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改革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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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改革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改革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17〕18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略)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改革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发 (略) 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现 (略)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改革。
(一)调整范围
(略) 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费。途经高速 (略) (略) 费由巡游出租汽车司机同乘客协商。巡游出租汽车目的地 (略) 行政区域范围的,可参照本运价标准同乘客自行商议运价。
(二)调整内容
1.运价标准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驶里程(工况法)不低于350公里;使用燃油(气)、混合动力的,车辆排量四舍五入为1.5L或1.2T及以上。
(1)起步价:
白天(6:00时至22:00时)调整为6元/2公里内。
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调整为8元/2公里内。
(2)车公里运价:
白天(6:00时至22:00时):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后,车公里运价调整为*/公里;
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后,车公里运价调整为*/公里。
2.单程返空(回空)费
打表计费区域内单程载客超过7公里的行程部分,按车公里运价加价50%。
3.候客费
每次用车等候3分钟内不计费,超出3分钟后开始计费,每等候5分钟收取等候费。
非高峰时段,按*/5分钟收取,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在非高峰时段计费基础上加30%按*/5分钟计时收取。
4.春节临时运价加价
春节期间(除夕零时至次年正月初六24时止,共7天。如国家公布的放假时间有变动,以国家公布的放假时间为准),按每趟次加收5元。
5.调整计价器计费规则
化零为整,按照“四舍六入五奇进偶舍”的原则(四及四角以下舍去,六及六角以上入为一元。当角位是五角、元位是奇数时,元位进一元;当角位是五角、元位是偶数时,角位舍去,元位不变),在乘客付费时以整数支付。
二、承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四川千分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462号
联系人:黄先生;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邮箱:*@*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公众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的意见与建议;
(2)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对当地交通秩序的影响;
(3)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对出租车司机的影响;
(4)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对公众出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5)对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影响;
(6)其他方面的影响。
2、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单位或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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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改革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17〕18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略)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改革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发 (略) 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现 (略)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改革。
(一)调整范围
(略) 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费。途经高速 (略) (略) 费由巡游出租汽车司机同乘客协商。巡游出租汽车目的地 (略) 行政区域范围的,可参照本运价标准同乘客自行商议运价。
(二)调整内容
1.运价标准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驶里程(工况法)不低于350公里;使用燃油(气)、混合动力的,车辆排量四舍五入为1.5L或1.2T及以上。
(1)起步价:
白天(6:00时至22:00时)调整为6元/2公里内。
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调整为8元/2公里内。
(2)车公里运价:
白天(6:00时至22:00时):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后,车公里运价调整为*/公里;
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后,车公里运价调整为*/公里。
2.单程返空(回空)费
打表计费区域内单程载客超过7公里的行程部分,按车公里运价加价50%。
3.候客费
每次用车等候3分钟内不计费,超出3分钟后开始计费,每等候5分钟收取等候费。
非高峰时段,按*/5分钟收取,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在非高峰时段计费基础上加30%按*/5分钟计时收取。
4.春节临时运价加价
春节期间(除夕零时至次年正月初六24时止,共7天。如国家公布的放假时间有变动,以国家公布的放假时间为准),按每趟次加收5元。
5.调整计价器计费规则
化零为整,按照“四舍六入五奇进偶舍”的原则(四及四角以下舍去,六及六角以上入为一元。当角位是五角、元位是奇数时,元位进一元;当角位是五角、元位是偶数时,角位舍去,元位不变),在乘客付费时以整数支付。
二、承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四川千分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462号
联系人:黄先生;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邮箱:*@*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公众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的意见与建议;
(2)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对当地交通秩序的影响;
(3)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对出租车司机的影响;
(4)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对公众出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5)对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影响;
(6)其他方面的影响。
2、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单位或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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