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江门市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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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召开《江门市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 (略) 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对《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方案》初步成果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4年9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能熟悉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土地利用情况,较关注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的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二、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提供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黄小燕 ,联系电话:*)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 (略) 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对《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方案》初步成果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4年9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能熟悉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土地利用情况,较关注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的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二、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提供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黄小燕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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