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5艘趸船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5艘趸船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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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标的名称 |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5艘趸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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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其他类 | 标的所在地 | 天津河北区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旅游(控股) (略) | 类型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13 | |||||||||
评估值(万元) | 709.94 | 账面价值(万元) | 483.09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其它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评估结论含增值税,税率为13%,但未考虑资产交易环节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的影响。 3、5艘趸船的所有权人均为天津津旅 (略) 。 (略) 码头趸船、天石舫码头趸船和天津站码头趸船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注明的产权人为天津 (略) ,产权人自2016年9月进行名称变更,由"天津 (略) "变更为"天津津旅 (略) ",未办理更名后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 4、 (略) 码头趸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国籍证书和内河船舶检验证书中建成日期为2015年9月,而实际启用日期为2013年9月。 |
标的描述 | 钢制趸船 ( (略) 码头、古文化街码头2、古文化街码头3、 天津站码头船、天石舫码头船均为证书名,与所在地点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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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08设备明细清单.pdf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津旅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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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河北区李公 (略) 码头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孙继强 | 成立日期 | 2009-07-13 | |||||||||
注册资本 | 5,*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250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小餐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餐饮服务;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旅游业务;住宿服务;港口经营;船舶改装;船舶修理;船舶制造;船舶设计;游艺娱乐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箱包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健身休闲活动;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租借道具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育赛事策划;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旅 (略) 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游艇租赁;船舶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旅客票务代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游乐园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剧本娱乐活动;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天津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旅游(控股)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19D | |||||||||
批准单位 | (略) 旅游(控股)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8-1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文件名称:《 (略) 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6艘趸船的批复》 文号:津旅集资【2024】11号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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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0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9-23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原件、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承诺函》、该项目公示期间内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并将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实物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和实际数量为准。转让资产明细清单与实物现状不符的,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挂牌价格。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原件。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董悦 ;电话:02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首期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天津产权规 (略) 径返还。 5、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除保证金外剩余首期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内,并按照合同约定将剩余交易价款12个月内分期汇入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内,并提供经转让方确认同意的担保函。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 ④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首期交易价款的;⑥出现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 7、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首期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9、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需提供该项目公示期间内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200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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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标的名称 |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5艘趸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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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其他类 | 标的所在地 | 天津河北区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旅游(控股) (略) | 类型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13 | |||||||||
评估值(万元) | 709.94 | 账面价值(万元) | 483.09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其它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评估结论含增值税,税率为13%,但未考虑资产交易环节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的影响。 3、5艘趸船的所有权人均为天津津旅 (略) 。 (略) 码头趸船、天石舫码头趸船和天津站码头趸船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注明的产权人为天津 (略) ,产权人自2016年9月进行名称变更,由"天津 (略) "变更为"天津津旅 (略) ",未办理更名后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 4、 (略) 码头趸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国籍证书和内河船舶检验证书中建成日期为2015年9月,而实际启用日期为2013年9月。 |
标的描述 | 钢制趸船 ( (略) 码头、古文化街码头2、古文化街码头3、 天津站码头船、天石舫码头船均为证书名,与所在地点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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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08设备明细清单.pdf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津旅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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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河北区李公 (略) 码头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孙继强 | 成立日期 | 2009-07-13 | |||||||||
注册资本 | 5,*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250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小餐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餐饮服务;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旅游业务;住宿服务;港口经营;船舶改装;船舶修理;船舶制造;船舶设计;游艺娱乐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箱包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健身休闲活动;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租借道具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育赛事策划;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旅 (略) 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游艇租赁;船舶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旅客票务代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游乐园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剧本娱乐活动;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天津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旅游(控股)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19D | |||||||||
批准单位 | (略) 旅游(控股)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8-1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文件名称:《 (略) 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6艘趸船的批复》 文号:津旅集资【2024】11号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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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0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9-23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原件、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承诺函》、该项目公示期间内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并将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实物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和实际数量为准。转让资产明细清单与实物现状不符的,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挂牌价格。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原件。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董悦 ;电话:02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首期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天津产权规 (略) 径返还。 5、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除保证金外剩余首期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内,并按照合同约定将剩余交易价款12个月内分期汇入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内,并提供经转让方确认同意的担保函。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 ④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首期交易价款的;⑥出现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 7、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首期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9、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需提供该项目公示期间内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200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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