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进入公告延长期后,以e交易页面公示的本项目公告截止日期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转 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 承诺 |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云南省产 (略) ,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8H | |||||
注册地 | 云南省宜良县汤池镇禾登村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安勇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
批准机构 | 云南省 (略)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值 | *万元 |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7日 | |||||
核准(备案)单位 | 云南省 (略) | |||||
核准(备案)文号 | MCBA-2024-008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6月26日 | |||||
标的情况及列表 | ||||||
本项目标的为 (略) 皂角露天坑关闭退出原始煤炭产能指标*吨/年。 | ||||||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整体进行转让。 2.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所示: (1) (略) 原名云南省可保煤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已关闭退出的 (略) 皂角露天坑原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云南省可保煤矿皂角露天坑。矿山在 2007年4月16日首次核定生产能力时煤矿名称为东源集团可保煤矿皂角露天坑(核定生产规模为*吨/年)。根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生产能力复核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云煤行管〔2008〕23号)文件,2008年6月11日东源集团可保煤矿皂角露天坑重新确认的生产能力为 *吨/年(增加了10 万吨/年)。2018年7月云南省可保煤矿改制时更名为 (略) ,采矿许可证证载矿山名称变更为 (略) 皂角露天坑。因矿山生产能力一直都是*吨/年,不需要重新核定矿山生产能力,故无法重新办理与采矿许可证上矿山名称完全一致的矿山生产能力复核证书。 (2)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 (略) 关于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折算的情况说明》,可保煤矿皂角露天采矿许可证于1993年12月30日取得(滇采证煤字〔1993〕第085号),矿山规模*吨/年,开采至矿山关闭一直维持*吨/年的生产能力,未进行过扩能技改,未享受过国家有关产能置换优惠政策,现因矿山资源枯竭关闭退出。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851号)及《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优化完善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云能源煤炭〔2022〕277号)等相关政策,可保煤矿皂角露天*吨/年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符合200%。 (3)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补充说明》、《 (略) 皂角露天坑闭坑验收专家组意见》和《 (略) 机构设置及定岗定员实施方案》,矿山已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矿山关闭的政策手续已报阳宗海管委会和云南省能源局进行批复。2024年3月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组对 (略) 皂角露天坑进行闭坑验收后出具了验收专家组意见。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查验本项目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同时,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知晓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及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4.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7.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 (略) 站公告为准。 | |||||
交易条件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 (略) 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包含: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应于《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e交易系统通知,一次性按标的成交价的【1%】通过e交易系统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成交价确定: 以《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成交价。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价款支付: 1.受让方应于《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云交所按照《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二)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三、标的交割: 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双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协作办理产能指标确认文件及产权转让交割的相关手续。受让方须在【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能指标置换工作,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等导致受让方无法办理煤炭产能指标置换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四、若因云南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转让方产能指标确认文件中明确该指标折算比例不能放大的,本次交易不成功,本项目《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自行解除,转、受让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由云 (略) 径无息退还至受让方。 五、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 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 |||||
特别说明: 1.受让方在收到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2.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 ||||
保证金金额 及交纳截止时间 | 缴纳金额:4000万元;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 |||||
处置方式 |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未按要求支付服务费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4.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 |||||
附件下载: 报名材料.pdf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南省产 (略)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祥云街59号国资银佳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咨询电话 | 08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产权转让公告 | ||||||
项目名称 | (略) 皂角露天坑关闭退出煤炭产能指标(二次挂牌) | |||||
资产类型 | 产能指标 | |||||
转让底价 | *.*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进入公告延长期后,以e交易页面公示的本项目公告截止日期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转 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 承诺 |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云南省产 (略) ,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8H | |||||
注册地 | 云南省宜良县汤池镇禾登村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安勇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
批准机构 | 云南省 (略)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值 | *万元 |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7日 | |||||
核准(备案)单位 | 云南省 (略) | |||||
核准(备案)文号 | MCBA-2024-008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6月26日 | |||||
标的情况及列表 | ||||||
本项目标的为 (略) 皂角露天坑关闭退出原始煤炭产能指标*吨/年。 | ||||||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整体进行转让。 2.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所示: (1) (略) 原名云南省可保煤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已关闭退出的 (略) 皂角露天坑原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云南省可保煤矿皂角露天坑。矿山在 2007年4月16日首次核定生产能力时煤矿名称为东源集团可保煤矿皂角露天坑(核定生产规模为*吨/年)。根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生产能力复核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云煤行管〔2008〕23号)文件,2008年6月11日东源集团可保煤矿皂角露天坑重新确认的生产能力为 *吨/年(增加了10 万吨/年)。2018年7月云南省可保煤矿改制时更名为 (略) ,采矿许可证证载矿山名称变更为 (略) 皂角露天坑。因矿山生产能力一直都是*吨/年,不需要重新核定矿山生产能力,故无法重新办理与采矿许可证上矿山名称完全一致的矿山生产能力复核证书。 (2)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 (略) 关于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折算的情况说明》,可保煤矿皂角露天采矿许可证于1993年12月30日取得(滇采证煤字〔1993〕第085号),矿山规模*吨/年,开采至矿山关闭一直维持*吨/年的生产能力,未进行过扩能技改,未享受过国家有关产能置换优惠政策,现因矿山资源枯竭关闭退出。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851号)及《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优化完善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云能源煤炭〔2022〕277号)等相关政策,可保煤矿皂角露天*吨/年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符合200%。 (3)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补充说明》、《 (略) 皂角露天坑闭坑验收专家组意见》和《 (略) 机构设置及定岗定员实施方案》,矿山已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矿山关闭的政策手续已报阳宗海管委会和云南省能源局进行批复。2024年3月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组对 (略) 皂角露天坑进行闭坑验收后出具了验收专家组意见。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查验本项目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同时,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知晓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及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4.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7.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 (略) 站公告为准。 | |||||
交易条件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 (略) 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包含: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应于《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e交易系统通知,一次性按标的成交价的【1%】通过e交易系统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成交价确定: 以《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成交价。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价款支付: 1.受让方应于《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额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云交所按照《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二)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三、标的交割: 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双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协作办理产能指标确认文件及产权转让交割的相关手续。受让方须在【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能指标置换工作,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等导致受让方无法办理煤炭产能指标置换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四、若因云南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转让方产能指标确认文件中明确该指标折算比例不能放大的,本次交易不成功,本项目《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自行解除,转、受让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由云 (略) 径无息退还至受让方。 五、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 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 |||||
特别说明: 1.受让方在收到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2.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 ||||
保证金金额 及交纳截止时间 | 缴纳金额:4000万元;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 |||||
处置方式 |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未按要求支付服务费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煤矿产能指标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4.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 |||||
附件下载: 报名材料.pdf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南省产 (略)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祥云街59号国资银佳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咨询电话 | 08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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