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态园三垟湿地西北入口游客中心西楼10年租赁权重
温州生态园三垟湿地西北入口游客中心西楼10年租赁权重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温州生 (略) |
联系人 | 王豪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 | |
联系地址 | (略) 瓯海区三垟街道曹*家园二组团1幢办公楼601室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7.9755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参议年租金底价为*元。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为中标价,租金从第四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3%,第六年租金由出租方指定委托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第九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按年支付,第二年起租金按季度支付,每期租金应当在上一期租金期限满30天前付清,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休闲餐饮、体育健身、文教娱乐等综合商业,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年租金中标成交价的4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金额),其中10%为装修保证金,30%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第二年起按季收取,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其他:详见综合评议文件内容。 | ||||
租期 | 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3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参议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另提供一名评议人认可的自然人作为担保,该自然人必须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该担保人以个人财产作为承租人履约担保,对承租人应负之一切义务、责任及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参议人及担保人信用报告中须无不良负债余额记录,以及无两年内(两年内系指本项目参议截止时间之日前两年内)逾期超过 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2个月的记录。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 | 交纳时间 | 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 年2月1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参议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承租方递交的参议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承租方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前补足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参议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30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报名地点: (略) 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联系人:周先生0577-*) 3、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的潜在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地点: (略) 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联系人:周先生0577-*) 5、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电子版 6、递交参议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7、参议地点: (略) 鹿 (略) 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七楼721室 8、综合评议时间:同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综合评议地点:同参议地点 10、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 年9月29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一家(或一家以上)以上合格参选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项目附件 | 综合评议文件【温州生态园三垟湿地西北入口游客中心西楼10年租赁权】.doc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先生、周先生 | 电话 | 0577-*、0577-* |
传真 | 邮箱 | *@*q.com | ||
地址 | (略) 鹿 (略) 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 (略) | 联系地址 | (略) 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 |
联系人 | 周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 | |
手机 | *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温州生 (略) |
联系人 | 王豪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 | |
联系地址 | (略) 瓯海区三垟街道曹*家园二组团1幢办公楼601室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7.9755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参议年租金底价为*元。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为中标价,租金从第四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3%,第六年租金由出租方指定委托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第九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按年支付,第二年起租金按季度支付,每期租金应当在上一期租金期限满30天前付清,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休闲餐饮、体育健身、文教娱乐等综合商业,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年租金中标成交价的4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金额),其中10%为装修保证金,30%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第二年起按季收取,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其他:详见综合评议文件内容。 | ||||
租期 | 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3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参议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另提供一名评议人认可的自然人作为担保,该自然人必须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该担保人以个人财产作为承租人履约担保,对承租人应负之一切义务、责任及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参议人及担保人信用报告中须无不良负债余额记录,以及无两年内(两年内系指本项目参议截止时间之日前两年内)逾期超过 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2个月的记录。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 | 交纳时间 | 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 年2月1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参议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承租方递交的参议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承租方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前补足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参议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30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报名地点: (略) 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联系人:周先生0577-*) 3、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的潜在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地点: (略) 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联系人:周先生0577-*) 5、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电子版 6、递交参议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7、参议地点: (略) 鹿 (略) 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七楼721室 8、综合评议时间:同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综合评议地点:同参议地点 10、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 年9月29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一家(或一家以上)以上合格参选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项目附件 | 综合评议文件【温州生态园三垟湿地西北入口游客中心西楼10年租赁权】.doc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先生、周先生 | 电话 | 0577-*、0577-* |
传真 | 邮箱 | *@*q.com | ||
地址 | (略) 鹿 (略) 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 (略) | 联系地址 | (略) 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 |
联系人 | 周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 | |
手机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