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站厅商铺租赁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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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站厅商铺租赁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 项目名称 深圳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站厅商铺租赁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1、12号线海上田园东站商铺(S12-HSTYD-4-01): (略) 宝安区海上田园东
2、12号线怀德站商铺(S12-HD-2-01): (略) 宝安区怀德
3、12号线兴围站商铺(S12-XW-1-01): (略) 宝安区兴围
4、12号线福围站商铺(S12-FW-4-01): (略) 宝安区福围
5、12号线海上田园南站商铺(S12-HSTYN-1-01): (略) 宝安区海上田园南
6、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2-01): (略) 黄田
7、12号线平峦山站商铺(S12-PLS-3-01): (略) 宝安区平峦山
8、12号线中山公园站商铺(S12-ZSGY-3-01): (略) 南山区中山公园
9、12号线福围站商铺(S12-FW-1-01): (略) 福围
10、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2-02): (略) 宝安区黄田
11、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3-01): (略) 宝安区黄田
12、12号线海上田园南站商铺(S12-HSTYN-4-01): (略) 宝安区海上田园南
13、12号线机场东站商铺(S12-JCD-4-01): (略) 宝安区机场东
14、12号线桥头西站商铺(S12-QTX-2-01): (略) 桥头西
15、12号线左炮台站站厅商铺(S12-ZPT-3-01): (略) 南山区左炮台东
16、12号线怀德站商铺(S12-HD-1-01): (略) 宝安区怀德
17、12号线中山公园站商铺(S12-ZSGY-1-01): (略) 南山区中山公园
18、12号 (略) 站商铺(S12-BTYL-3-01): (略) 宝安 (略)
19、12号线宝安客运站商铺(S12-BAKY-2-01): (略) 宝安区宝安客运站
20、12号线灵芝站商铺(S12-LZ-1-01): (略) 宝安区灵芝
21、12号线桥头西站商铺(S12-QTX-3-01): (略) 宝安区桥头西
22、12号线西乡桃源站商铺(S12-XXTY-3-01): (略) 宝安区西乡桃源
23、12号线海上世界站商铺(S12-HSSJ-7-01): (略) 南山区海上世界
24、12号线同乐南站商铺(S12-TLN-2-01): (略) 南山区同乐南
25、12号线福海西站商铺(S12-FHX-1-01): (略) 宝安区福海西
26、12号线灵芝站商铺(S12-LZ-6-01): (略) 宝安区灵芝
27、12号线宝安客运站商铺(S12-BAKY-3-01): (略) 宝安区宝安客运站
28、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1-01): (略) 宝安区黄田
29、12号线西乡桃源站商铺(S12-XXTY-1-01): (略) 宝安区西乡桃源
30、12号线福永站商铺(S12-FY-5-01): (略) 福永
31、12号线平峦山站商铺(S12-PLS-2-01): (略) 宝安区平峦山
32、12号线兴围站商铺(S12-XW-4-01): (略) 宝安区兴围
面积/数量 1、12号线海上田园东站商铺(S12-HSTYD-4-01):18.250平方米
2、12号线怀德站商铺(S12-HD-2-01):11.600平方米
3、12号线兴围站商铺(S12-XW-1-01):15.360平方米
4、12号线福围站商铺(S12-FW-4-01):14.100平方米
5、12号线海上田园南站商铺(S12-HSTYN-1-01):15.010平方米
6、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2-01):22.380平方米
7、12号线平峦山站商铺(S12-PLS-3-01):10.230平方米
8、12号线中山公园站商铺(S12-ZSGY-3-01):17.750平方米
9、12号线福围站商铺(S12-FW-1-01):20.500平方米
10、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2-02):14.060平方米
11、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3-01):7.200平方米
12、12号线海上田园南站商铺(S12-HSTYN-4-01):9.060平方米
13、12号线机场东站商铺(S12-JCD-4-01):12.480平方米
14、12号线桥头西站商铺(S12-QTX-2-01):11.670平方米
15、12号线左炮台站站厅商铺(S12-ZPT-3-01):14.400平方米
16、12号线怀德站商铺(S12-HD-1-01):15.210平方米
17、12号线中山公园站商铺(S12-ZSGY-1-01):23.730平方米
18、12号 (略) 站商铺(S12-BTYL-3-01):22.910平方米
19、12号线宝安客运站商铺(S12-BAKY-2-01):14.980平方米
20、12号线灵芝站商铺(S12-LZ-1-01):14.00平方米
21、12号线桥头西站商铺(S12-QTX-3-01):12.150平方米
22、12号线西乡桃源站商铺(S12-XXTY-3-01):10.680平方米
23、12号线海上世界站商铺(S12-HSSJ-7-01):9.400平方米
24、12号线同乐南站商铺(S12-TLN-2-01):21.130平方米
25、12号线福海西站商铺(S12-FHX-1-01):32.430平方米
26、12号线灵芝站商铺(S12-LZ-6-01):23.980平方米
27、12号线宝安客运站商铺(S12-BAKY-3-01):22.650平方米
28、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1-01):16.960平方米
29、12号线西乡桃源站商铺(S12-XXTY-1-01):12.750平方米
30、12号线福永站商铺(S12-FY-5-01):21.840平方米
31、12号线平峦山站商铺(S12-PLS-2-01):30.210平方米
32、12号线兴围站商铺(S12-XW-4-01):15.36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73,183元/月(需提供40间商铺的报价表,每铺报价不得低于商铺底价)
租金的递增 租金单价自第3年起每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3.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且承租方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不得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且签订租赁合同(含附页)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招租机构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6.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其他补充说明 如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5个月的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单位确认,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
