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283号大连市中山区市民健身中心内羽毛球馆出租项目
2024年第3283号大连市中山区市民健身中心内羽毛球馆出租项目
挂牌披露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2024DF* | 项目名称: | (2024年第3283号)大连市中山区市民健身中心内羽毛球馆出租项目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转让方名称: | (略) 中山区文化旅游事业服务中心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转让方代码: | *MB*L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3.* | 挂牌期间: | 0 |
挂牌日期: | 2024-09-14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 (略) 站(http://**)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 (略) 甘井子 (略) 1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意向承租方应于承租资格经出租方确认后支付交易保证金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 (略) 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价款(3年租期租金总额)的5% 执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年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接。(明确自《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和改造,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所有装修和改造不能改变出租标的的主体结构;租赁合同期满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可移动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固定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不可破坏,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的费用投入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还出租标的。 (6)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管理费、水电费按实际情况按月结算;承租方须向在场馆活动的人员发放淋浴门票,按照每张门票2元价格,每月与出租方结算,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7)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出租标的及配套服务楼层的安全经营在租赁期限内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因承租方疏忽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将出租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免费为中山区羽毛球队培养比赛适龄儿童(优秀苗子),每年全额免费培训学员不少于3名。 (10)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每周(除节假日外)免费开放1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8月8日全民健身日全天免费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全年(除节假日外)累计开放不少于37天。 (11)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略) 中山区政府委托,须承办羽毛球比赛及交流活动;须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规模不小于40人的羽毛球赛事活动;须每年组队代表 (略) 级以上羽毛球赛事活动不少于3次(参赛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文明守法经营,按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与经营有关的各项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保证出租标的及周围环境的整洁,涉及对消费者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设施装备和经营物体等应符合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以及该行业的国家规定标准。 (1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条款,同意承租期内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放弃租赁,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 (15)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遇到政府征收、城市更新或出租方建设管理需求等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6)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年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挂牌披露信息 | |||
项目编号: | LN2024DF* | 项目名称: | (2024年第3283号)大连市中山区市民健身中心内羽毛球馆出租项目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转让方名称: | (略) 中山区文化旅游事业服务中心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转让方代码: | *MB*L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3.* | 挂牌期间: | 0 |
挂牌日期: | 2024-09-14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 (略) 站(http://**)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 (略) 甘井子 (略) 1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意向承租方应于承租资格经出租方确认后支付交易保证金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 (略) 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价款(3年租期租金总额)的5% 执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年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接。(明确自《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和改造,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所有装修和改造不能改变出租标的的主体结构;租赁合同期满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可移动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固定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不可破坏,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的费用投入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还出租标的。 (6)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管理费、水电费按实际情况按月结算;承租方须向在场馆活动的人员发放淋浴门票,按照每张门票2元价格,每月与出租方结算,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7)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出租标的及配套服务楼层的安全经营在租赁期限内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因承租方疏忽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将出租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免费为中山区羽毛球队培养比赛适龄儿童(优秀苗子),每年全额免费培训学员不少于3名。 (10)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每周(除节假日外)免费开放1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8月8日全民健身日全天免费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全年(除节假日外)累计开放不少于37天。 (11)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略) 中山区政府委托,须承办羽毛球比赛及交流活动;须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规模不小于40人的羽毛球赛事活动;须每年组队代表 (略) 级以上羽毛球赛事活动不少于3次(参赛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文明守法经营,按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与经营有关的各项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保证出租标的及周围环境的整洁,涉及对消费者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设施装备和经营物体等应符合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以及该行业的国家规定标准。 (1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条款,同意承租期内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放弃租赁,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 (15)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遇到政府征收、城市更新或出租方建设管理需求等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6)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年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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