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财政局罚没房产安徽长丰处置-挂牌披露
荥经县财政局罚没房产安徽长丰处置-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2024* |
---|---|
项目名称 | 荥经县财政局罚没房产(安徽长丰)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荥经县财政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941,92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1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按现状转让。 二、本次转让标的物属于涉案房产,交易成功后由转让 方荥经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房屋产权过户事宜。 三、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的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产权证。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涉及房产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受让方应缴纳的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标的所涉欠缴的水、电、气、 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缴纳。 六、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七、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采取一次性付款支付方式。 八、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项目编号 | GR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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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荥经县财政局罚没房产(安徽长丰)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荥经县财政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941,92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1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按现状转让。 二、本次转让标的物属于涉案房产,交易成功后由转让 方荥经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房屋产权过户事宜。 三、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的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产权证。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涉及房产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受让方应缴纳的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标的所涉欠缴的水、电、气、 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缴纳。 六、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七、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采取一次性付款支付方式。 八、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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