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信托鲲鹏财富十周年·慈善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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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信托鲲鹏财富十周年·慈善拍卖公告

“渤海信托鲲鹏财富十周年·慈善拍卖会”将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三时在石家庄云瑧金陵世贸广场酒店隆重举行。届时将为您呈现丰富多彩的拍品,有冠军签名物品、著名主持人亲笔签名书籍、名人书画作品等。拍卖所得善款将直接捐赠至“月明慈善信托1号”,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拍卖会由渤海 (略) 联合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共同举办,旨在通过慈善拍卖的形式,为教育助学公益项目筹集善款,助力孩子们追逐梦想。

我们期待与您共同见证这场充满爱心与希望的慈善拍卖会。您的每一次举牌,都是对孩子们未来的一份支持。让我们携手为爱助力,共筑美好明天。

(略)

2024年9月13日

善款用途:

本次公益拍卖/义卖所得善款,将统一汇入渤海信托发行设立的“月明慈善信托1号”专户。信托捐赠款项的使用,将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注:所有拍品的捐赠人和买受人,将获得捐赠证书,并在主办方公众号予以鸣谢。)

拍卖规则:

  1. 嘉宾入场签到后,领取竞买号牌。
  2. 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价的原则,实行价高者得的规则。
  3. 竞价过程中以举号牌为准,也可口头加价,由拍卖师以落槌方式表示成交。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即表示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4. 拍卖师会对每一样东西进行介绍后宣布该项物品的拍卖开始。有意向者可以举牌,拍卖师示意后给出报价。
  5. 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当日,将成交价款交入慈善信托专户,并与主办方服务人员完善相关手续。

附件:“月明慈善信托1号”介绍

  • 慈善信托简介

1.基本信息

渤海信托?2022月明慈善信托1号,同时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民政部门的双重监管,接受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信托登记编码(金融监管):ZXD34B*(通过中国信托登 (略) 可查询详细信息)

民政备案编码(民政监管):*(通过中国民政部慈 (略) 可查询详细信息)

本慈善信托期限20年,可分期进行非公开募捐:

2022年9月28日成立第1期,首期成立规模405,146元;

2023年8月15日成立第2期,成立规模228,277元;

2023年11月10日成立第3期,成立规模19,000元;

2024年2月27日成立第4期,成立规模262,931元;

截止2024年8月30日,该慈善信托成立规模合计951,400元。

2024年,本慈善信托累计资助家庭困难中小学生超100人(持续资助直至其高中毕业)。自成立以来,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本慈善信托获评“卓越竞争力慈善信托计划奖”,入选《金融时报》评选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优秀案例”,渤海信托也被评为“年度公益行动企业”。

2.风险控制措施:

本慈善信托,设置“双受托人模式”,由渤海信托担任主要受托人,由阳光公益担任共同受托人,共同监管、互相约束。

本信托项下信托资金实行保管制(开立独立的信托专户在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信托财产的保管账户与信托财产专户为同一账户。慈善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不同慈善信托财产间均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受托人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时,设置监察人(由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对本慈善信托的运营情况予以监察,受托人还将在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咨询建议和必要的人员支持。

本慈善信托各方当事人在信托合同中已明确承诺,均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与各方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受益人,不存在任何一方指定的受益人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捐赠财产从事营利性商业运作,也不得开展营利活动。

二、受托人简介

1.主要受托人基本情况:

渤海 (略) (以下简称“渤海信托”),注 (略) ,注册资本36亿元。前身为河北省国际 (略) ,成立于1983年12月,目前河北省唯一一家信托金融机构。

渤海信托法定代表人为卓逸群,注册地 (略) (略) 377号B座22-23层,邮政编码*, (略) 网址:http://**,委托人(捐赠人) (略) 址查看慈善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报告等信息。

渤海信托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坚持“委托人意愿至上,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服务宗旨,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地为委托人、受益人和股东创造价值、实现收益。

2.共同受托人基本情况

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简称阳光公益),2014年11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X,注册地址为河 (略) 高新区黄河大道润江慧谷大厦3楼。

阳光公益的业务范围: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助友爱的光荣传统,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号召社会各界向老、幼、孤寡、残等需要帮助的群体奉献爱心。在宪法、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社会需要和协会自己的条件,开展爱国、爱民、助学、扶贫、帮困、献爱心等相关工作,通过媒体和报纸等途径,积极宣传扶贫济困、助残,助学及保护生态等理念,营造和谐氛围。

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为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由河北省民政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开展慈善活动中接受河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已建立中共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党支部,上级党委为中共河北省社会组织委员会。阳光公益协会秉承善行理念,传播正能量,主要公益活动形式为:助学、助孤、助老、助残及特定疾病救助,通过长期开展公益活动,对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窘况、求学困境,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起到了推动促进作用。

三、相关资料证书

1.月明慈善信托1号,已在中国民政部慈 (略) 进行公示;

2.渤海信托始终深入参与到慈善事业当中,不仅关注慈善信托业务与行动,更关注慈善信托理念的普及推广,让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了解慈善信托业务模式,传递财富向善理念,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慈善信托的事业中,将爱与希望带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公司积极发挥信托业务优势,在教育助学、精准扶贫、环保生态、养老助老等公益领域积极作为。在此外,公司持续多年发起“渤海信托公益行”系列活动,对石家庄周边区域困难家庭进行实地走访,向他们传递来自渤海信托和社会各界的温暖和关爱。在慈善信托产品基础上,渤海信托还创设并发布慈善信托专属品牌“月明”,推动慈善信托品牌化和爱心捐赠长期化,走特色化、可持续的慈 (略) 。其中:月明慈善信托入选中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优秀案例”,荣获“2023卓越竞争力慈善信托计划奖”等。