2.具备一年完税记录:
3.意向承租方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 (略) (略) 及其下属各单位( (略) ,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 (略)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或其他经济纠纷;
4.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5.近2年内,意向承租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相关行业安全事故;配合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其资质和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6.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
7.依法经营,于政府管理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企业与其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以项目报名截止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9.在一年内(自报名截止之日倒算) (略) (略) 及其下属各单位( (略) ,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 (略)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cn)查询结果;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证明文件;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4、5、6、8、9承诺书;
10.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 杨小姐;郭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十二 (略)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项目由承租方自行完善本项目的租赁登记或备案(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协助)以确保本项目经营的合法性,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相关所有政府审批费用;
2.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本项目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须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5.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3个月租金计算;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第一个季度计租的租金于房屋交付之前支付,其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支付当季租金。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 项目名称 深圳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站厅商铺租赁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1、12号线海上田园东站商铺(S12-HSTYD-4-01): (略) 宝安区海上田园东
2、12号线怀德站商铺(S12-HD-2-01): (略) 宝安区怀德
3、12号线兴围站商铺(S12-XW-1-01): (略) 宝安区兴围
4、12号线福围站商铺(S12-FW-4-01): (略) 宝安区福围
5、12号线海上田园南站商铺(S12-HSTYN-1-01): (略) 宝安区海上田园南
6、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2-01): (略) 黄田
7、12号线平峦山站商铺(S12-PLS-3-01): (略) 宝安区平峦山
8、12号线中山公园站商铺(S12-ZSGY-3-01): (略) 南山区中山公园
9、12号线福围站商铺(S12-FW-1-01): (略) 福围
10、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2-02): (略) 宝安区黄田
11、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3-01): (略) 宝安区黄田
12、12号线海上田园南站商铺(S12-HSTYN-4-01): (略) 宝安区海上田园南
13、12号线机场东站商铺(S12-JCD-4-01): (略) 宝安区机场东
14、12号线桥头西站商铺(S12-QTX-2-01): (略) 桥头西
15、12号线左炮台站站厅商铺(S12-ZPT-3-01): (略) 南山区左炮台东
16、12号线怀德站商铺(S12-HD-1-01): (略) 宝安区怀德
17、12号线中山公园站商铺(S12-ZSGY-1-01): (略) 南山区中山公园
18、12号 (略) 站商铺(S12-BTYL-3-01): (略) 宝安 (略)
19、12号线宝安客运站商铺(S12-BAKY-2-01): (略) 宝安区宝安客运站
20、12号线灵芝站商铺(S12-LZ-1-01): (略) 宝安区灵芝
21、12号线桥头西站商铺(S12-QTX-3-01): (略) 宝安区桥头西
22、12号线西乡桃源站商铺(S12-XXTY-3-01): (略) 宝安区西乡桃源
23、12号线海上世界站商铺(S12-HSSJ-7-01): (略) 南山区海上世界
24、12号线同乐南站商铺(S12-TLN-2-01): (略) 南山区同乐南
25、12号线福海西站商铺(S12-FHX-1-01): (略) 宝安区福海西
26、12号线灵芝站商铺(S12-LZ-6-01): (略) 宝安区灵芝
27、12号线宝安客运站商铺(S12-BAKY-3-01): (略) 宝安区宝安客运站
28、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1-01): (略) 宝安区黄田
29、12号线西乡桃源站商铺(S12-XXTY-1-01): (略) 宝安区西乡桃源
30、12号线福永站商铺(S12-FY-5-01): (略) 福永
31、12号线平峦山站商铺(S12-PLS-2-01): (略) 宝安区平峦山
32、12号线兴围站商铺(S12-XW-4-01): (略) 宝安区兴围
面积/数量 1、12号线海上田园东站商铺(S12-HSTYD-4-01):18.250平方米
2、12号线怀德站商铺(S12-HD-2-01):11.600平方米
3、12号线兴围站商铺(S12-XW-1-01):15.360平方米
4、12号线福围站商铺(S12-FW-4-01):14.100平方米
