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号原茂名石化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出租项目-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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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号原茂名石化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出租项目-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D*DF*
项目名称 (略) 荔 (略) 101-103号原茂名石化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出租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8
挂牌日期 2024-09-09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本次招租的物业为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只用作合法的酒店业、公寓、办公、写字楼之用,不能做卡拉OK、洗脚洗浴、按摩、棋牌、医院、超市等场所。承租方需对1层大堂、3-7层和9层整体租赁。1层大堂不包括商铺和自助餐厅。本项目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2.本次物业租赁期为9年,装修免租期共3个月。出租底价为*元/年,如公告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年,价高者得。挂牌交易保证金额为*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3个月租金额计算。合同期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支付。第一个三年期按中标价支付租金,以后每三年租金在上一个三年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

3.水、电等费用的约定:承租方向供电及供水部门支付总水电表的费用,然后按水电分表数额向楼内各用户收取水电费用,水电计算标准以供电供水部门收费为准,除国家规定的税费外不得另外加收费用。无取暖费、物业费。以上价格随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动。

4.所有意向承租方自行进行现场查看,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自愿参加承租的即确认该标的物为可租赁状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承租无效、解除合同、要求赔偿等。所有意向承租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出租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出租方组织。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王喜安,联系电话:*。踏勘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现场踏勘申请表》(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2)、《承诺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3),并严格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出租方的组织程序,安排进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所有意向承租方须签署一式2份《承诺书》及《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3、4),出租方1份,另1份由意向承租方作为承租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提交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5.其他情况详见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公信评报字[2024]第*号】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项目编号 GD*DF*
项目名称 (略) 荔 (略) 101-103号原茂名石化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出租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8
挂牌日期 2024-09-09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本次招租的物业为宾馆1层大堂、3-7层和9层,只用作合法的酒店业、公寓、办公、写字楼之用,不能做卡拉OK、洗脚洗浴、按摩、棋牌、医院、超市等场所。承租方需对1层大堂、3-7层和9层整体租赁。1层大堂不包括商铺和自助餐厅。本项目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2.本次物业租赁期为9年,装修免租期共3个月。出租底价为*元/年,如公告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年,价高者得。挂牌交易保证金额为*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3个月租金额计算。合同期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支付。第一个三年期按中标价支付租金,以后每三年租金在上一个三年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

3.水、电等费用的约定:承租方向供电及供水部门支付总水电表的费用,然后按水电分表数额向楼内各用户收取水电费用,水电计算标准以供电供水部门收费为准,除国家规定的税费外不得另外加收费用。无取暖费、物业费。以上价格随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动。

4.所有意向承租方自行进行现场查看,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自愿参加承租的即确认该标的物为可租赁状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承租无效、解除合同、要求赔偿等。所有意向承租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出租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出租方组织。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王喜安,联系电话:*。踏勘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现场踏勘申请表》(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2)、《承诺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3),并严格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出租方的组织程序,安排进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所有意向承租方须签署一式2份《承诺书》及《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3、4),出租方1份,另1份由意向承租方作为承租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提交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5.其他情况详见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公信评报字[2024]第*号】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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