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医院配套商业用房水果店三年租赁权
衢州市人民医院配套商业用房水果店三年租赁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10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9-24 |
出租标的地址 | (略) 柯城区白云街道闽江大道100号6幢2楼1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翁先生|联系电话:0570-*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使用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联系人 | 吴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柯城区闽江大道1 (略) (略)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 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首年),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主营销售新鲜水果、水果制品、水果礼盒、水果切配等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20%。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略) (略) 。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可提前1-3个工作日联系出租方(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70-*),由出租方带领竞买方现场勘查。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店面内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由商家自行修理。 11.租赁期间,为进一步提升商业整体服务或如果出现承租人在本招租场地所经营的服务项目不能较好满足患者、 (略) 职工等各类人群需求的情况下,出租方有权另增设商业经营场地(出租方也可能经营与现商业项目相同的业态),以满足需求。 12.租赁期间,出租方区域内的多家承租人经营业态出现相同时,由出租方及各承租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各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协调安排及管理。 ▲13.承租方连锁门店经营商品售价原 (略) 同品牌门店、同量、同质同价(交通枢纽、高档娱乐场所及五星级宾馆门店除外, (略) 没有的参照最 (略) 的同品牌价格),部分非连锁门店商品无对标资料的,可参照该 (略) 区知名品牌店 (略) 点的售价(比如水果店和芭乐水果店同量同质同价,面包甜品店和天真汉店同量同质同价等) 因特殊原因承租方需提高食品零售价的,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但售价的增幅原则不得超过5%。出租 (略) 场调研或承租方被有效投诉,若发现承租方经营商品售价高于上述约定的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每个合同年度内每发现一项扣除保证金2000元,第六次及以上每发现一项扣除保证金*元并要求停业整改,如整改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14.承租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场地完全处于医疗场所内,经营时不得干涉出租方工作作息时间的任何调整及影响正常的医疗活动;如遇出租方重大活动应积极配合出租方活动要求,服从出租方管理。 1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国家消防、治安保卫法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全面负责该房屋的消防、治安保卫、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员工疫情防控工作并承担责任。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给予损失方赔偿。 16.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火灾、物品失窃、人身伤害、人事劳资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7.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员工卡刷卡结算业务(智慧食堂刷脸系统),需自行 (略) (略) ,自行 (略) 消费机等。相关设备用于读取出租方员工IC卡、员工刷脸等信息,以便实现出租方员工一卡通账户在线结算及自动折扣的功能。 18. (略) 配套商业用房共9处公开招租,一位意向方限竞得本专场一处标段(即商铺),不得多得。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信守商业道德。具有良好合同履行能力。 ▲资格要求:主营销售新鲜水果、水果制品、水果礼盒、水果切配等 ▲执行方案: 1.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店铺的经营范围类似; 2.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意向方资 (略) 审核人员初步审核资质(资质文件支撑材 (略) 审核人员邮箱:*@*q.com,邮件内容标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质审核通过后会邮件及电话联系投标人);初步审核资质无误后意向方将店铺信息等内容通过浙交汇报名附件 (略) 产权交易中心复审。复审无误后,报名资质通过。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略) (略) 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2.授权委托书.docx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pdf 4.特别事项约定.pdf 5.实地勘察证明.docx 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略) 配套商业用房 租赁合同(样本).pdf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翁先生 | 电话 | 057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柯城 (略) 288号1号楼1415室 | 网址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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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9-24 |
出租标的地址 | (略) 柯城区白云街道闽江大道100号6幢2楼1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翁先生|联系电话:0570-*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使用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联系人 | 吴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柯城区闽江大道1 (略) (略)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 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首年),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主营销售新鲜水果、水果制品、水果礼盒、水果切配等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20%。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略) (略) 。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可提前1-3个工作日联系出租方(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70-*),由出租方带领竞买方现场勘查。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店面内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由商家自行修理。 11.租赁期间,为进一步提升商业整体服务或如果出现承租人在本招租场地所经营的服务项目不能较好满足患者、 (略) 职工等各类人群需求的情况下,出租方有权另增设商业经营场地(出租方也可能经营与现商业项目相同的业态),以满足需求。 12.租赁期间,出租方区域内的多家承租人经营业态出现相同时,由出租方及各承租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各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协调安排及管理。 ▲13.承租方连锁门店经营商品售价原 (略) 同品牌门店、同量、同质同价(交通枢纽、高档娱乐场所及五星级宾馆门店除外, (略) 没有的参照最 (略) 的同品牌价格),部分非连锁门店商品无对标资料的,可参照该 (略) 区知名品牌店 (略) 点的售价(比如水果店和芭乐水果店同量同质同价,面包甜品店和天真汉店同量同质同价等) 因特殊原因承租方需提高食品零售价的,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但售价的增幅原则不得超过5%。出租 (略) 场调研或承租方被有效投诉,若发现承租方经营商品售价高于上述约定的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每个合同年度内每发现一项扣除保证金2000元,第六次及以上每发现一项扣除保证金*元并要求停业整改,如整改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14.承租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场地完全处于医疗场所内,经营时不得干涉出租方工作作息时间的任何调整及影响正常的医疗活动;如遇出租方重大活动应积极配合出租方活动要求,服从出租方管理。 1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国家消防、治安保卫法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全面负责该房屋的消防、治安保卫、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员工疫情防控工作并承担责任。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给予损失方赔偿。 16.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火灾、物品失窃、人身伤害、人事劳资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7.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员工卡刷卡结算业务(智慧食堂刷脸系统),需自行 (略) (略) ,自行 (略) 消费机等。相关设备用于读取出租方员工IC卡、员工刷脸等信息,以便实现出租方员工一卡通账户在线结算及自动折扣的功能。 18. (略) 配套商业用房共9处公开招租,一位意向方限竞得本专场一处标段(即商铺),不得多得。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信守商业道德。具有良好合同履行能力。 ▲资格要求:主营销售新鲜水果、水果制品、水果礼盒、水果切配等 ▲执行方案: 1.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店铺的经营范围类似; 2.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意向方资 (略) 审核人员初步审核资质(资质文件支撑材 (略) 审核人员邮箱:*@*q.com,邮件内容标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质审核通过后会邮件及电话联系投标人);初步审核资质无误后意向方将店铺信息等内容通过浙交汇报名附件 (略) 产权交易中心复审。复审无误后,报名资质通过。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略) (略) 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2.授权委托书.docx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pdf 4.特别事项约定.pdf 5.实地勘察证明.docx 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略) 配套商业用房 租赁合同(样本).pdf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翁先生 | 电话 | 057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柯城 (略) 288号1号楼1415室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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