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24-镇宁XY-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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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2024-镇宁XY-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拟出让地块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供地方式

升压站经济技术指标

风机点经济技术指标

2024-镇宁XY-04号

镇宁自治县江龙镇、革利乡

*.5

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占地面积㎡

总建筑规模㎡

个数

单个风机用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

风机基础总占地面积㎡

50

协议出让

≤0.18

≤9

≤16.8

≤435

≤870

19

399.5

7591

986.83

二、公示期: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禁止参加者外,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意向的(以下简称意向者用地人),均可将用地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与公示截止时间一致。

四、意向用地人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人申请书;

2、意向用地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一并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6楼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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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拟出让地块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供地方式

升压站经济技术指标

风机点经济技术指标

2024-镇宁XY-04号

镇宁自治县江龙镇、革利乡

*.5

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占地面积㎡

总建筑规模㎡

个数

单个风机用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

风机基础总占地面积㎡

50

协议出让

≤0.18

≤9

≤16.8

≤435

≤870

19

399.5

7591

986.83

二、公示期: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禁止参加者外,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意向的(以下简称意向者用地人),均可将用地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与公示截止时间一致。

四、意向用地人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人申请书;

2、意向用地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一并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6楼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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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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