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产生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转让公告
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产生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转让公告
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产生
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XYCQ-*)受江苏 (略) 委托,就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产生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向社会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标的是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位于盱眙县河桥镇石岗村,标的物以现状为主,意向受让方自行实地勘察,进场清运时, (略) 场价格如何波动,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成交价格足额清运,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应携专业人员对标的土石料的数量、土石料含量比率等进行测算核验并予以确认。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转让方无关。
二、转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 (略) 、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三、起拍价:转让起拍价为300.*元(土石料数量约为36.*方,单价为:*/方)。本次转让成交总价一次性付清。本次转让标的岩性、数量、质量等均以现状为准,转让标的在装载、清运过程中不称重计量,如与《盱眙县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土石料利用方案》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四、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 (略) (略) 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 (略) 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五、竞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00分,竞标地点: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略) 内显示屏)。
六、报名须知: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或者现场只有一家意向受让人成功签到,则采取以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人协议转让。意向人如放弃则视为恶意弃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31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 (略) (略) 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3
关联银行:中国 (略) 盱眙县支行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31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 (略) (略) 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账号:**
汇入地点: (略) 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 (略) 营业部
八、意向受让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土石料购销合同》,并按照《土石料购销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九、意向受让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 (略) (略) 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需以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缴纳。
十一、注意事项:
1、交易服务费: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服务费。
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方需缴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3、本转让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4、受让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在项目方指定区域进行装载、清运,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超载、超限、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应项目方要求,受让方在分别完成该项目各区块内标的物的装载、清运后,须将场地基本平整。
6、河桥镇政府配合受让方协调、处理与项目方及村镇居民的关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或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竞拍人在做出申请竞拍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相关资料可向转让方咨询),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 段会计 招标人电话:* 张先生
河桥镇现场勘察联系人:* 曹先生
2024年9月11日
转让竞标规则
一、本次转让以土石料统一打包价作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起拍价具体见转让公告。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转让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转让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转让单位所有。
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产生
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XYCQ-*)受江苏 (略) 委托,就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产生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向社会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标的是土石料(含杂填土、黏土、碎石土、砾黏土及强风化玄武岩),位于盱眙县河桥镇石岗村,标的物以现状为主,意向受让方自行实地勘察,进场清运时, (略) 场价格如何波动,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成交价格足额清运,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应携专业人员对标的土石料的数量、土石料含量比率等进行测算核验并予以确认。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转让方无关。
二、转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 (略) 、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三、起拍价:转让起拍价为300.*元(土石料数量约为36.*方,单价为:*/方)。本次转让成交总价一次性付清。本次转让标的岩性、数量、质量等均以现状为准,转让标的在装载、清运过程中不称重计量,如与《盱眙县河桥镇汇鑫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土石料利用方案》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四、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 (略) (略) 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 (略) 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五、竞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00分,竞标地点: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略) 内显示屏)。
六、报名须知: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或者现场只有一家意向受让人成功签到,则采取以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人协议转让。意向人如放弃则视为恶意弃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31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 (略) (略) 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3
关联银行:中国 (略) 盱眙县支行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31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 (略) (略) 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 (略) (略) 盱眙分中心
账号:**
汇入地点: (略) 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 (略) 营业部
八、意向受让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土石料购销合同》,并按照《土石料购销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九、意向受让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 (略) (略) 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需以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缴纳。
十一、注意事项:
1、交易服务费: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服务费。
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方需缴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3、本转让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4、受让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在项目方指定区域进行装载、清运,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超载、超限、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应项目方要求,受让方在分别完成该项目各区块内标的物的装载、清运后,须将场地基本平整。
6、河桥镇政府配合受让方协调、处理与项目方及村镇居民的关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或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竞拍人在做出申请竞拍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相关资料可向转让方咨询),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 段会计 招标人电话:* 张先生
河桥镇现场勘察联系人:* 曹先生
2024年9月11日
转让竞标规则
一、本次转让以土石料统一打包价作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起拍价具体见转让公告。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转让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转让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转让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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