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邓宁持有证券简称:景弘环境证券代码430283的1254万股股票高管锁定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邓宁持有证券简称:景弘环境证券代码430283的1254万股股票高管锁定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12日10时至2024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邓宁持有证券简称:景弘环境、证券代码*的*股股票、股份性质:高管锁定股。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7922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本拍卖标的为新三板股票,竞买人需 (略) 场交易资格,并受公司、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新三板股票交易、过户、解禁、披露等管理固定约束。
2、本拍卖标的 (略) 场行情等因素影响,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等行为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等 (略) 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4、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有特殊限制的,从其规定,具体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关于竞买资格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武汉景弘 (略) 咨询入股条件、变更等相关政策与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无效,本院视为干扰执行行为,将撤销本次拍卖,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5、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股东变更等登记过程中, (略) 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登记结算部分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关注,因股票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拍成功悔拍的将承担严重不利法律后果。
二、咨询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解除冻结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 (略) 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 (略) 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3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1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 (略) 支行,账号:*61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中衡信 (略) 出具的鄂中衡信鉴评字【2024】第Z4-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省鹏润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湖北省鹏润 (略) :*
标的物咨询电话:王经理*
法院监督电话:027-*杨法官
联系地址: (略) (略) 156号。
网址: http://**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9月10日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12日10时至2024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邓宁持有证券简称:景弘环境、证券代码*的*股股票、股份性质:高管锁定股。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7922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本拍卖标的为新三板股票,竞买人需 (略) 场交易资格,并受公司、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新三板股票交易、过户、解禁、披露等管理固定约束。
2、本拍卖标的 (略) 场行情等因素影响,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等行为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等 (略) 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4、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有特殊限制的,从其规定,具体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关于竞买资格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武汉景弘 (略) 咨询入股条件、变更等相关政策与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无效,本院视为干扰执行行为,将撤销本次拍卖,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5、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股东变更等登记过程中, (略) 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登记结算部分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关注,因股票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拍成功悔拍的将承担严重不利法律后果。
二、咨询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解除冻结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 (略) 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 (略) 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3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1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 (略) 支行,账号:*61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中衡信 (略) 出具的鄂中衡信鉴评字【2024】第Z4-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省鹏润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湖北省鹏润 (略) :*
标的物咨询电话:王经理*
法院监督电话:027-*杨法官
联系地址: (略) (略) 156号。
网址: http://**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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