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黄村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黄村路30号综合楼和场地及王园路18号之二电房出租--电子竞投
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黄村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黄村路30号综合楼和场地及王园路18号之二电房出租--电子竞投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4﹞1499号
(略) 天河区黄村街黄村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24-09-26 1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天河区黄村街黄村第二股份合作经济 (略) 30号综合楼和场地及 (略) 18号之二电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黄村经济联社交﹝2024﹞0014号)进行公开竞投,本 (略) 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1、竞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5年,即2019年9月 12 日之前注册的法人单位), (略) 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仟万元(含*仟万元); 2、2022年竞投人营业收入不少于*元(含*仟万),2022年在注册所在地纳税金额不少于*元(含*佰万); 3、竞投人必须守法经营,未被管理部门纳入经营异常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或以上被国家税 (略) 税务局评定为纳税信用B级或以上纳税人; 4、截止到交易公告发布之日,竞投人(含竞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须与天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天河区所有经济联社、经济 (略) )履行已超过五年且目前仍在履行中的有效租赁合同。。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物业资产、资源性资产
(二)资产地址: (略) 天 (略) 30号、 (略) 18号之二
(三)资产面积:30号空地总面积1073.3平方米(包含场地1面积497.85平方米、场地2面积575.45平方米)和30号房屋总建筑面积5963.39平方米(其中A栋房屋共1860.32平方米,B栋房屋共1829.09平方米、C栋房屋共887.53平方米、D栋房屋共306.01平方米、E栋房屋共1080.44平方米),18号之二房屋建筑面积70平方米,即交易总面积为:7106.69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综合楼、场地、电房(变压器)管理承包权及值班室。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无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元/半年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元/半年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元/半年
4、租金递增方式:物业租金、场地租金和综合管理费递增从第(37)个月开始,每(36)个月在上期缴纳的物业租金、场地租金和综合管理费基数上递增10%(每三年递增10%)。
5、交易竞投保证金为¥*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 (略) 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租赁/承包期限为18年,即从 2024-11-01至2042-10-31止(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免租期为无。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承租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的两个月内,按照雨污分流规范标准完成该物业排水工程的施工(包括瓦面屋檐的雨水接管),其排水工程及办证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提供办理排水证的现有资料(竞投意向人若有需要了解排水工程详细情况,可在竞投报名前自行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若承租方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排水处理事项,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全额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租方付清拖欠的租金(如有)等费用,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若造成项目业主单位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每一个租赁半年度开始的前五日缴纳当半年租金。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该项目不允许竞投人对合同标的进行转租、转包及变更*方名称等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
(3)合同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税收、申领牌照、装修、卫生、管理费、维修维护、罚款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同时,承租方负责标的物的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修补厕所渗漏、墙体裂痕、楼顶漏水等,一切修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18号之二电房(变压器)为30号物业供电使用,电房(变压器)使用时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使用、维护、高压用电、国土、规划、城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等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如变压器出现故障或者造成事故的,承租方要及时抢修故障、排除危险,造成事故或人员伤亡的,承租方要负全部责任和费用。电房所产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18号之二电房外线不在标的范围内, (略) 30号南侧与信宇18号北侧通道是公共使用区域。
如电房需要增容的,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过供电部门批准,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电房增容部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交付标准以租赁物业现状为准,不提供水,提供电(租赁物业目前的水设施为原租户自行与周边单位协商安装借用,租赁物业交付后,出租不提供水,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水等附属设施需与相关单位或个人协商处理解决,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电费自行 (略) 供电局,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若设施需增容需以出租方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当合法合规地使用水、电,如在租赁期间被供电供水部门发现有偷电偷水等违规行为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清楚了解租赁物业的具体情况,并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6)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给承租方使用时,标的物需清理遗留垃圾及废弃物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合同期内,承租方中途退场、单方解除合同的,所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如承租方拖欠租金,出租方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追讨所欠租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就租金等费用向承租方开具发票(其中综合管理费为总租金的30%,物业租金为总租金的50%,场地租金为总租金的20%), 该发 (略) 天河区 (略) 或出租方的其他上属企业(单位)开具, (略) 天河区 (略) 或出租方的其他上属企业(单位)收取对应的租金。
