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黑龙江省老年医院停车场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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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黑龙江省老年医院停车场出租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黑龙江省老年医院)停车场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8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尔滨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

4968.75平方米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1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自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1、承租方自觉接受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对于停车场车辆管理要求。承租方对地上400个对外经营车位可计时收费,承租 (略) 职工车辆停放权益,职工车辆在登记车牌后不得收费,并提供同一标准的服务。(收费标准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

2、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方新规划出来的停车区域用权归出租方使用。

4、冬季清雪及设备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清雪范围为门诊楼门前场地至哈南第二大道。环境卫生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所提供的配件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6、如出现承租范围内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及车辆损伤),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8、出租方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地),承租方每季度按表缴纳水、电费,承租方须安装充电桩。

9、承 (略) 要求负责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10、承租方所提供的服务若出租方不满意的,应及时更正;因服务问题对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年租金的5%),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

11、承租方在经营中若有违法行为,损害出租方名誉,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关损失。如发生场地变更等情况无法履行租赁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规划员工停车区域。承租方按照规划区域经营,并委派专人专区高峰时段通过通讯设备对各区域进行合理调配车位。

13、院内2个进出通道,承租方须自行建设电子扫描录入设备。 (略) 内配备管理人员不得低于7人, (略) 内车辆合理停放,通行顺畅。医院正门收费岗亭人员须保证24小时在岗,其它工作人员须保障每天7时上岗,18时离岗,节假日不得低于4人。

14、出租方提供部分停车场设备。

15、需要承租方自行购买设备及场地建设费用。

16、需要承租方自行建设停车场监控系统和安装摄像头。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11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天策土地房 (略)

租金底价

*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略)

出租方承诺

附件:出租方承诺.doc

出租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略) 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或停车场经营)等相关字样。

标的交割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wwhttp://**)的《e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045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1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9月11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9月11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交易须知;(签章);

(2)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资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8月22日9:00-2024年9月12日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先生:0451-*

监督电话

04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黑龙江省老年医院)停车场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8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尔滨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

4968.75平方米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1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自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1、承租方自觉接受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对于停车场车辆管理要求。承租方对地上400个对外经营车位可计时收费,承租 (略) 职工车辆停放权益,职工车辆在登记车牌后不得收费,并提供同一标准的服务。(收费标准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

2、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方新规划出来的停车区域用权归出租方使用。

4、冬季清雪及设备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清雪范围为门诊楼门前场地至哈南第二大道。环境卫生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所提供的配件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6、如出现承租范围内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及车辆损伤),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8、出租方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地),承租方每季度按表缴纳水、电费,承租方须安装充电桩。

9、承 (略) 要求负责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10、承租方所提供的服务若出租方不满意的,应及时更正;因服务问题对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年租金的5%),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

11、承租方在经营中若有违法行为,损害出租方名誉,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关损失。如发生场地变更等情况无法履行租赁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规划员工停车区域。承租方按照规划区域经营,并委派专人专区高峰时段通过通讯设备对各区域进行合理调配车位。

13、院内2个进出通道,承租方须自行建设电子扫描录入设备。 (略) 内配备管理人员不得低于7人, (略) 内车辆合理停放,通行顺畅。医院正门收费岗亭人员须保证24小时在岗,其它工作人员须保障每天7时上岗,18时离岗,节假日不得低于4人。

14、出租方提供部分停车场设备。

15、需要承租方自行购买设备及场地建设费用。

16、需要承租方自行建设停车场监控系统和安装摄像头。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11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天策土地房 (略)

租金底价

*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略)

出租方承诺

附件:出租方承诺.doc

出租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略) 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或停车场经营)等相关字样。

标的交割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wwhttp://**)的《e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045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1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9月11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9月11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交易须知;(签章);

(2)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资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8月22日9:00-2024年9月12日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先生:0451-*

监督电话

04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黑龙江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黑龙江省老年医院)停车场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8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尔滨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

4968.75平方米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1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自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1、承租方自觉接受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对于停车场车辆管理要求。承租方对地上400个对外经营车位可计时收费,承租 (略) 职工车辆停放权益,职工车辆在登记车牌后不得收费,并提供同一标准的服务。(收费标准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

2、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方新规划出来的停车区域用权归出租方使用。

4、冬季清雪及设备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清雪范围为门诊楼门前场地至哈南第二大道。环境卫生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所提供的配件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6、如出现承租范围内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及车辆损伤),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8、出租方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地),承租方每季度按表缴纳水、电费,承租方须安装充电桩。

9、承 (略) 要求负责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10、承租方所提供的服务若出租方不满意的,应及时更正;因服务问题对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年租金的5%),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

11、承租方在经营中若有违法行为,损害出租方名誉,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关损失。如发生场地变更等情况无法履行租赁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规划员工停车区域。承租方按照规划区域经营,并委派专人专区高峰时段通过通讯设备对各区域进行合理调配车位。

13、院内2个进出通道,承租方须自行建设电子扫描录入设备。 (略) 内配备管理人员不得低于7人, (略) 内车辆合理停放,通行顺畅。医院正门收费岗亭人员须保证24小时在岗,其它工作人员须保障每天7时上岗,18时离岗,节假日不得低于4人。

14、出租方提供部分停车场设备。

15、需要承租方自行购买设备及场地建设费用。

16、需要承租方自行建设停车场监控系统和安装摄像头。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11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天策土地房 (略)

租金底价

*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略)

出租方承诺

附件:出租方承诺.doc

出租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略) 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或停车场经营)等相关字样。

标的交割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wwhttp://**)的《e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045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1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9月11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9月11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交易须知;(签章);

(2)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资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8月22日9:00-2024年9月12日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先生:0451-*

监督电话

04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黑龙江省老年医院)停车场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8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尔滨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

4968.75平方米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1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自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1、承租方自觉接受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对于停车场车辆管理要求。承租方对地上400个对外经营车位可计时收费,承租 (略) 职工车辆停放权益,职工车辆在登记车牌后不得收费,并提供同一标准的服务。(收费标准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

2、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方新规划出来的停车区域用权归出租方使用。

4、冬季清雪及设备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清雪范围为门诊楼门前场地至哈南第二大道。环境卫生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所提供的配件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6、如出现承租范围内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及车辆损伤),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8、出租方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地),承租方每季度按表缴纳水、电费,承租方须安装充电桩。

9、承 (略) 要求负责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10、承租方所提供的服务若出租方不满意的,应及时更正;因服务问题对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年租金的5%),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

11、承租方在经营中若有违法行为,损害出租方名誉,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关损失。如发生场地变更等情况无法履行租赁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规划员工停车区域。承租方按照规划区域经营,并委派专人专区高峰时段通过通讯设备对各区域进行合理调配车位。

13、院内2个进出通道,承租方须自行建设电子扫描录入设备。 (略) 内配备管理人员不得低于7人, (略) 内车辆合理停放,通行顺畅。医院正门收费岗亭人员须保证24小时在岗,其它工作人员须保障每天7时上岗,18时离岗,节假日不得低于4人。

14、出租方提供部分停车场设备。

15、需要承租方自行购买设备及场地建设费用。

16、需要承租方自行建设停车场监控系统和安装摄像头。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11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天策土地房 (略)

租金底价

*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略)

出租方承诺

附件:出租方承诺.doc

出租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略) 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或停车场经营)等相关字样。

标的交割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wwhttp://**)的《e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045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1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9月11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9月11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交易须知;(签章);

(2)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资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8月22日9:00-2024年9月12日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先生:0451-*

监督电话

04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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