“渤海信托鲲鹏财富十周年·慈善拍卖会”将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三时在石家庄云瑧金陵世贸广场酒店隆重举行。届时将为您呈现丰富多彩的拍品,有冠军签名物品、著名主持人亲笔签名书籍、名人书画作品等。拍卖所得善款将直接捐赠至“月明慈善信托1号”,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拍卖会由渤海 (略) 联合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共同举办,旨在通过慈善拍卖的形式,为教育助学公益项目筹集善款,助力孩子们追逐梦想。

我们期待与您共同见证这场充满爱心与希望的慈善拍卖会。您的每一次举牌,都是对孩子们未来的一份支持。让我们携手为爱助力,共筑美好明天。

(略)

2024年9月13日

善款用途:

本次公益拍卖/义卖所得善款,将统一汇入渤海信托发行设立的“月明慈善信托1号”专户。信托捐赠款项的使用,将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注:所有拍品的捐赠人和买受人,将获得捐赠证书,并在主办方公众号予以鸣谢。)

拍卖规则:

  1. 嘉宾入场签到后,领取竞买号牌。
  2. 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价的原则,实行价高者得的规则。
  3. 竞价过程中以举号牌为准,也可口头加价,由拍卖师以落槌方式表示成交。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即表示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4. 拍卖师会对每一样东西进行介绍后宣布该项物品的拍卖开始。有意向者可以举牌,拍卖师示意后给出报价。
  5. 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当日,将成交价款交入慈善信托专户,并与主办方服务人员完善相关手续。

附件:“月明慈善信托1号”介绍

  • 慈善信托简介

1.基本信息

渤海信托?2022月明慈善信托1号,同时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民政部门的双重监管,接受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信托登记编码(金融监管):ZXD34B*(通过中国信托登 (略) 可查询详细信息)

民政备案编码(民政监管):*(通过中国民政部慈 (略) 可查询详细信息)

本慈善信托期限20年,可分期进行非公开募捐:

2022年9月28日成立第1期,首期成立规模405,146元;

2023年8月15日成立第2期,成立规模228,277元;

2023年11月10日成立第3期,成立规模19,000元;

2024年2月27日成立第4期,成立规模262,931元;

截止2024年8月30日,该慈善信托成立规模合计951,400元。

2024年,本慈善信托累计资助家庭困难中小学生超100人(持续资助直至其高中毕业)。自成立以来,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本慈善信托获评“卓越竞争力慈善信托计划奖”,入选《金融时报》评选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优秀案例”,渤海信托也被评为“年度公益行动企业”。

2.风险控制措施:

本慈善信托,设置“双受托人模式”,由渤海信托担任主要受托人,由阳光公益担任共同受托人,共同监管、互相约束。

本信托项下信托资金实行保管制(开立独立的信托专户在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信托财产的保管账户与信托财产专户为同一账户。慈善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不同慈善信托财产间均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受托人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时,设置监察人(由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对本慈善信托的运营情况予以监察,受托人还将在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咨询建议和必要的人员支持。

本慈善信托各方当事人在信托合同中已明确承诺,均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与各方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受益人,不存在任何一方指定的受益人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捐赠财产从事营利性商业运作,也不得开展营利活动。

二、受托人简介

1.主要受托人基本情况:

渤海 (略) (以下简称“渤海信托”),注 (略) ,注册资本36亿元。前身为河北省国际 (略) ,成立于1983年12月,目前河北省唯一一家信托金融机构。

渤海信托法定代表人为卓逸群,注册地 (略) (略) 377号B座22-23层,邮政编码*, (略) 网址:http://**,委托人(捐赠人) (略) 址查看慈善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报告等信息。

渤海信托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坚持“委托人意愿至上,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服务宗旨,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地为委托人、受益人和股东创造价值、实现收益。

2.共同受托人基本情况

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简称阳光公益),2014年11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X,注册地址为河 (略) 高新区黄河大道润江慧谷大厦3楼。

阳光公益的业务范围: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助友爱的光荣传统,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号召社会各界向老、幼、孤寡、残等需要帮助的群体奉献爱心。在宪法、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社会需要和协会自己的条件,开展爱国、爱民、助学、扶贫、帮困、献爱心等相关工作,通过媒体和报纸等途径,积极宣传扶贫济困、助残,助学及保护生态等理念,营造和谐氛围。

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为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由河北省民政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开展慈善活动中接受河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已建立中共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党支部,上级党委为中共河北省社会组织委员会。阳光公益协会秉承善行理念,传播正能量,主要公益活动形式为:助学、助孤、助老、助残及特定疾病救助,通过长期开展公益活动,对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窘况、求学困境,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起到了推动促进作用。

三、相关资料证书

1.月明慈善信托1号,已在中国民政部慈 (略) 进行公示;

2.渤海信托始终深入参与到慈善事业当中,不仅关注慈善信托业务与行动,更关注慈善信托理念的普及推广,让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了解慈善信托业务模式,传递财富向善理念,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慈善信托的事业中,将爱与希望带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公司积极发挥信托业务优势,在教育助学、精准扶贫、环保生态、养老助老等公益领域积极作为。在此外,公司持续多年发起“渤海信托公益行”系列活动,对石家庄周边区域困难家庭进行实地走访,向他们传递来自渤海信托和社会各界的温暖和关爱。在慈善信托产品基础上,渤海信托还创设并发布慈善信托专属品牌“月明”,推动慈善信托品牌化和爱心捐赠长期化,走特色化、可持续的慈 (略) 。其中:月明慈善信托入选中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优秀案例”,荣获“2023卓越竞争力慈善信托计划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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