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辆报废公交车招选回收机构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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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辆报废公交车招选回收机构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19辆报废公交车招选回收机构(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项目编号 N0109CL*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11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18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详见清单 注册日期 详见清单 年审期限 详见清单
品牌型号 详见清单 发动机号码 详见清单 车架号 详见清单
排量 详见清单 燃油种类 详见清单 变速箱 详见清单
里程表公里数 公里 车辆类型 详见清单 车辆颜色 详见清单
车辆现状 商业险 不祥 交强险 不祥 违章情况 不祥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7-09
评估机构 西乌珠穆沁旗百纳旧机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杜学飞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党组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太仆寺旗财政局

特别
告知

中选机构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次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并提供相关证明。

1、此次的报废车辆图片仅供参考,标的以实物为准。该批车辆停放时间较长,各参选方务必亲自勘验标的,并录取视频资料,中选后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不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扣除保证金。中选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报废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2、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公告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资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在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证、开户行许可证)及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打入钱包账户,并及时将钱包余额转为项目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需系统报价。【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5、最终中选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报名上传材料原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 (略) (同一公司只可唯一申请)

标的交割

中选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完毕后,并接到内蒙古产权 (略) 《车辆交接通知书》,及委托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 (略) 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完成车辆交接,及办理后续报废回收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参选机构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 (略) 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参选机构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2、车辆交接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参选机构承担。车辆拖运、报废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选机构承担。

3、在网络报价结束后,报价最高的参选机构3个工作日内须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 (略) ,并在递交《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车辆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回收价款的5%)。

4、中选机构在接到内蒙古产权 (略) 《车辆交接通知书》,及委托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及相关资料的交接。

5、中选机构须在车辆交接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 (略) 提供车辆报废相关证明。中选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报废机构办理车辆报废相关手续。

6、如委托方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顺延5个工作日。若顺延期委托方仍未提供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中选机构有权解除交易并退还车辆,内蒙古产权 (略) 向中选机构退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同时委托方需承担中选机构已支出的车辆拖运费用(中选机构须提供正规发票)。

7、参选机构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太仆寺旗

勘验联系人:杜学飞 *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9-11 09:00:00 至 2024-09-18 17:00:00
报名手续 参选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9-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参选机构,委托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参选机构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参选机构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委托方与意向参选机构(中选机构)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参选机构(中选机构)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参选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资格的参选机构均未参与报价程序的;

(3)中选机构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 (略) 的;

(4)中选机构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

(5)中选机构因自身主观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标的报废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参 (略) 络报价程序被确定为报废车辆回收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车辆回收价款,其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报废回收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报废回收相关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中选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报废回收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回收方的,在网络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意向回收方报名时注册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9-11 09:00:00-2024-09-19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车辆基本情况及转让资料交接确认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肖丽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略) (略) 29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分中心,电话:0479-*
技术支持 张经理 *
其 他 内蒙古产权交 (略) (http://**)

项目名称 19辆报废公交车招选回收机构(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项目编号 N0109CL*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11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18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详见清单 注册日期 详见清单 年审期限 详见清单
品牌型号 详见清单 发动机号码 详见清单 车架号 详见清单
排量 详见清单 燃油种类 详见清单 变速箱 详见清单
里程表公里数 公里 车辆类型 详见清单 车辆颜色 详见清单
车辆现状 商业险 不祥 交强险 不祥 违章情况 不祥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7-09
评估机构 西乌珠穆沁旗百纳旧机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杜学飞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党组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太仆寺旗财政局

特别
告知

中选机构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次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并提供相关证明。

1、此次的报废车辆图片仅供参考,标的以实物为准。该批车辆停放时间较长,各参选方务必亲自勘验标的,并录取视频资料,中选后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不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扣除保证金。中选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报废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2、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公告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资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在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证、开户行许可证)及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打入钱包账户,并及时将钱包余额转为项目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需系统报价。【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5、最终中选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报名上传材料原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 (略) (同一公司只可唯一申请)

标的交割

中选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完毕后,并接到内蒙古产权 (略) 《车辆交接通知书》,及委托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 (略) 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完成车辆交接,及办理后续报废回收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参选机构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 (略) 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参选机构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2、车辆交接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参选机构承担。车辆拖运、报废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选机构承担。

3、在网络报价结束后,报价最高的参选机构3个工作日内须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 (略) ,并在递交《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车辆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回收价款的5%)。

4、中选机构在接到内蒙古产权 (略) 《车辆交接通知书》,及委托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及相关资料的交接。

5、中选机构须在车辆交接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 (略) 提供车辆报废相关证明。中选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报废机构办理车辆报废相关手续。

6、如委托方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顺延5个工作日。若顺延期委托方仍未提供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中选机构有权解除交易并退还车辆,内蒙古产权 (略) 向中选机构退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同时委托方需承担中选机构已支出的车辆拖运费用(中选机构须提供正规发票)。

7、参选机构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太仆寺旗

勘验联系人:杜学飞 *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9-11 09:00:00 至 2024-09-18 17:00:00
报名手续 参选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9-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参选机构,委托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参选机构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参选机构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委托方与意向参选机构(中选机构)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参选机构(中选机构)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参选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资格的参选机构均未参与报价程序的;

(3)中选机构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 (略) 的;

(4)中选机构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

(5)中选机构因自身主观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标的报废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参 (略) 络报价程序被确定为报废车辆回收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车辆回收价款,其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报废回收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报废回收相关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中选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报废回收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回收方的,在网络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意向回收方报名时注册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9-11 09:00:00-2024-09-19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车辆基本情况及转让资料交接确认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肖丽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略) (略) 29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分中心,电话:0479-*
技术支持 张经理 *
其 他 内蒙古产权交 (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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