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湖公园南广场门面租赁权拍租公告
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湖公园南广场门面租赁权拍租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 (略) 公开拍租以下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承租期限(年) | 起拍价(元/年) | 竞拍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报名费(元) |
1 | 南广场门面 | 50 | 3 | * | * | * | 500 |
二、标的展示和公告期限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烈山区烈山 (略) 南湖湿地公园(因未查看标的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三、登记手续
请于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4:30时前持下列手续办理竞拍登记:
1、自然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委托他人竞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2、交纳竞拍保证金,以保证金支付到账时间为准,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本公告(登记手续)截止时间前到账,竞拍不成功的,会后原账户无息原额退还;
3、 (略) 交纳标的报名费(无论成交与否,一律不退)。
账户名称: (略) 惠黎 (略)
账号:5742 5000 0018 0100 *
开户行:交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注:竞租人报名时需对公账户转账,并备注报名名称竞拍保证金和报名名称报名费,不接受其他账户以竞租人名义转账,未按要求转账,相关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四、特别声明
1、竞价规则: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2、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租标的,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市政规定和其他相关的瑕疵问题;已报名的竞租人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原承租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房屋优先承租权(必须办理手续并缴清房租、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后,参加竞拍,方视为有效)。
4、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由于承租人的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主体结构,对标的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中须自行承担标的设施设备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等费用,对后期装饰装修、改建扩建及改善标的设施设备等投入,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或按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6、租赁房屋交付后产生的物业(以实际现状为准)、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承租人经营中须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经营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8、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更不能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如有违约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责任。
9、成交后交付第一期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一年为一期)。房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交付期间承租人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自行承担。房屋交付以交付时房屋实际现状为准,拍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佣金。
10、本次拍租标的成交后,承租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将第一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即视为放弃承租权,委托人将扣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11、 (略) 一次性按承租人三年期总租金成交额1.5%收取拍租佣金,多退少补,剩余部分在承租人将第一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原账户无息退还。 (略) 软件使用费(年租金总额1.5‰,包含系统成交后承租人悔拍的情形),由承租人承担。
12、 (略) 开具报名费或佣金发票,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开票信息, (略) 将不再受理。
13、若本次拍租活动有所变动,届时以最新拍租公告为准,请各位竞租人时刻关注本次拍租活动。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
五、联系方式
看样咨询:徐先生 *
报名咨询:孙先生 * 0561-*
报名地址: (略) 相山 (略) 18号建投集团13楼1315室(原电厂大楼)
(略) 惠黎 (略)
2024年9月14日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 (略) 公开拍租以下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承租期限(年) | 起拍价(元/年) | 竞拍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报名费(元) |
1 | 南广场门面 | 50 | 3 | * | * | * | 500 |
二、标的展示和公告期限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烈山区烈山 (略) 南湖湿地公园(因未查看标的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三、登记手续
请于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4:30时前持下列手续办理竞拍登记:
1、自然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委托他人竞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2、交纳竞拍保证金,以保证金支付到账时间为准,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本公告(登记手续)截止时间前到账,竞拍不成功的,会后原账户无息原额退还;
3、 (略) 交纳标的报名费(无论成交与否,一律不退)。
账户名称: (略) 惠黎 (略)
账号:5742 5000 0018 0100 *
开户行:交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注:竞租人报名时需对公账户转账,并备注报名名称竞拍保证金和报名名称报名费,不接受其他账户以竞租人名义转账,未按要求转账,相关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四、特别声明
1、竞价规则: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2、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租标的,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市政规定和其他相关的瑕疵问题;已报名的竞租人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原承租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房屋优先承租权(必须办理手续并缴清房租、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后,参加竞拍,方视为有效)。
4、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由于承租人的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主体结构,对标的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中须自行承担标的设施设备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等费用,对后期装饰装修、改建扩建及改善标的设施设备等投入,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或按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6、租赁房屋交付后产生的物业(以实际现状为准)、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承租人经营中须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经营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8、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更不能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如有违约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责任。
9、成交后交付第一期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一年为一期)。房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交付期间承租人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自行承担。房屋交付以交付时房屋实际现状为准,拍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佣金。
10、本次拍租标的成交后,承租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将第一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即视为放弃承租权,委托人将扣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11、 (略) 一次性按承租人三年期总租金成交额1.5%收取拍租佣金,多退少补,剩余部分在承租人将第一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原账户无息退还。 (略) 软件使用费(年租金总额1.5‰,包含系统成交后承租人悔拍的情形),由承租人承担。
12、 (略) 开具报名费或佣金发票,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开票信息, (略) 将不再受理。
13、若本次拍租活动有所变动,届时以最新拍租公告为准,请各位竞租人时刻关注本次拍租活动。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
五、联系方式
看样咨询:徐先生 *
报名咨询:孙先生 * 0561-*
报名地址: (略) 相山 (略) 18号建投集团13楼1315室(原电厂大楼)
(略) 惠黎 (略)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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