(9)该租赁标的物的计租面积以本承租30号房屋总建筑面积5963.39平方米(其中A栋房屋共1860.32平方米,B栋房屋共1829.09平方米、C栋房屋共887.53平方米、D栋房屋共306.01平方米、E栋房屋共1080.44平方米)和30号空地总面积1073.3平方米(包含场地1面积497.85平方米、场地2面积575.45平方米)及18号之二房屋建筑面积70平方米计算,即交易总面积为:7106.69平方米。如承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附图或实际测量面积不符的,仍以本合同约定的7106.69平方米计算租金。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按照此约定计租为准,任何其它方式测量均不影响该计租面积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者赔偿,若承租方因此而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10)该标的无产权证、无环保证、无污水排放证,也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消防备案等证照,标的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未办理相关手续。竞投人已于报名竞投和租赁前对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的现状包括产权、证照手续、使用性质等上述情况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现状参与竞投和承租,承租方不能以上述情况为理由向出租方主张异议。出租方不保证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使用必定符合承租方的经营所需。承租方自行办理本标的工商证照、营业手续、消防备案等手续,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或拖欠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产权证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的金额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管理费约定的标准计算。如标的遇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损失自负,互不作赔偿和补偿,均不作违约处理,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11)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经营过程中遇国家公、检、法、消防、环保、工商、安监等有关执法部门对承租方的经营作出干预、停产、处罚、搬迁等,相关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必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一切条款,继续承租并支付租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2)该租赁标的物不准开设造成噪音的行业,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存储危化品,不准堆放建筑垃圾和余泥,不准经废品收购站。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3)承租方承诺:保持容貌整洁,规范门店招牌(店招牌匾)设置,并在招牌设置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广州城管公众号”申请备案;招牌完好、定期清洁,无破损,脏污、玻璃橱窗外立面无明显污迹,乱张贴、乱涂写刻画;光源亮度不影响居民生 (略) 交通;物品摆好,自设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并分类投放,有序规范停放非机动车,不把垃圾桶扫把拖把等杂物摆出门外。设施护好,不损坏、占 (略) 政公共设施,不损坏绿化树木。不乱搭建,不擅自搭建对建筑物立面造成影响的建(构筑物)或者封闭天台、露台、阳台灯,沿街建筑物无违规破坏外墙,不侵占公共空间空地搭设晾衣架、置物架等建(构筑物),不违规设置空调外机和机架不违规 (略) (窗)、遮阳棚等设施;不乱摆乱卖不占用公共空间摆摊设点促销宣传饲养家禽,不乱拉挂横幅灯饰电线等不乱晾晒生活用品及物资;电动车必须停放指定位置,且不得入室、不得室内充电、不得占用共同空间。 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4)承租方作为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需安置消防设备,不得在场地上堆放杂物及搭建建筑物。租赁租赁标的物的消防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如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收益、被第三方追责、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评估鉴定费等)。
(15)在租赁合同期内,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遇政府征收或“三旧”改造需要拆迁的,自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搬迁公告之日该租赁合同即解除,且承租方应在收到搬迁及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条件搬迁完毕(具体以征拆主体发出的搬迁通知的期限为准)并向出租方交还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不作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一切征收、征用、“三旧”改造手续,政府支付的所有补偿款、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款、物业拆迁补偿费、设施补偿费、安置费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逾期未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标的物业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支付承租方任何费用,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实际使用人要求补偿、赔偿损失的,一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6)承租方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凡涉及需要政府批准项目的,承租方应自行取得政府部门批准后还须获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方能对标的物业进行装修、增设建筑物。承租方不得违规装修改造,承租方在取得合法手续的前提下方能增建建筑物,承租方的装修改造、增建均必须合法合规,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增设的建筑物及其水电设施的所有权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因装修或升级改造或增设建筑物而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原租赁物业毁损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装修或升级改造或增设建筑物产生的一切费用、所需的政府文件、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办理。 任何情况下,承租方不得违规装修、不得违规升级改造。
(17)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及所有交易文件中的任何条款(约定),均构成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追讨承租方所欠租金、要求承租方立即恢复租赁标的物原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赔偿出租方损失等。出租方为实现本合同债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评估鉴定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8)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提前搬迁并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出租方。如租赁合同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则承租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并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逾期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租赁标的物及附属空场地内所有设施、物品、装修、装饰、外墙广告灯箱等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的租赁租金、水电费等费用计付至实际交还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如有)、增设构筑物(如有)之日,按合同约定的租金等费用的标准计算。
(19)对租赁标的物进行修补的,包括但不限于修补厕所渗漏、墙体裂痕、楼顶漏水等,一切修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0)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所在村的村规民约。
