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人民法院关于盱眙县金鹏大道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桐乡市人民法院关于盱眙县金鹏大道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关于盱眙县金鹏大道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的公告
(2024)浙 (略) 拍字第116号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至2024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盱眙县金鹏大道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土地证号:盱国用(2011)第36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商业用地使用期限40年,于2050年10月31日终止、住宅用地使用期限70年,于2080年10月31日终止;地号:008-127-0100。规划建筑面积共计*.34平方米。在建工程具体施工情况以现状为准。
瑕疵说明:该地块西北角有一处房屋(已被当地政府征收)未拆除、存在相邻的塞纳摩尔二期工程建筑物(非本次拍卖标的)占用部分本次拍卖地块的情况、本次拍卖地块规划设计方案中存在规划建筑物占用相邻的塞纳摩尔二期土地的情况等等。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存在的各种瑕疵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充分考虑,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评估价格:*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除外)
特别提醒:
(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当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当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工作时间)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 (略) ;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略) 拍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展示看样等工作(如需看样请于2024年10月12日前预约),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本院本次委托的拍辅机构 (略) 公证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出卖方(拍品所有人)应承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抬头为出卖方的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 (略) 联系。
九、特别提示: (略) 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竞买人应于2024年10月12日1 (略) 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 (略) 输入后台拍卖系统。 (略) 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3日15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行:浙江桐乡农村 (略) ,帐号:*)。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
24小时咨询电话:*;
标的物详情咨询:0573-*;*;
监督电话:057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略) 1158号( (略) 公安局东侧);
网址: http://**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略) (略)
2024年9月14日
(略) (略) 关于盱眙县金鹏大道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的公告
(2024)浙 (略) 拍字第116号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至2024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盱眙县金鹏大道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土地证号:盱国用(2011)第36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商业用地使用期限40年,于2050年10月31日终止、住宅用地使用期限70年,于2080年10月31日终止;地号:008-127-0100。规划建筑面积共计*.34平方米。在建工程具体施工情况以现状为准。
瑕疵说明:该地块西北角有一处房屋(已被当地政府征收)未拆除、存在相邻的塞纳摩尔二期工程建筑物(非本次拍卖标的)占用部分本次拍卖地块的情况、本次拍卖地块规划设计方案中存在规划建筑物占用相邻的塞纳摩尔二期土地的情况等等。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存在的各种瑕疵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充分考虑,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评估价格:*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除外)
特别提醒:
(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当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当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工作时间)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 (略) ;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略) 拍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展示看样等工作(如需看样请于2024年10月12日前预约),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本院本次委托的拍辅机构 (略) 公证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出卖方(拍品所有人)应承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抬头为出卖方的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 (略) 联系。
九、特别提示: (略) 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竞买人应于2024年10月12日1 (略) 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 (略) 输入后台拍卖系统。 (略) 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3日15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行:浙江桐乡农村 (略) ,帐号:*)。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
24小时咨询电话:*;
标的物详情咨询:0573-*;*;
监督电话:057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略) 1158号( (略) 公安局东侧);
网址: http://**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略) (略)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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