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SP-2024-2 | 宗地面积: | 83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五里亭片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05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级别 | 商务金融用地 | 8362 | 十三等级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BA0011 | 场地平整:红线范围内现状标高土地. 基础设施:红线范围外三通 | 土地现状: | 净地 | 起始价: | 1316.*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 备注: | *元或*元的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竞买人申请条件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9月10日 至 2024年9月29日 到 (略) 12号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9月10日 至 2024年9月29日 到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9月30日10时30分 在 顺昌县交通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地块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竞买人数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拍卖会终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顺昌县双溪街 (略) 12号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倪少华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顺昌支行,工行顺昌支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业银行顺昌支行,中国银行南平顺昌支行,农业银行顺昌支行,邮储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0908,**,*012,*,*70,*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