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城三十三区一栋厂房一层至六层转让四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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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城三十三区一栋厂房一层至六层转让四次挂牌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新城三十三区一栋厂房(一层至六层)转让(四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09*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11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2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宝安区新城三十三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6699.10 宗地号 A009-0110
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 2225.5 使用期限 50年(1991年11月13日至2041年11月12日止)
用途 厂房 房产类型 厂房
建筑结构 框架结构 层数 1-6层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租赁中,租期至2027年8月10日止 装修情况

外墙:涂料;

室内:地面:地漆、地砖;

墙面:贴瓷片墙裙、乳胶漆;天花:乳胶漆、夹板造型吊顶;

卫生间:地面:地砖;墙面:贴瓷片墙裙;天花:乳胶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1部货运电梯
欠费情况 以现场勘验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 (略) 、 (略) 西一巷、西 (略) 西一巷、 (略) ,紧邻“洪浪北”地铁站及“大宝北公交场站”公交车站,周边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度好。

周边有宝龙学校、冠华育才学校、新 (略) 、 (略) 、 (略) (略) 、 (略) 宝 (略)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相关配套完善度较好。

标的所在工业园区规划较好,整体产业聚集度高。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详见《评估报告》,意向受让方可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评估机构申请查阅。

评估基准日 2023-12-11
评估机构 (略) 同致诚资产评估土地房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铁建工程 (略)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呼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处置房产具有《房地产证》,用途为厂房。根据《房地产证》证载信息,权利人为“内蒙古集通 (略) ”,原“内蒙古集通 (略) ”现已经工商部门核准更名为“内蒙古铁建工程 (略) ”。标的房产已租赁,租期至2027年8月10日止。

2、此次房产转让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2)原 (略) 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3、如原租户未成为最终受让方,新受让方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户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内相关资产(家具、电器等动产)不在转让范围,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勘验联系人:任先生*。

5、本次转让房产受让方自行办理权属变更事宜,转让方协助办理。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限购政策等,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7、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具备办理权属证书条件,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双方自行办理权属变更,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由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中心无关。

8、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按照《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执行。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由现承租方承担。房产交付前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布的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5、涉及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声明: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资金来源合法;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以上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9-11 09:00:00 至 2024-09-25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9-25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9-11 09:00:00-2024-09-26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以《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为准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日
咨询地址 (略) 赛罕 (略) 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经理*
其 他 勘验联系人:任先生*

, (略) ,宝安区,深圳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新城三十三区一栋厂房(一层至六层)转让(四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09*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11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2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宝安区新城三十三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6699.10 宗地号 A009-0110
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 2225.5 使用期限 50年(1991年11月13日至2041年11月12日止)
用途 厂房 房产类型 厂房
建筑结构 框架结构 层数 1-6层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租赁中,租期至2027年8月10日止 装修情况

外墙:涂料;

室内:地面:地漆、地砖;

墙面:贴瓷片墙裙、乳胶漆;天花:乳胶漆、夹板造型吊顶;

卫生间:地面:地砖;墙面:贴瓷片墙裙;天花:乳胶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1部货运电梯
欠费情况 以现场勘验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 (略) 、 (略) 西一巷、西 (略) 西一巷、 (略) ,紧邻“洪浪北”地铁站及“大宝北公交场站”公交车站,周边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度好。

周边有宝龙学校、冠华育才学校、新 (略) 、 (略) 、 (略) (略) 、 (略) 宝 (略)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相关配套完善度较好。

标的所在工业园区规划较好,整体产业聚集度高。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详见《评估报告》,意向受让方可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评估机构申请查阅。

评估基准日 2023-12-11
评估机构 (略) 同致诚资产评估土地房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铁建工程 (略)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呼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处置房产具有《房地产证》,用途为厂房。根据《房地产证》证载信息,权利人为“内蒙古集通 (略) ”,原“内蒙古集通 (略) ”现已经工商部门核准更名为“内蒙古铁建工程 (略) ”。标的房产已租赁,租期至2027年8月10日止。

2、此次房产转让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2)原 (略) 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3、如原租户未成为最终受让方,新受让方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户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内相关资产(家具、电器等动产)不在转让范围,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勘验联系人:任先生*。

5、本次转让房产受让方自行办理权属变更事宜,转让方协助办理。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限购政策等,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7、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具备办理权属证书条件,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双方自行办理权属变更,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由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中心无关。

8、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按照《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执行。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由现承租方承担。房产交付前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布的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5、涉及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声明: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资金来源合法;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以上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9-11 09:00:00 至 2024-09-25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9-25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9-11 09:00:00-2024-09-26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以《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为准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日
咨询地址 (略) 赛罕 (略) 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经理*
其 他 勘验联系人: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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