5、12号线海上田园南站商铺(S12-HSTYN-1-01):15.010平方米
6、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2-01):22.380平方米
7、12号线平峦山站商铺(S12-PLS-3-01):10.230平方米
8、12号线中山公园站商铺(S12-ZSGY-3-01):17.750平方米
9、12号线福围站商铺(S12-FW-1-01):20.500平方米
10、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2-02):14.060平方米
11、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3-01):7.200平方米
12、12号线海上田园南站商铺(S12-HSTYN-4-01):9.060平方米
13、12号线机场东站商铺(S12-JCD-4-01):12.480平方米
14、12号线桥头西站商铺(S12-QTX-2-01):11.670平方米
15、12号线左炮台站站厅商铺(S12-ZPT-3-01):14.400平方米
16、12号线怀德站商铺(S12-HD-1-01):15.210平方米
17、12号线中山公园站商铺(S12-ZSGY-1-01):23.730平方米
18、12号 (略) 站商铺(S12-BTYL-3-01):22.910平方米
19、12号线宝安客运站商铺(S12-BAKY-2-01):14.980平方米
20、12号线灵芝站商铺(S12-LZ-1-01):14.00平方米
21、12号线桥头西站商铺(S12-QTX-3-01):12.150平方米
22、12号线西乡桃源站商铺(S12-XXTY-3-01):10.680平方米
23、12号线海上世界站商铺(S12-HSSJ-7-01):9.400平方米
24、12号线同乐南站商铺(S12-TLN-2-01):21.130平方米
25、12号线福海西站商铺(S12-FHX-1-01):32.430平方米
26、12号线灵芝站商铺(S12-LZ-6-01):23.980平方米
27、12号线宝安客运站商铺(S12-BAKY-3-01):22.650平方米
28、12号线黄田站商铺(S12-HT-1-01):16.960平方米
29、12号线西乡桃源站商铺(S12-XXTY-1-01):12.750平方米
30、12号线福永站商铺(S12-FY-5-01):21.840平方米
31、12号线平峦山站商铺(S12-PLS-2-01):30.210平方米
32、12号线兴围站商铺(S12-XW-4-01):15.36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73,183元/月(需提供40间商铺的报价表,每铺报价不得低于商铺底价)
租金的递增 租金单价自第3年起每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3.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且承租方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不得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且签订租赁合同(含附页)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招租机构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6.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其他补充说明 如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5个月的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单位确认,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
2.具备一年完税记录:
3.意向承租方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 (略) (略) 及其下属各单位( (略) ,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 (略)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或其他经济纠纷;
4.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5.近2年内,意向承租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相关行业安全事故;配合出租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其资质和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6.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
7.依法经营,于政府管理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企业与其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以项目报名截止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9.在一年内(自报名截止之日倒算) (略) (略) 及其下属各单位( (略) ,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 (略)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cn)查询结果;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证明文件;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4、5、6、8、9承诺书;
10.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 杨小姐;郭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十二 (略)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项目由承租方自行完善本项目的租赁登记或备案(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协助)以确保本项目经营的合法性,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相关所有政府审批费用;
2.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本项目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须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5.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3个月租金计算;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第一个季度计租的租金于房屋交付之前支付,其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支付当季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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