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城隍庙站C出口东侧城隍庙美食城房屋出租5年租赁权
轨道交通2号线城隍庙站C出口东侧城隍庙美食城房屋出租5年租赁权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18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9-26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放弃或不涉及 | |
价款支付要求 | 1、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付清。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进行支付。 4、年递增率为3%。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3、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交易 (略) 退回。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担承租区域内的一切安全管理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10、场地无水无电,需自行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供电、供水、节能、排污的投入,投入和后期使用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如遇本场地开发或出租方上级单位需要改变出租地块用途,提前进行收回及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并不视为出租方违约,由此造成承租方的任何损失(包括并不限于第三方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承租人承诺根据租赁业态及装修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物业进行可靠(安全)性评估,并跟据评估结果对该物业进行加固或修缮后方可进行装修,以确保承租人对租赁物业的使用不会存在潜在安全隐患,评估结果及加固或修缮方案须向属地住建部门、消防部门及出租方报备,如违反此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3、地下停车库为酒店配套使用不得对外经营,并应对车辆停放和配套设施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维护与管理,承担维护管理费用。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做好停车场范围内的环境治理。 1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15、具体事项详见评议文件及租赁合同,评议文件及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16、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时间2024年9月27日14点。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 17、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日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15点前。 18、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09:30, (略) 海曙区轨道交通2号线城隍庙站C出口东侧,门 (略) 海曙 (略) 116号负一层(D-5)、(D-6)、(D-7)、(D-11)、(D-99),以及县学街47号三层,临 (略) 、开明街、药行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叶老师0574-*。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19、本标的无产权证。 下载【其他披露内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二、交易方式 | ||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其他 :综合评议 |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
履约保证金 | *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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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18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9-26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放弃或不涉及 | |
价款支付要求 | 1、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付清。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进行支付。 4、年递增率为3%。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3、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交易 (略) 退回。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担承租区域内的一切安全管理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10、场地无水无电,需自行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供电、供水、节能、排污的投入,投入和后期使用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如遇本场地开发或出租方上级单位需要改变出租地块用途,提前进行收回及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并不视为出租方违约,由此造成承租方的任何损失(包括并不限于第三方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承租人承诺根据租赁业态及装修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物业进行可靠(安全)性评估,并跟据评估结果对该物业进行加固或修缮后方可进行装修,以确保承租人对租赁物业的使用不会存在潜在安全隐患,评估结果及加固或修缮方案须向属地住建部门、消防部门及出租方报备,如违反此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3、地下停车库为酒店配套使用不得对外经营,并应对车辆停放和配套设施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维护与管理,承担维护管理费用。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做好停车场范围内的环境治理。 1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15、具体事项详见评议文件及租赁合同,评议文件及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16、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时间2024年9月27日14点。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 17、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日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15点前。 18、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09:30, (略) 海曙区轨道交通2号线城隍庙站C出口东侧,门 (略) 海曙 (略) 116号负一层(D-5)、(D-6)、(D-7)、(D-11)、(D-99),以及县学街47号三层,临 (略) 、开明街、药行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叶老师0574-*。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19、本标的无产权证。 下载【其他披露内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二、交易方式 | ||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其他 :综合评议 |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
履约保证金 | *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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