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县自然资告字号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县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WDX-2024-02 | 宗地总面积: | *.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阳县(示范区)文昌大道 (略) 交叉口西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050< 并且 <0.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有欠缴土地价款和非法集资行为、有故意闲置土地行为、有资金信用违纪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 到 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 到 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30日在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到安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资料,10个工作日内到安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提供资料及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后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 竞得人在办理开发土地所需有关手续和项目实施时,发生的除以上价款包括的各项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该宗地出让采用“标准地”模式,即在挂牌中明确“3+N+1”指标控制体系(“3”即单位土地面积平均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0.05<容积率<0.5。“N”即建筑高度<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上述地块由瓦店乡人民政府负责在土地成交后12个月内按现状条件移交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与锦泰东大街交叉口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2-*
开户单位: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提供
开户银行: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提供
开户账号: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提供
宗地编号: | WDX-2024-02 | 宗地总面积: | *.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阳县(示范区)文昌大道 (略) 交叉口西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050< 并且 <0.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有欠缴土地价款和非法集资行为、有故意闲置土地行为、有资金信用违纪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 到 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 到 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30日在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到安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资料,10个工作日内到安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提供资料及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后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 竞得人在办理开发土地所需有关手续和项目实施时,发生的除以上价款包括的各项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该宗地出让采用“标准地”模式,即在挂牌中明确“3+N+1”指标控制体系(“3”即单位土地面积平均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0.05<容积率<0.5。“N”即建筑高度<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上述地块由瓦店乡人民政府负责在土地成交后12个月内按现状条件移交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与锦泰东大街交叉口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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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提供
开户账号: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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