(21)本合同尾部所载地址(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 (略) 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略) 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接收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或退件的,视为有效送达,自发送之日起第三日视为签收日。如双方变更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地址发出的文件,一经发出并达到即视为送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承担。*、*双方就履行协议产生争议提起诉讼的,该地址 (略) 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佰万元整),其中交易保证金*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金额由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补齐。合同签订前,竞得人还需向出租方交纳合同首期半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竞得人需缴清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
(23)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承租方清楚并接受以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的全部内容,且承诺不因此悔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09-12至2024-09-24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09-13至2024-09-2 (略) 天河区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资质要求相符的完整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待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流程。
(三) (略) 注册的竞投人, (略) 天河区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 (略) 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4-09-26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接受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元/半年 。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投人资格审核
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往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资料:
(1)竞投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 (略) ,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含*仟万元)),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投人须提供2022年营业收入不少于*元(含*仟万)的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在注册所在地纳税金额不少于*(含*佰万)的完税证明;
(3)竞投人未被管理部门纳入经营异常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且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或以上被国家税 (略) 税务局评定为纳税信用B级或以上纳税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查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
(4)竞投人需提供与天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天河区所有经济联社、经济 (略) )履行已超过五年且目前仍在履行中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携带相关资料如下:
1、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 (略) 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纪检监察联络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 (略) 天河区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天河区黄村街黄村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天 (略) 2号
联 系 人:黄延森
联 系 电 话:020-*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 (略) 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09月12日
文件下载: 交易文件.doc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4﹞1499号
(略) 天河区黄村街黄村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24-09-26 1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天河区黄村街黄村第二股份合作经济 (略) 30号综合楼和场地及 (略) 18号之二电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黄村经济联社交﹝2024﹞0014号)进行公开竞投,本 (略) 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1、竞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5年,即2019年9月 12 日之前注册的法人单位), (略) 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仟万元(含*仟万元); 2、2022年竞投人营业收入不少于*元(含*仟万),2022年在注册所在地纳税金额不少于*元(含*佰万); 3、竞投人必须守法经营,未被管理部门纳入经营异常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或以上被国家税 (略) 税务局评定为纳税信用B级或以上纳税人; 4、截止到交易公告发布之日,竞投人(含竞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须与天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天河区所有经济联社、经济 (略) )履行已超过五年且目前仍在履行中的有效租赁合同。。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物业资产、资源性资产
(二)资产地址: (略) 天 (略) 30号、 (略) 18号之二
(三)资产面积:30号空地总面积1073.3平方米(包含场地1面积497.85平方米、场地2面积575.45平方米)和30号房屋总建筑面积5963.39平方米(其中A栋房屋共1860.32平方米,B栋房屋共1829.09平方米、C栋房屋共887.53平方米、D栋房屋共306.01平方米、E栋房屋共1080.44平方米),18号之二房屋建筑面积70平方米,即交易总面积为:7106.69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综合楼、场地、电房(变压器)管理承包权及值班室。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无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元/半年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元/半年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元/半年
4、租金递增方式:物业租金、场地租金和综合管理费递增从第(37)个月开始,每(36)个月在上期缴纳的物业租金、场地租金和综合管理费基数上递增10%(每三年递增10%)。
5、交易竞投保证金为¥*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 (略) 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租赁/承包期限为18年,即从 2024-11-01至2042-10-31止(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免租期为无。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承租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的两个月内,按照雨污分流规范标准完成该物业排水工程的施工(包括瓦面屋檐的雨水接管),其排水工程及办证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提供办理排水证的现有资料(竞投意向人若有需要了解排水工程详细情况,可在竞投报名前自行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若承租方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排水处理事项,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全额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租方付清拖欠的租金(如有)等费用,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若造成项目业主单位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每一个租赁半年度开始的前五日缴纳当半年租金。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该项目不允许竞投人对合同标的进行转租、转包及变更*方名称等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
