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恒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若羌县友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转让项目
若羌县恒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若羌县友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转让项目
标的名称 | 若羌县恒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若羌县友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转让项目 | 标的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9-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截止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若羌县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DUB8FC3E | ||||
法定代表人 | 陈泽文 | 成立时间 | 2024-08-01 | ||||||
所属行业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630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 (略) 财政局308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选矿;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略) □ (略) □集体所有制企业 □合伙企业 □其他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部门/政府部门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其他 | ||||||||
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会议纪要 | ||||||||
是否联合转让 | □是 ?否 | ||||||||
是否捆绑 债权转让 | □是:债权金额: 万元 ?否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若羌县 (略) | |||||||
持股比例 | 100% | ||||||||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新疆天合资产评估 (略) | 评估报告书号 | 天合评报字 〔2024〕1-0293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12日 | 核准(备案)号 | 新财企〔2024〕243号 | ||||||
备案/核准 日期 | 2009年12月25日 | 评估备案 (核准)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11.2095 | ||||||||
挂牌价(万元) | 411.21 | ||||||||
保证金(万元) | 123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专项财务审计报表数据(单位:元) | ||||||||
2024年8月 1日-31日 |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6,* | * | 6,* | |||||||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 实收资本 | |||||||
/ | / | 6,* | |||||||
审计机构名称 | 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巴州分所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期末)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期末) | ||||||
2024年8月 | 6,* | * | 6,* | ||||||
报表类型 | 营业总收入 (本月) | 营业利润 (本月) | 净利润 (本月) | ||||||
月报 | / | / | / | ||||||
转让方 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若羌县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7ABBAA4P | |||||
法定代表人 | 陈泽文 | 经济类型 | 国有全资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巴州若 (略) 财政局405室 | ||||||||
转让方持有 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 股权比例 | 65% | ||||||||
批准单位名称 | 若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若羌县 (略) 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65%股权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若国资批复 〔2024〕13号 | 批准日期 | 2024年8月5日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联合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 ||||||||
其 他 披 露 信 息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需承诺若羌县 (略) 持有的标的企业的35%股权在任何情况下不被稀释,标的企业开发矿业权全过程成本投入由受让方以自己或标的企业名义进行融资筹措资金。 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增资事项、对外担保、负面清单禁止类项目投资(特指转让方所在地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等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如转让方同意标的企业增资的,受让方应承担转让方35%股权对应应认缴的增资款项出资义务,以保证转让方35%股权不被稀释。且标的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增资,均需要对标的企业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和评估,以合理确定增资股权价值。 二、受让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后, (略) 章程、议事规则等制度上,依据《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证转让方的相关权益。 三、受 (略) 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享有51%的表决权。 四、标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受让方同意全力配合转让方相关国企参股监管审计等工作要求。 | ||||||||
交 易 条 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四、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五、巴州国融信德 (略) 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巴州国融信德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部门或机构的相关要求。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三、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四、本次转让及标的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五、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协议书》,转、受双方在《股权交易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指定账户支付除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 ||||||||
交 易 指 南 | 竞价规则 | / | |||||||
竞买 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6日 |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保证金 处置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巴州国融信德 (略) 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 (略) 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转让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转让合同的; 六、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 七、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巴州国融信德 (略) 造成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巴州国融信德 (略) 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九、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现场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联 系 方 式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6:00-19:30 | |||||||
单位名称 | 巴州国融信德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福润德大厦A座5楼 | ||||||||
联系人 | 于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办公电话 | 0996-* |
标的名称 | 若羌县恒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若羌县友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转让项目 | 标的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9-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截止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若羌县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DUB8FC3E | ||||
法定代表人 | 陈泽文 | 成立时间 | 2024-08-01 | ||||||
所属行业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630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 (略) 财政局308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选矿;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略) □ (略) □集体所有制企业 □合伙企业 □其他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部门/政府部门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其他 | ||||||||
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会议纪要 | ||||||||
是否联合转让 | □是 ?否 | ||||||||
是否捆绑 债权转让 | □是:债权金额: 万元 ?否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若羌县 (略) | |||||||
持股比例 | 100% | ||||||||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新疆天合资产评估 (略) | 评估报告书号 | 天合评报字 〔2024〕1-0293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12日 | 核准(备案)号 | 新财企〔2024〕243号 | ||||||
备案/核准 日期 | 2009年12月25日 | 评估备案 (核准)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11.2095 | ||||||||
挂牌价(万元) | 411.21 | ||||||||
保证金(万元) | 123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专项财务审计报表数据(单位:元) | ||||||||
2024年8月 1日-31日 |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6,* | * | 6,* | |||||||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 实收资本 | |||||||
/ | / | 6,* | |||||||
审计机构名称 | 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巴州分所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期末)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期末) | ||||||
2024年8月 | 6,* | * | 6,* | ||||||
报表类型 | 营业总收入 (本月) | 营业利润 (本月) | 净利润 (本月) | ||||||
月报 | / | / | / | ||||||
转让方 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若羌县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7ABBAA4P | |||||
法定代表人 | 陈泽文 | 经济类型 | 国有全资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巴州若 (略) 财政局405室 | ||||||||
转让方持有 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 股权比例 | 65% | ||||||||
批准单位名称 | 若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若羌县 (略) 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65%股权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若国资批复 〔2024〕13号 | 批准日期 | 2024年8月5日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联合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 ||||||||
其 他 披 露 信 息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需承诺若羌县 (略) 持有的标的企业的35%股权在任何情况下不被稀释,标的企业开发矿业权全过程成本投入由受让方以自己或标的企业名义进行融资筹措资金。 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增资事项、对外担保、负面清单禁止类项目投资(特指转让方所在地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等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如转让方同意标的企业增资的,受让方应承担转让方35%股权对应应认缴的增资款项出资义务,以保证转让方35%股权不被稀释。且标的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增资,均需要对标的企业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和评估,以合理确定增资股权价值。 二、受让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后, (略) 章程、议事规则等制度上,依据《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证转让方的相关权益。 三、受 (略) 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享有51%的表决权。 四、标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受让方同意全力配合转让方相关国企参股监管审计等工作要求。 | ||||||||
交 易 条 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四、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五、巴州国融信德 (略) 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巴州国融信德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部门或机构的相关要求。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三、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四、本次转让及标的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五、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协议书》,转、受双方在《股权交易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指定账户支付除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 ||||||||
交 易 指 南 | 竞价规则 | / | |||||||
竞买 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6日 |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保证金 处置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巴州国融信德 (略) 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 (略) 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转让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转让合同的; 六、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 七、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巴州国融信德 (略) 造成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巴州国融信德 (略) 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九、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现场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联 系 方 式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6:00-19:30 | |||||||
单位名称 | 巴州国融信德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福润德大厦A座5楼 | ||||||||
联系人 | 于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办公电话 | 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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