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丹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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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丹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丹自然资告字[2024]4号)
丹自然资告字[2024]4号 2024年09月06日
经丹凤县人民政府批准,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2 宗地总面积: 5713.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丹凤 (略) (略) 交汇处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5713.3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31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 到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 到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30日在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缴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不接受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四)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踏勘,不自行踏勘视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 (五)丹凤县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丹凤县北新街东段
联 系 人:郭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0914--*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丹凤县
出让公告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丹自然资告字[2024]4号)
丹自然资告字[2024]4号 2024年09月06日
经丹凤县人民政府批准,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2 宗地总面积: 5713.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丹凤 (略) (略) 交汇处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5713.3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31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 到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 到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30日在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缴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不接受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四)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踏勘,不自行踏勘视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 (五)丹凤县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丹凤县北新街东段
联 系 人:郭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0914--* *
开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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