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号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号
宗地编号: | (略) 青龙山地区北部片区B3-04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 (略) 北侧、规划五街东侧、凤德街西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4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5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8 | |||
起始价: | 3778.*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到 黑龙江公共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到 黑龙江公共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黑龙江公共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青龙山地区北部片区B3-04地块 号地块:2024年10月0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2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 日内办理 相关 手续。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款。 竞买人需同意按照本公告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 (略) (略) 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申请人在提交完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后,获得报价资格。黑龙江省公共 (略) 提供银行缴费链接,竞买申请人可任选其一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申请人一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清退业务请咨询黑龙 (略) 。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本次挂牌地块均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出让地价款。 (七)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八) (略) 自然资 (略) (略) 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火炬新街31号
联 系 人:赵全胜
联系电话:0459-*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略) 青龙山地区北部片区B3-04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 (略) 北侧、规划五街东侧、凤德街西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4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5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8 | |||
起始价: | 3778.*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到 黑龙江公共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到 黑龙江公共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黑龙江公共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青龙山地区北部片区B3-04地块 号地块:2024年10月0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2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 日内办理 相关 手续。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款。 竞买人需同意按照本公告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 (略) (略) 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申请人在提交完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后,获得报价资格。黑龙江省公共 (略) 提供银行缴费链接,竞买申请人可任选其一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申请人一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清退业务请咨询黑龙 (略) 。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本次挂牌地块均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出让地价款。 (七)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八) (略) 自然资 (略) (略) 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火炬新街31号
联 系 人:赵全胜
联系电话:0459-*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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