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国有出让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国有出让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沙 (略) 关于拍卖 (略) 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国有出让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不含所有树木)的拍卖公告
(略) 沙 (略) 将于2024年9月26日10:00至2024年9月27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沙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国有出让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不含所有树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关于财产情况的说明:
1、本《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物的介绍主要依据川忠平金典房估(2024)字第143号出具的评估报告及 (略) 沙湾分公司出具的正信实测(2024)沙湾-001号测绘报告。(详见可参考评估报告,并以实物现状为准)
2、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国有出让农用地土地使用权一宗:土地使用权证号:乐沙国用(2003)字第4667号;地号:1/1/1-337;用途:农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3年9月4日;证载使用权面积:*.00㎡:评估价:583.*元;所在宗地四至东临:平原村四组;南临,平原村四组,西临:平原村四组,北临:七局移交土地、道路;
3、地上附着物房屋建成时间房屋权属证明未记载,房屋建成时间不详;
已办证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号:沙湾区房权证公产字第 *-*号, (略) 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1-3、5-6、 8、10、12幢住宅用房,4幢办公用房,7幢车库用房,9、11幢的非住宅用房,证载建筑总面积为9017.46㎡;评估价:740.*元;(详情可参考评估报告)
未办证部分:粪污处理房、门卫室、1号宿舍、2号宿舍根据 (略) 沙湾分公司出具的《房屋(实)测绘报告(正信实 测[2024]沙湾-001号)》所载的建筑面积为799.33㎡;评估价:51.*元;(详见附件测绘报告),未 (略) 不负责办证。
4、此次拍卖不包含地块内所有树木,拍卖成交后,由被执行人负责在一个月内搬离完毕,搬离时可能涉及到办理相关手续和所有费用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搬离时,不得损坏地块、房产、堡坎的主体结构,否则将承担其所有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信息如有更新, (略) 最终发布的消息为准。
注: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四川 (略) ”对标的进行咨询、看样、竞拍指导及成交后续服务工作等。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400-*,*,看样请携带身份证件。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政策、车辆转入转出、需要特殊资质的相关规定等),竞买人应当自行在参与竞买前事先到相关部门咨询自己是否具备竞买资格,谨慎竞买。拍卖成交后,若因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沙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 (略) 沙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开拍前五日统一组织安排看样,有 (略) 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买受人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买受人则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垫付的税费,主张不成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排污等欠费,及水、电、气等需分户、过户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院已书面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若本案当事人无有效联系方式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的,本院特在此进行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4年10月7日16:0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沙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乐山沙 (略) 分理处,账号:*60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咨询、看样、竞拍指导及成交后续服务工作等。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400-*,*,看样请携带身份证件。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833-*(此号码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 (略) 沙湾区劲松大道152号
拍卖信息可在“ (略) ”上查询。
(略) 沙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略) 沙 (略) 关于拍卖 (略) 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国有出让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不含所有树木)的拍卖公告
(略) 沙 (略) 将于2024年9月26日10:00至2024年9月27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沙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国有出让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不含所有树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关于财产情况的说明:
1、本《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物的介绍主要依据川忠平金典房估(2024)字第143号出具的评估报告及 (略) 沙湾分公司出具的正信实测(2024)沙湾-001号测绘报告。(详见可参考评估报告,并以实物现状为准)
2、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国有出让农用地土地使用权一宗:土地使用权证号:乐沙国用(2003)字第4667号;地号:1/1/1-337;用途:农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3年9月4日;证载使用权面积:*.00㎡:评估价:583.*元;所在宗地四至东临:平原村四组;南临,平原村四组,西临:平原村四组,北临:七局移交土地、道路;
3、地上附着物房屋建成时间房屋权属证明未记载,房屋建成时间不详;
已办证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号:沙湾区房权证公产字第 *-*号, (略) 沙湾区福禄镇平原村四组1-3、5-6、 8、10、12幢住宅用房,4幢办公用房,7幢车库用房,9、11幢的非住宅用房,证载建筑总面积为9017.46㎡;评估价:740.*元;(详情可参考评估报告)
未办证部分:粪污处理房、门卫室、1号宿舍、2号宿舍根据 (略) 沙湾分公司出具的《房屋(实)测绘报告(正信实 测[2024]沙湾-001号)》所载的建筑面积为799.33㎡;评估价:51.*元;(详见附件测绘报告),未 (略) 不负责办证。
4、此次拍卖不包含地块内所有树木,拍卖成交后,由被执行人负责在一个月内搬离完毕,搬离时可能涉及到办理相关手续和所有费用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搬离时,不得损坏地块、房产、堡坎的主体结构,否则将承担其所有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信息如有更新, (略) 最终发布的消息为准。
注: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四川 (略) ”对标的进行咨询、看样、竞拍指导及成交后续服务工作等。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400-*,*,看样请携带身份证件。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政策、车辆转入转出、需要特殊资质的相关规定等),竞买人应当自行在参与竞买前事先到相关部门咨询自己是否具备竞买资格,谨慎竞买。拍卖成交后,若因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沙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 (略) 沙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开拍前五日统一组织安排看样,有 (略) 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买受人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买受人则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垫付的税费,主张不成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排污等欠费,及水、电、气等需分户、过户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院已书面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若本案当事人无有效联系方式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的,本院特在此进行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4年10月7日16:0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沙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乐山沙 (略) 分理处,账号:*60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咨询、看样、竞拍指导及成交后续服务工作等。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400-*,*,看样请携带身份证件。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833-*(此号码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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