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无资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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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无资规告字号

出让公告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无资规告字[2024]18号)
无资规告字[2024]18号 2024年09月09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G12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无城镇七里村,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 (略) (略)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04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宗地编号: 2024-G15号 宗地总面积: 77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无城镇七里村, (略) ,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排灌渠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7795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00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G12 号地块:2024年09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2024-G15号 号地块:2024年09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二)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政府不设保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出让成交后1年内缴清;出让成交公示(不少于5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四)开竣工时间要求: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无城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2年内竣工。 (五)地块规划规划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225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024-G12≥*㎡,2024-G15≥7795㎡;宗地的竖向界限:以+30米为上界限,以-5米为下界限,高差为35米。 (六)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范要 (略) 红线、城市绿线、用地界线。 (七)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土地总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以任何形式建设成套住宅、别墅、高档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或招待所、培训中心以及经营性用房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八)该项目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九)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十)规划建筑必须符合消防、环保、通风、绿建、防灾、管线埋设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十一)该宗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 (十二)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 (十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年亩均税收≥*元/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9号
联 系 人:黄磊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出让公告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无资规告字[2024]18号)
无资规告字[2024]18号 2024年09月09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G12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无城镇七里村,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 (略) (略)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04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宗地编号: 2024-G15号 宗地总面积: 77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无城镇七里村, (略) ,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排灌渠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7795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00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G12 号地块:2024年09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2024-G15号 号地块:2024年09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二)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政府不设保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出让成交后1年内缴清;出让成交公示(不少于5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四)开竣工时间要求: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无城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2年内竣工。 (五)地块规划规划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225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024-G12≥*㎡,2024-G15≥7795㎡;宗地的竖向界限:以+30米为上界限,以-5米为下界限,高差为35米。 (六)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范要 (略) 红线、城市绿线、用地界线。 (七)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土地总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以任何形式建设成套住宅、别墅、高档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或招待所、培训中心以及经营性用房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八)该项目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九)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十)规划建筑必须符合消防、环保、通风、绿建、防灾、管线埋设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十一)该宗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 (十二)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 (十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年亩均税收≥*元/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9号
联 系 人:黄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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