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沿街房屋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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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沿街房屋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公告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沿街房屋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公告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沿街房屋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四次), (略) (略)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第四次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BH-2024-0025

二、项目名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沿街房屋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四次)。

三、标的资产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三年出租底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幢106房产

185.40

6.8079

0.5

2

*幢107房产

184.97

6.792

0.5

3

*幢108房产

89.71

3.2943

0.5

4

*幢109房产

179.42

6.5883

0.5

5

*幢103房产

179.40

6.5877

0.5

6

*幢101房产

616.42

22.635

1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不得包含:洗浴、洗脚、按摩、练歌房、游戏厅、网吧、占卜算命、非法行医(或人流、性病治疗等)、成人用品、殡仪用品业务等对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租赁经营期间如发现上述项目经营者,视为合同立即终止,已交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 (略) (略) 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四次)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选择“ (略) 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9月18日17时前交纳竞买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公示之日起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号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陈主任;0536-* *杜女士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10:30(详见竞价须知第7条竞价时间),按标的序号进行竞价,每个标的竞价时间为15分钟,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协议》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完成,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 (略) 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按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协议》,并一次性缴纳三年全部租赁价款及每个标的租赁押金5000元、测绘评估费400元至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协议或缴清上述款项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标的房屋目前第三方使用中,出租方不负责清场交付,承租方须自行清场。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租赁区域水、电、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区域进行装修。若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亦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房屋实际管理人,自行负责所租赁区域的经营秩序、清洁、卫生等工作,并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租赁期间,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该房产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天然气使用不当、食品安全事故、在房产内摔倒给承租人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等其它意外伤害情况),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如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6、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水、电、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交易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因素,包括政府变更租赁区域规划,政府主导租赁区域资产重组导致租赁区域房产或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时致使租赁协议无法履行时,租赁协议自然终止,已交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36-* *

公司地址: (略) 高 (略) 中段

山东潍坊 (略)

2024年9月11日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沿街房屋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公告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沿街房屋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四次), (略) (略)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第四次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BH-2024-0025

二、项目名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沿街房屋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四次)。

三、标的资产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三年出租底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幢106房产

185.40

6.8079

0.5

2

*幢107房产

184.97

6.792

0.5

3

*幢108房产

89.71

3.2943

0.5

4

*幢109房产

179.42

6.5883

0.5

5

*幢103房产

179.40

6.5877

0.5

6

*幢101房产

616.42

22.635

1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不得包含:洗浴、洗脚、按摩、练歌房、游戏厅、网吧、占卜算命、非法行医(或人流、性病治疗等)、成人用品、殡仪用品业务等对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租赁经营期间如发现上述项目经营者,视为合同立即终止,已交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 (略) (略) 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四次)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 (略) (略) 网站选择“ (略) 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9月18日17时前交纳竞买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公示之日起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号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陈主任;0536-* *杜女士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10:30(详见竞价须知第7条竞价时间),按标的序号进行竞价,每个标的竞价时间为15分钟,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协议》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完成,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 (略) 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按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协议》,并一次性缴纳三年全部租赁价款及每个标的租赁押金5000元、测绘评估费400元至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协议或缴清上述款项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标的房屋目前第三方使用中,出租方不负责清场交付,承租方须自行清场。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租赁区域水、电、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区域进行装修。若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亦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房屋实际管理人,自行负责所租赁区域的经营秩序、清洁、卫生等工作,并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租赁期间,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该房产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天然气使用不当、食品安全事故、在房产内摔倒给承租人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等其它意外伤害情况),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如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6、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水、电、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交易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因素,包括政府变更租赁区域规划,政府主导租赁区域资产重组导致租赁区域房产或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时致使租赁协议无法履行时,租赁协议自然终止,已交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36-* *

公司地址: (略) 高 (略) 中段

山东潍坊 (略)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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