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体中心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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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体中心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奥体中心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浦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

2.2 项目编号:PWZB*GQ-2

2.3 项目地点: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指定位置。

2.4 租赁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共计24个月)。

2.5 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包,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一:体育场A2、A4、B1、C2;

标包二:体育场A1、A3、B2、C1;

标包三:体育馆A1、B1。

注:本招标项目每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即投标人可同时投标及中标全部标包。

2.6 投标限价:标包一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元;标包二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元;标包三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价)若低于上述限价的,视为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将否决其投标。

2.7 招标范围及内容:南京奥体中心大型活动期间体育场、体育馆商铺招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最新一期财务报表或者最近六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和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及食品安全等不良行为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承诺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第六章)。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2日17时00分之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 以“【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邮件后1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售价¥*/套,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 (略)

开户行: (略) 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请转账时备注“购买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招标文件”。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开具“个人”抬头发票。

4.3 投标事宜如有不解,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2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

(3)递交地点: (略) 建邺 (略)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南门)科技中心2楼2003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的。

5.3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 (略) 网站(http://**)、中国 (略) (http://**)和南京奥体 (略) 站(http://**)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参与几个标包投标),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日的前一日内到账。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 (略)

开户行: (略) 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请转账时备注“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所投标包号。

8. 现场踏勘

8.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之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时做了充分的考虑。

8.2 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应提前联系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1条)。踏勘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持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进入现场。请各投标人理安排相关人员,因不符合要求无法正常进行踏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名 称:南京奥体中心 (略)

地 址: (略) 建邺 (略)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

项目联系人:*工/025-*

踏勘联系人:赵经理/025-*

9.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浦 (略)

地 址: (略) 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联系人:朱工/025-*

邮 箱:*@qq.com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奥体中心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浦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

2.2 项目编号:PWZB*GQ-2

2.3 项目地点: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指定位置。

2.4 租赁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共计24个月)。

2.5 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包,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一:体育场A2、A4、B1、C2;

标包二:体育场A1、A3、B2、C1;

标包三:体育馆A1、B1。

注:本招标项目每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即投标人可同时投标及中标全部标包。

2.6 投标限价:标包一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元;标包二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元;标包三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价)若低于上述限价的,视为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将否决其投标。

2.7 招标范围及内容:南京奥体中心大型活动期间体育场、体育馆商铺招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最新一期财务报表或者最近六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和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及食品安全等不良行为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承诺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第六章)。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2日17时00分之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 以“【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邮件后1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售价¥*/套,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 (略)

开户行: (略) 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请转账时备注“购买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招标文件”。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开具“个人”抬头发票。

4.3 投标事宜如有不解,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2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

(3)递交地点: (略) 建邺 (略)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南门)科技中心2楼2003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的。

5.3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 (略) 网站(http://**)、中国 (略) (http://**)和南京奥体 (略) 站(http://**)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参与几个标包投标),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日的前一日内到账。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 (略)

开户行: (略) 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请转账时备注“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商铺招租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所投标包号。

8. 现场踏勘

8.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之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时做了充分的考虑。

8.2 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应提前联系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1条)。踏勘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持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进入现场。请各投标人理安排相关人员,因不符合要求无法正常进行踏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名 称:南京奥体中心 (略)

地 址: (略) 建邺 (略)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

项目联系人:*工/025-*

踏勘联系人:赵经理/025-*

9.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浦 (略)

地 址: (略) 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联系人:朱工/025-*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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