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街畲族乡出租房、合用场所、丙类企业排查整治督导及问责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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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街畲族乡出租房、合用场所、丙类企业排查整治督导及问责机制》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有关部门:

《青街畲族乡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排查整治、督导及问责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青街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青街畲族乡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排查整治督导及问责机制》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重点领域排改、督导和问责体系,加强我乡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本乡范围内的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

三、排查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房

1.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层数、房间数量等。

2. 出租情况:包括出租人数、租户信息等。

3. 房屋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二)合用场所

1. 场所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

2. 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三)*类企业

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所属行业、员工人数等。

2. 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安装喷淋、报警;是否存在三合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准等消防设施、器材。

四、组织架构

(一)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和指导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总体方针和政策。

组 长:雷大标

副组长:郑书安

成 员:许久俊、郑 豫、郑 州、陈修锡

(二)工作小组

1. 出租房排查整治小组

负责对乡镇内的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登记相关信息,检查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整改隐患。

排查上报成员:各村村干部、网格员、派出所工作人员

隐患整治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2. 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小组

对合用场所进行排查上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等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

排查上报成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隐患整治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3. *类企业排查整治小组

负责*类企业的排查,检查企业的消防安全设施、生产流程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排查上报成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隐患整治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4. 宣传教育小组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和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

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

(三)联合执法小组

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对不配合整改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查封等强制手段。

(四)督查小组

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组长:严乔羽

成员:池岚岚

五、排改机制

(一)明确检查主体

组织应消站、派出所、村两委、网格员等成立联合排查小组,按照区域划分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二)确定检查频次

(略) 格员合理制定当月检查计划, (略) 格内划分的场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检查全覆盖,无遗漏。 (略) 格员每月3号之前上 (略) 格内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检查计划。

(三)落实整改责任

查到问题后,各网格将问题汇总应急消防管理站,由应急消防管理站指导场所进行整改。对于出租房,由房东负责整改;合用场所由各经营主体共同负责整改;*类企业由企业负责人负责整改。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月4号之前汇总上月检查情况。

六、督导机制

各村驻村干部对当月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一)集中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检查,由驻村干部带队,对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备、疏散通道畅通、 (略) 安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夜查夜巡

每日开展夜查夜巡,重点检查夜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如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用火用电情况,*类企业的夜间值班情况等,及时发现和消除夜间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督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了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乡工作群进行汇总通报。

七、问责机制

明确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对未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的具体办法。

(一)对于排查不细致、隐患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督促整改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或村(社区),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三)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八、附则

(一)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机制由乡政府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附件

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检查记录表,网格划分表

附件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地 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居住出租房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内□

其他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混凝土楼板进行分隔 □

电动车自行室内充电,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分隔□

三层以上(含)设置木楼梯 □

“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未整治提升或整治提升不到位□

隔墙分隔

(10分)

自然间(房间)未采用实体墙(不燃材料)分隔扣5分□

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分隔不严实扣5分 □

(略)

(20分)

室 (略) 未套管(阻燃)保护(情形严重扣10分,轻微扣5分)严重□ 轻微□

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扣10分 □

用火集中

(20分)

卧室内或公共部位使用液化气扣10分 □

灶间(厨房)未与其他部分分隔扣10分 □

设施配备

(20分)

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4分。未按要求配备或数量不足的,每项扣2分

灭火器□ 逃生面罩□ 应急照明灯□

逃生绳(三层及以上必须配置。商品房除外)□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智能感烟报警器)□

“四色”消防安全告示牌□

疏散畅通

(20分)

未设有楼顶疏散条件扣10分 □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扣5分 □

外窗 (略) 且无法从内部开启扣5分 □

电动自行车管理(10分)

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扣5分 □

室内提供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条件扣5分 □

总得分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得0分,总得分80分以下判定为“不合格”。

2.否决项其他情形按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综合判定,如地下建筑、木结构建筑人员大量租住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等。


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场所名称: 地 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有人员居住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确需开门,未采用防火门 □

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未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室外 □

疏散不独立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不到位 □

(略)

(40分)

室 (略) 未套管(阻燃)保护(情形严重扣20分,轻微扣5分)严重□ 轻微□

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扣20分 □

设施配备

(35分)

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灭火器□ 应急照明灯□

防火门闭门器□ 防火门“常闭”标识□

“四色”消防安全告示牌□

生产加工、储存可燃物品的合用场所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智能感烟报警器□ 水喉□ 简易喷淋 □

电动自行车管理

(25分)

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扣15分 □

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扣10分 □

总得分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总得分按0分计;

2.得分80分(含)以上的,判定为合格。


*类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场所名称: 地 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不住人

存在“三合一”现象□

不断水

室内消火栓、喷淋无水的扣50分 □

一键报警

未设置报警警铃的,扣20分 □

一套喷淋

未按要求设置相应喷淋系统的,扣50分 □

喷淋系统安装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扣20分 □

一路畅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的,扣15分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进行划线标识,扣5分 □

电动自行车管理

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扣10分 □

室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扣20分 □

总得分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总得分按0分计;

2.得分80分(含)以上的,判定为合格。


青街乡 (略) 格化清单

网格

村(居)

村网格员

联系电话

村书记

联系电话

网格1

青街

孙彬彬、林露露、李向东

*、*、*

李敏

*

网格2

东坑

王伟波

*

陈钦全

*

网格3

九岱

雷磊

*

钟炳斌

*

网格4

王神洞

兰丝丝

*

兰锡明

*

网格5

南网

吴克意

*

张仁高

*

网格6

南朱山

李泽

*

施德兵

*

网格7

睦源村

李万

*

池长来

*

网格8

垟心村

杨思思

*

杨德杏

*

网格9

新三

陈德楼

*

梁老扁

*



各行政村、乡属各有关部门:

