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审计、法律专项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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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审计、法律专项服务项目

第一章 比选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十四冶建设 (略) 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审计、法律专项服务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招标人为十四冶建设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 (略) 受十四冶建设 (略) (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十四冶建设 (略) 经十 (略) 董事会研究,报省国资委备案后,于2014年12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元,其中十四冶建设集团出资*元(持股51%)、高浪出资*(持股34%)、胡斌出资*(持股10%)、曾江出资*(持股5%),出资方式为货币,所有股东均已出资到位。

2.2比选范围:十四冶建设 (略) 拟公开转让所持有的51%股权,实施全面审计、资产评估、法律专项服务,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需求及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 (略) 。

2.4服务周期:自选聘日起至股权完成转让日止,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以调整服务期限。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审查。

2.6项目限价:资产评估:*元;审计服务:*元;法律专项服务:*元;

2.7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资产评估、二标段为审计服务、三标段为法律专项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产评估:

1. 资质要求:经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 人员要求:资产评估服务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页查询记录截图)。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股权转让审计:

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若投标为分所/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扫描件,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且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 人员要求:审计服务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页查询记录截图)。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法律专项服务:

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同时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 人员要求:法律服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页查询记录截图)。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19日(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略) 站(网址:http://**)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无法操作的在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403授权书(原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开始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4日15时 00分,地点为 (略) (略) 328号 (略) 综合楼二开标一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四冶建设 (略)

地 址: (略) 五华区滇缅大道218号

联系人: 曾哲飞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328号

联系人:郑皓予、张琳

电 话:0871-*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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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十四冶建设 (略) 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审计、法律专项服务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招标人为十四冶建设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 (略) 受十四冶建设 (略) (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十四冶建设 (略) 经十 (略) 董事会研究,报省国资委备案后,于2014年12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元,其中十四冶建设集团出资*元(持股51%)、高浪出资*(持股34%)、胡斌出资*(持股10%)、曾江出资*(持股5%),出资方式为货币,所有股东均已出资到位。

2.2比选范围:十四冶建设 (略) 拟公开转让所持有的51%股权,实施全面审计、资产评估、法律专项服务,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需求及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 (略) 。

2.4服务周期:自选聘日起至股权完成转让日止,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以调整服务期限。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审查。

2.6项目限价:资产评估:*元;审计服务:*元;法律专项服务:*元;

2.7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资产评估、二标段为审计服务、三标段为法律专项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产评估:

1. 资质要求:经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 人员要求:资产评估服务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页查询记录截图)。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股权转让审计:

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若投标为分所/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扫描件,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且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 人员要求:审计服务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页查询记录截图)。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法律专项服务:

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同时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 人员要求:法律服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页查询记录截图)。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19日(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略) 站(网址:http://**)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无法操作的在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403授权书(原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开始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4日15时 00分,地点为 (略) (略) 328号 (略) 综合楼二开标一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四冶建设 (略)

地 址: (略) 五华区滇缅大道218号

联系人: 曾哲飞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328号

联系人:郑皓予、张琳

电 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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