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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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字号

出让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字[2024]55号)
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字[2024]55号 2024年09月13日
(略) 增城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A*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增城区仙村 (略) 南侧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4.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43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备注: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或港币*元或美元*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土地出让条件 竞买条件及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及个人竞买。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外汇管理的规定。对 (略) 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或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参与公开出让申 (略) 或新公司的出资构成、股权结构等内容, (略) 的经营范围、资质等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公告中的出让条件。 2.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时需提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规定的本方已签署的相关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3.凡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4.竞买人 (略)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的证明。 5.项目准入条件: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项目达产后年土地产出率不低于*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贡献不少于*元/亩。 6.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包括竞买保证金或定金*元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二)土地利用要求 1.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2.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9个月内竣工。 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 (略) 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且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 4.项目的开发应符合《广东省人民政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 (略) 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穗府〔2017〕5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根据项目周边居民点、医院、学校的分布情况考虑邻避问题。 5.根据2011年1月8日《 (略)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后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该项目地块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按 (略) 等级在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等区域,规划了架 (略) 保护区等防护绿地范围约*平方米。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 (略) 保护区内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略) 迁移后可取 (略) 保护区的建设控制。 6.地块红线范围外西侧有现状排渠,土地出让后,竞得人须按照用地规划条件要求,退让6米距离进行开发建设。 7.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州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tdkc)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A* 号地块:2024年10月0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8日 2.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8日 17时 3.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8日 17时 4.资格确认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时 5.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1日10时 6.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起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 (略) 上交易活动。 2.《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5.本次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前置;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10月10日17时前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 (略) ( (略)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纸 (略) 上上传材料及填写内容一致,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 (略) 上报价权限。 6.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或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电子保函的开立、确认等规则详见《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 7.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8.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 (略) (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 (略) (http://**)自然资源专栏及增城区 (略) 站浏览。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城 (略) 108号
联 系 人:刘小姐,吴女士,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略) ,增城区,广州
出让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字[2024]55号)
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字[2024]55号 2024年09月13日
(略) 增城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A*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增城区仙村 (略) 南侧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4.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43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备注: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或港币*元或美元*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土地出让条件 竞买条件及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及个人竞买。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外汇管理的规定。对 (略) 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或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参与公开出让申 (略) 或新公司的出资构成、股权结构等内容, (略) 的经营范围、资质等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公告中的出让条件。 2.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时需提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规定的本方已签署的相关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3.凡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4.竞买人 (略)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的证明。 5.项目准入条件: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项目达产后年土地产出率不低于*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贡献不少于*元/亩。 6.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包括竞买保证金或定金*元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二)土地利用要求 1.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2.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9个月内竣工。 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 (略) 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且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 4.项目的开发应符合《广东省人民政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 (略) 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穗府〔2017〕5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根据项目周边居民点、医院、学校的分布情况考虑邻避问题。 5.根据2011年1月8日《 (略)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后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该项目地块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按 (略) 等级在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等区域,规划了架 (略) 保护区等防护绿地范围约*平方米。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 (略) 保护区内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略) 迁移后可取 (略) 保护区的建设控制。 6.地块红线范围外西侧有现状排渠,土地出让后,竞得人须按照用地规划条件要求,退让6米距离进行开发建设。 7.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州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tdkc)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A* 号地块:2024年10月0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8日 2.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8日 17时 3.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8日 17时 4.资格确认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时 5.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1日10时 6.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起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 (略) 上交易活动。 2.《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5.本次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前置;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10月10日17时前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 (略) ( (略)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纸 (略) 上上传材料及填写内容一致,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 (略) 上报价权限。 6.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或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电子保函的开立、确认等规则详见《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 7.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8.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 (略) (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 (略) (http://**)自然资源专栏及增城区 (略) 站浏览。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城 (略) 108号
联 系 人:刘小姐,吴女士,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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