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挂牌披露
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2024SH*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 (略) 部分资产(内蒙古自治 (略) 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1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1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为一项构筑物和一宗土地使用权。该构筑物为灰(坝)场,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毛石混凝土结构,体积为*立方米,该构筑物未有权属证明;该土地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本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前已被占用,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3.该标的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提前电话预约确认踏勘时间。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婷续,联系方式:* 4.本项目若产生竞价,以合计转让价格为竞价底价,本项目包含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按照对应的占比分配竞价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评估报告特别注意事项: 1.根据《资产评估法》、相关评估准则以及《资产评估对象法律 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 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2.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评估价值包含增值税但不包含交易 环节中发生的其他相关税费。 |
项目编号 | GR2024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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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内蒙古 (略) 部分资产(内蒙古自治 (略) 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1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1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为一项构筑物和一宗土地使用权。该构筑物为灰(坝)场,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毛石混凝土结构,体积为*立方米,该构筑物未有权属证明;该土地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本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前已被占用,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3.该标的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提前电话预约确认踏勘时间。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婷续,联系方式:* 4.本项目若产生竞价,以合计转让价格为竞价底价,本项目包含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按照对应的占比分配竞价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评估报告特别注意事项: 1.根据《资产评估法》、相关评估准则以及《资产评估对象法律 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 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2.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评估价值包含增值税但不包含交易 环节中发生的其他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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