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周口市郸城县新华路与府西路交汇处西南侧1-3层商业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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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周口市郸城县新华路与府西路交汇处西南侧1-3层商业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将于2024年9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略) 上(网址: http://** 账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郸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1-3 层商业房地产。房产位于第 1-3层,共 10 层,竣工时间为 2015 年,建筑面积为 830 平方米,使用权面积276.72平方米。户型为自行分割,装修状况:入户门为玻璃门,1 层室内地面部分铺地板砖、部分铺木地板,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部分刷乳胶漆,部分矿棉板吊顶;2 层室内地面铺木地板,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3 层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部分刷乳胶漆、部分格栅吊顶,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瓷片饰内墙面,集成吊顶。配有水、电、通讯、消防等设施;现场查勘维护状况良好。

地类(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276.72 平方米,终止日期:2051 年 4 月 26 日,土地使用权人:张春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张春霞,实际用途:商业。利用现状:出租。截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别说明:房产按照现状拍卖,法院不做过户承诺,建议看房后竞拍,未看房直接竞拍视为对现状已经确认,竞拍后的不良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乃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及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一)本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瑕疵说明”部分)。

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2、对可能存在的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要承担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款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于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略) 提交垫付的税 (略) 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4、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士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竟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房产所涉及户口迁移问题与拍卖人无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 (略) 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78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来源评估报告。

拍品咨询电话:0371-*

看房电话:*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郑东 (略) (略) 执行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2024年9月12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郸城县,郑州,周口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将于2024年9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略) 上(网址: http://** 账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郸 (略) (略) 交汇处西南侧1-3 层商业房地产。房产位于第 1-3层,共 10 层,竣工时间为 2015 年,建筑面积为 830 平方米,使用权面积276.72平方米。户型为自行分割,装修状况:入户门为玻璃门,1 层室内地面部分铺地板砖、部分铺木地板,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部分刷乳胶漆,部分矿棉板吊顶;2 层室内地面铺木地板,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3 层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部分刷乳胶漆、部分格栅吊顶,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瓷片饰内墙面,集成吊顶。配有水、电、通讯、消防等设施;现场查勘维护状况良好。

地类(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276.72 平方米,终止日期:2051 年 4 月 26 日,土地使用权人:张春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张春霞,实际用途:商业。利用现状:出租。截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别说明:房产按照现状拍卖,法院不做过户承诺,建议看房后竞拍,未看房直接竞拍视为对现状已经确认,竞拍后的不良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乃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及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一)本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瑕疵说明”部分)。

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2、对可能存在的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要承担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款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于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略) 提交垫付的税 (略) 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4、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士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竟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房产所涉及户口迁移问题与拍卖人无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 (略) 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78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来源评估报告。

拍品咨询电话:0371-*

看房电话:*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郑东 (略) (略)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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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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