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区石鼓寺山门左侧大舞台后方3间店铺整体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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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区石鼓寺山门左侧大舞台后方3间店铺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略) 武功山风景区石鼓寺山门左侧大舞台后方3间店铺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 (略) 武功山风景区石鼓寺山门左侧大舞台后方3间店铺整体招租(出租底价:5.*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9-0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9-13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 (略) 武功山风景区石鼓寺山门左侧大舞台后方3间店铺整体招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现状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地理位置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3.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租金付至江西 (略) 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如不履约视同放弃承租权利,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出租方及其他相关方概不负责。 5.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后,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装修和基础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及破坏。承租方在装修施工所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6.禁止经营涉黄、赌、毒等违法项目和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危险化学产品。还应为萍乡武功山风景区游客提供紧急避难、物资补给、物资租赁等,并承担紧急救援点、生态维护点等职能。 7.消防、装修审批等相关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8.租赁期限为从项目成交之日的下月1号起算,至2027年5月31号,挂牌价为首年租金。 9.按景区管理条例规定,需缴纳文明诚信经营保证金1.*元。 1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 11.出租方将房屋钥匙交给承租方后,即视为完成标的物交付。 12.租赁合同期满,交清所有费用,在无违约的情况下,若出租方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可享有优先权。 13.因出租方景区业态需要,承租方经营品牌需为驰名商标的全国连锁餐饮品牌,且不得与现有入驻品牌相冲突。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于承租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获得授权,否则视为放弃承租,出租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14.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对该商铺的设计效果图,否则视为放弃承租,出租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15.本次挂牌出租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瑞华房 (略) 出具的赣瑞华资评报字(2024)第0841号资产评估报告。 16.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承租方需按租赁总期限成交总价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则承租方还须按租赁总期限成交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产权〔2020〕96号文的规定收取。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押金、文明诚信经营保证金等后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竞价策划中心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略) 武功山风景区石鼓寺山门左侧大舞台后方3间店铺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 (略) 武功山风景区石鼓寺山门左侧大舞台后方3间店铺整体招租(出租底价:5.*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9-0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9-13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 (略) 武功山风景区石鼓寺山门左侧大舞台后方3间店铺整体招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现状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地理位置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3.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租金付至江西 (略) 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如不履约视同放弃承租权利,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出租方及其他相关方概不负责。 5.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后,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装修和基础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及破坏。承租方在装修施工所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6.禁止经营涉黄、赌、毒等违法项目和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危险化学产品。还应为萍乡武功山风景区游客提供紧急避难、物资补给、物资租赁等,并承担紧急救援点、生态维护点等职能。 7.消防、装修审批等相关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8.租赁期限为从项目成交之日的下月1号起算,至2027年5月31号,挂牌价为首年租金。 9.按景区管理条例规定,需缴纳文明诚信经营保证金1.*元。 1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 11.出租方将房屋钥匙交给承租方后,即视为完成标的物交付。 12.租赁合同期满,交清所有费用,在无违约的情况下,若出租方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可享有优先权。 13.因出租方景区业态需要,承租方经营品牌需为驰名商标的全国连锁餐饮品牌,且不得与现有入驻品牌相冲突。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于承租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获得授权,否则视为放弃承租,出租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14.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对该商铺的设计效果图,否则视为放弃承租,出租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15.本次挂牌出租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瑞华房 (略) 出具的赣瑞华资评报字(2024)第0841号资产评估报告。 16.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承租方需按租赁总期限成交总价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则承租方还须按租赁总期限成交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产权〔2020〕96号文的规定收取。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押金、文明诚信经营保证金等后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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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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