《青街畲族乡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排查整治、督导及问责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青街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青街畲族乡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排查整治督导及问责机制》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重点领域排改、督导和问责体系,加强我乡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本乡范围内的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

三、排查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房

1.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层数、房间数量等。

2. 出租情况:包括出租人数、租户信息等。

3. 房屋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二)合用场所

1. 场所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

2. 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三)*类企业

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所属行业、员工人数等。

2. 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安装喷淋、报警;是否存在三合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准等消防设施、器材。

四、组织架构

(一)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和指导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总体方针和政策。

组 长:雷大标

副组长:郑书安

成 员:许久俊、郑 豫、郑 州、陈修锡

(二)工作小组

1. 出租房排查整治小组

负责对乡镇内的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登记相关信息,检查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整改隐患。

排查上报成员:各村村干部、网格员、派出所工作人员

隐患整治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2. 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小组

对合用场所进行排查上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等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

排查上报成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隐患整治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3. *类企业排查整治小组

负责*类企业的排查,检查企业的消防安全设施、生产流程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排查上报成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隐患整治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4. 宣传教育小组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和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

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

(三)联合执法小组

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对不配合整改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查封等强制手段。

(四)督查小组

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组长:严乔羽

成员:池岚岚

五、排改机制

(一)明确检查主体

组织应消站、派出所、村两委、网格员等成立联合排查小组,按照区域划分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二)确定检查频次

(略) 格员合理制定当月检查计划, (略) 格内划分的场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检查全覆盖,无遗漏。 (略) 格员每月3号之前上 (略) 格内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检查计划。

(三)落实整改责任

查到问题后,各网格将问题汇总应急消防管理站,由应急消防管理站指导场所进行整改。对于出租房,由房东负责整改;合用场所由各经营主体共同负责整改;*类企业由企业负责人负责整改。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月4号之前汇总上月检查情况。

六、督导机制

各村驻村干部对当月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一)集中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检查,由驻村干部带队,对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备、疏散通道畅通、 (略) 安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夜查夜巡

每日开展夜查夜巡,重点检查夜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如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用火用电情况,*类企业的夜间值班情况等,及时发现和消除夜间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督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了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乡工作群进行汇总通报。

七、问责机制

明确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对未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的具体办法。

(一)对于排查不细致、隐患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督促整改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或村(社区),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三)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八、附则

(一)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机制由乡政府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附件

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检查记录表,网格划分表

附件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地 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居住出租房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内□

其他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混凝土楼板进行分隔 □

电动车自行室内充电,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分隔□

三层以上(含)设置木楼梯 □

“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未整治提升或整治提升不到位□

隔墙分隔

(10分)

自然间(房间)未采用实体墙(不燃材料)分隔扣5分□

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分隔不严实扣5分 □

(略)

(20分)

室 (略) 未套管(阻燃)保护(情形严重扣10分,轻微扣5分)严重□ 轻微□

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扣10分 □

用火集中

(20分)

卧室内或公共部位使用液化气扣10分 □

灶间(厨房)未与其他部分分隔扣10分 □

设施配备

(20分)

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4分。未按要求配备或数量不足的,每项扣2分

灭火器□ 逃生面罩□ 应急照明灯□

逃生绳(三层及以上必须配置。商品房除外)□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智能感烟报警器)□

“四色”消防安全告示牌□

疏散畅通

(20分)

未设有楼顶疏散条件扣10分 □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扣5分 □

外窗 (略) 且无法从内部开启扣5分 □

电动自行车管理(10分)

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扣5分 □

室内提供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条件扣5分 □

总得分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得0分,总得分80分以下判定为“不合格”。

2.否决项其他情形按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综合判定,如地下建筑、木结构建筑人员大量租住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等。


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场所名称: 地 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有人员居住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确需开门,未采用防火门 □

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未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室外 □

疏散不独立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不到位 □

(略)

(40分)

室 (略) 未套管(阻燃)保护(情形严重扣20分,轻微扣5分)严重□ 轻微□

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扣20分 □

设施配备

(35分)

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灭火器□ 应急照明灯□

防火门闭门器□ 防火门“常闭”标识□

“四色”消防安全告示牌□

生产加工、储存可燃物品的合用场所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智能感烟报警器□ 水喉□ 简易喷淋 □

电动自行车管理

(25分)

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扣15分 □

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扣10分 □

总得分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总得分按0分计;

2.得分80分(含)以上的,判定为合格。


*类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场所名称: 地 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不住人

存在“三合一”现象□

不断水

室内消火栓、喷淋无水的扣50分 □

一键报警

未设置报警警铃的,扣20分 □

一套喷淋

未按要求设置相应喷淋系统的,扣50分 □

喷淋系统安装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扣20分 □

一路畅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的,扣15分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进行划线标识,扣5分 □

电动自行车管理

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扣10分 □

室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扣20分 □

总得分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总得分按0分计;

2.得分80分(含)以上的,判定为合格。


青街乡 (略) 格化清单

网格

村(居)

村网格员

联系电话

村书记

联系电话

网格1

青街

孙彬彬、林露露、李向东

*、*、*

李敏

*

网格2

东坑

王伟波

*

陈钦全

*

网格3

九岱

雷磊

*

钟炳斌

*

网格4

王神洞

兰丝丝

*

兰锡明

*

网格5

南网

吴克意

*

张仁高

*

网格6

南朱山

李泽

*

施德兵

*

网格7

睦源村

李万

*

池长来

*

网格8

垟心村

杨思思

*

杨德杏

*

网格9

新三

陈德楼

*

梁老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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