(3)合同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税收、申领牌照、装修、卫生、管理费、维修维护、罚款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同时,承租方负责标的物的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修补厕所渗漏、墙体裂痕、楼顶漏水等,一切修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18号之二电房(变压器)为30号物业供电使用,电房(变压器)使用时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使用、维护、高压用电、国土、规划、城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等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如变压器出现故障或者造成事故的,承租方要及时抢修故障、排除危险,造成事故或人员伤亡的,承租方要负全部责任和费用。电房所产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18号之二电房外线不在标的范围内, (略) 30号南侧与信宇18号北侧通道是公共使用区域。
如电房需要增容的,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过供电部门批准,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电房增容部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交付标准以租赁物业现状为准,不提供水,提供电(租赁物业目前的水设施为原租户自行与周边单位协商安装借用,租赁物业交付后,出租不提供水,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水等附属设施需与相关单位或个人协商处理解决,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电费自行 (略) 供电局,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若设施需增容需以出租方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当合法合规地使用水、电,如在租赁期间被供电供水部门发现有偷电偷水等违规行为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清楚了解租赁物业的具体情况,并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6)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给承租方使用时,标的物需清理遗留垃圾及废弃物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合同期内,承租方中途退场、单方解除合同的,所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如承租方拖欠租金,出租方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追讨所欠租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就租金等费用向承租方开具发票(其中综合管理费为总租金的30%,物业租金为总租金的50%,场地租金为总租金的20%), 该发 (略) 天河区 (略) 或出租方的其他上属企业(单位)开具, (略) 天河区 (略) 或出租方的其他上属企业(单位)收取对应的租金。
(9)该租赁标的物的计租面积以本承租30号房屋总建筑面积5963.39平方米(其中A栋房屋共1860.32平方米,B栋房屋共1829.09平方米、C栋房屋共887.53平方米、D栋房屋共306.01平方米、E栋房屋共1080.44平方米)和30号空地总面积1073.3平方米(包含场地1面积497.85平方米、场地2面积575.45平方米)及18号之二房屋建筑面积70平方米计算,即交易总面积为:7106.69平方米。如承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附图或实际测量面积不符的,仍以本合同约定的7106.69平方米计算租金。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按照此约定计租为准,任何其它方式测量均不影响该计租面积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者赔偿,若承租方因此而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10)该标的无产权证、无环保证、无污水排放证,也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消防备案等证照,标的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未办理相关手续。竞投人已于报名竞投和租赁前对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的现状包括产权、证照手续、使用性质等上述情况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现状参与竞投和承租,承租方不能以上述情况为理由向出租方主张异议。出租方不保证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使用必定符合承租方的经营所需。承租方自行办理本标的工商证照、营业手续、消防备案等手续,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或拖欠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产权证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的金额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管理费约定的标准计算。如标的遇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损失自负,互不作赔偿和补偿,均不作违约处理,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11)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经营过程中遇国家公、检、法、消防、环保、工商、安监等有关执法部门对承租方的经营作出干预、停产、处罚、搬迁等,相关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必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一切条款,继续承租并支付租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2)该租赁标的物不准开设造成噪音的行业,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存储危化品,不准堆放建筑垃圾和余泥,不准经废品收购站。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3)承租方承诺:保持容貌整洁,规范门店招牌(店招牌匾)设置,并在招牌设置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广州城管公众号”申请备案;招牌完好、定期清洁,无破损,脏污、玻璃橱窗外立面无明显污迹,乱张贴、乱涂写刻画;光源亮度不影响居民生 (略) 交通;物品摆好,自设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并分类投放,有序规范停放非机动车,不把垃圾桶扫把拖把等杂物摆出门外。设施护好,不损坏、占 (略) 政公共设施,不损坏绿化树木。不乱搭建,不擅自搭建对建筑物立面造成影响的建(构筑物)或者封闭天台、露台、阳台灯,沿街建筑物无违规破坏外墙,不侵占公共空间空地搭设晾衣架、置物架等建(构筑物),不违规设置空调外机和机架不违规 (略) (窗)、遮阳棚等设施;不乱摆乱卖不占用公共空间摆摊设点促销宣传饲养家禽,不乱拉挂横幅灯饰电线等不乱晾晒生活用品及物资;电动车必须停放指定位置,且不得入室、不得室内充电、不得占用共同空间。 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4)承租方作为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需安置消防设备,不得在场地上堆放杂物及搭建建筑物。租赁租赁标的物的消防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如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收益、被第三方追责、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评估鉴定费等)。
