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 | G* | 宗地总面积: | *.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甘 (略) 西侧、 (略) 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6.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553 | ||
起始价: | 471.*元 | 加价幅度: | 8.*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向CA认证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办理CA证书( (略) 上报名必须上传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出让须知,未按须知规定完整上传材料的,资格审核不通过,退还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必须从申请人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从申请人账户交纳的,资格审核不通过,退还保证金。建议选择电汇方式并提前缴纳,防止跨行转账、系统延时等时间差),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赋予竞价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01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7777/view/link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7777/view/link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7777/view/linkIndex)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 号地块:2024年10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工业用地实行“合同+协议”模式出让 本次公开出让的1宗工业项目采取“合同+协议”模式出让。 1、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要在5个工作 (略) (略) 高邮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先行与当地乡镇(园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和履约诚意金。(履约诚意金相 (略) 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邮政发〔2022〕71号))。 2、竞得人自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必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约定完成项目建设, (略)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出让合同与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对项目土地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依照合同约定继续使用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据,评价结果记载入不动产权证书。 3、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依照约定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价格按照出让合同与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约定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相应补偿。 其他公告事项 1、本公告宗地其他具体情况详见须知。 2、G*号地块系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本公告中的规划设计方案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和实施建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高邮分中心
联 系 人:崔先生(交易中心) 吴先生(资规局)
联系电话:0514-*(交易中心) 0514-*(资规局)
开户单位: (略) (略) 高邮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邮蝶园支行
开户账号:按网上报名流程操作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反馈
宗地编号: | G* | 宗地总面积: | *.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甘 (略) 西侧、 (略) 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6.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553 | ||
起始价: | 471.*元 | 加价幅度: | 8.*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向CA认证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办理CA证书( (略) 上报名必须上传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出让须知,未按须知规定完整上传材料的,资格审核不通过,退还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必须从申请人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从申请人账户交纳的,资格审核不通过,退还保证金。建议选择电汇方式并提前缴纳,防止跨行转账、系统延时等时间差),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赋予竞价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01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7777/view/link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7777/view/link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7777/view/linkIndex)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 号地块:2024年10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工业用地实行“合同+协议”模式出让 本次公开出让的1宗工业项目采取“合同+协议”模式出让。 1、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要在5个工作 (略) (略) 高邮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先行与当地乡镇(园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和履约诚意金。(履约诚意金相 (略) 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邮政发〔2022〕71号))。 2、竞得人自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必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约定完成项目建设, (略)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出让合同与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对项目土地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依照合同约定继续使用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据,评价结果记载入不动产权证书。 3、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依照约定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价格按照出让合同与工业用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约定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相应补偿。 其他公告事项 1、本公告宗地其他具体情况详见须知。 2、G*号地块系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本公告中的规划设计方案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和实施建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高邮分中心
联 系 人:崔先生(交易中心) 吴先生(资规局)
联系电话:0514-*(交易中心) 0514-*(资规局)
开户单位: (略) (略) 高邮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邮蝶园支行
开户账号:按网上报名流程操作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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