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屿天津物流中心堆场招租公告2024年
象屿天津物流中心堆场招租公告2024年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象屿天津物流中心堆场招租公告(2024年)
2024年象屿天津物流中心堆场招租公告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拟对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部分堆场进行对外公开招租。根据对港区内类似物业的调研情况,结合我司实际,招租方案如下:
一、资产位置: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街海铁大道201号象屿天津物流中心内
二、产权状况:
产权人:天津象屿 (略)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一)堆场:共计*㎡
(二)实物现状:现状交付;
(三)拟出租用途:堆场
(略) 与客户商定。
四、拟出租期限、押金及租金收取:
(一)原则上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零3个月,租赁期限内若遇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合同自动终止。
(二)固定租金按全年缴交,押一付十二。
五、承租条件:
承租人需为具有五年以上实际经营 (略) (或自然人),符合项目的相关企业,企业承租后不得自行转租、转让。承租人租赁场地后仅作堆场使用。
六、招租方式:
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招租。
七、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睿昕 电话:*。
附:资产出租明细表
序号 | 堆场面积 | 招租底价 (元/㎡/月) | 备注 |
1 | *平米 | 5.475 | 招标底价不包含水电费及其他维护支出,场地需由承租方进行修复并承担支出,同时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资质,原则上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
天津象屿 (略)
2024年8月19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象屿天津物流中心堆场招租公告(2024年)
2024年象屿天津物流中心堆场招租公告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拟对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部分堆场进行对外公开招租。根据对港区内类似物业的调研情况,结合我司实际,招租方案如下:
一、资产位置: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街海铁大道201号象屿天津物流中心内
二、产权状况:
产权人:天津象屿 (略)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一)堆场:共计*㎡
(二)实物现状:现状交付;
(三)拟出租用途:堆场
(略) 与客户商定。
四、拟出租期限、押金及租金收取:
(一)原则上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零3个月,租赁期限内若遇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合同自动终止。
(二)固定租金按全年缴交,押一付十二。
五、承租条件:
承租人需为具有五年以上实际经营 (略) (或自然人),符合项目的相关企业,企业承租后不得自行转租、转让。承租人租赁场地后仅作堆场使用。
六、招租方式:
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招租。
七、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睿昕 电话:*。
附:资产出租明细表
序号 | 堆场面积 | 招租底价 (元/㎡/月) | 备注 |
1 | *平米 | 5.475 | 招标底价不包含水电费及其他维护支出,场地需由承租方进行修复并承担支出,同时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资质,原则上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
天津象屿 (略)
2024年8月19日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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