(15)在租赁合同期内,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遇政府征收或“三旧”改造需要拆迁的,自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搬迁公告之日该租赁合同即解除,且承租方应在收到搬迁及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条件搬迁完毕(具体以征拆主体发出的搬迁通知的期限为准)并向出租方交还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不作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一切征收、征用、“三旧”改造手续,政府支付的所有补偿款、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款、物业拆迁补偿费、设施补偿费、安置费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逾期未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标的物业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支付承租方任何费用,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实际使用人要求补偿、赔偿损失的,一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6)承租方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凡涉及需要政府批准项目的,承租方应自行取得政府部门批准后还须获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方能对标的物业进行装修、增设建筑物。承租方不得违规装修改造,承租方在取得合法手续的前提下方能增建建筑物,承租方的装修改造、增建均必须合法合规,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增设的建筑物及其水电设施的所有权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因装修或升级改造或增设建筑物而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原租赁物业毁损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装修或升级改造或增设建筑物产生的一切费用、所需的政府文件、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办理。 任何情况下,承租方不得违规装修、不得违规升级改造。
(17)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及所有交易文件中的任何条款(约定),均构成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追讨承租方所欠租金、要求承租方立即恢复租赁标的物原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赔偿出租方损失等。出租方为实现本合同债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评估鉴定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8)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提前搬迁并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出租方。如租赁合同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则承租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并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逾期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租赁标的物及附属空场地内所有设施、物品、装修、装饰、外墙广告灯箱等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的租赁租金、水电费等费用计付至实际交还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如有)、增设构筑物(如有)之日,按合同约定的租金等费用的标准计算。
(19)对租赁标的物进行修补的,包括但不限于修补厕所渗漏、墙体裂痕、楼顶漏水等,一切修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0)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所在村的村规民约。
(21)本合同尾部所载地址(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 (略) 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略) 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接收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或退件的,视为有效送达,自发送之日起第三日视为签收日。如双方变更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地址发出的文件,一经发出并达到即视为送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承担。*、*双方就履行协议产生争议提起诉讼的,该地址 (略) 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佰万元整),其中交易保证金*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金额由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补齐。合同签订前,竞得人还需向出租方交纳合同首期半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竞得人需缴清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
(23)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承租方清楚并接受以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的全部内容,且承诺不因此悔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09-12至2024-09-24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09-13至2024-09-2 (略) 天河区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资质要求相符的完整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待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流程。
(三) (略) 注册的竞投人, (略) 天河区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 (略) 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4-09-26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接受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元/半年 。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投人资格审核
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往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资料:
(1)竞投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 (略) ,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含*仟万元)),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投人须提供2022年营业收入不少于*元(含*仟万)的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在注册所在地纳税金额不少于*(含*佰万)的完税证明;
(3)竞投人未被管理部门纳入经营异常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且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或以上被国家税 (略) 税务局评定为纳税信用B级或以上纳税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查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
(4)竞投人需提供与天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天河区所有经济联社、经济 (略) )履行已超过五年且目前仍在履行中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携带相关资料如下:
1、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 (略) 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纪检监察联络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 (略) 天河区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天河区黄村街黄村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天 (略) 2号
联 系 人:黄延森
联 系 电 话:020-*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 (略) 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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