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黄山路与宿松路交口兴都大厦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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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黄山路与宿松路交口兴都大厦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2023)皖01执112号

拍品名称

合肥市黄山路与宿松路交口兴都大厦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权证情况

1、(2023)皖01执112号执行裁定书

2、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号、第*号、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号为:合国用(2009)第451号

拍品所有人

安徽省** (略)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有租赁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有租赁、有抵押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

合肥市黄山路与宿松路交口兴都大厦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编号:合国用(2009)第451号,地类(用途):商办,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独用面积):2861.73平方米,终止日期:2049年8月12日,于价值时点剩余年限为25.26年。房地产基本状况如下:

序号

估价

对象

不动产证书号

规划用途

所在层

/总层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

结构

装饰

装修

建筑

年代

1

101(-)

合产*

文化、商办

-1/6

640.96

钢混

普通装修

2008

2

101

文化、商办

1/6

511.04

中等装修

3

201

文化、商办

2/6

524.55

部分普通装修、部分中等装修

4

301

文化、商办

3/6

509.23

普通装修

5

401

文化、商办

4/6

499.02

普通装修

6

501

文化、商办

5/6

499.02

普通装修

7

601

文化、商办

6/6

499.02

普通装修

8

102(-)

合产*

商业办公

-1/6

1179.31

普通装修

9

102

商业办公

1/6

991.21

部分普通装修、部分中等装修

10

202

商业办公

2/6

1020.11

部分普通装修、部分中等装修

11

302

商业办公

3/6

1016.73

普通装修

12

402

商业办公

4/6

1027.18

普通装修

13

502

商业办公

5/6

1037.95

普通装修

14

602

合产*

商业办公

6/6

732.79

普通装修

15

机房层

/

机房层

7/7

24.78

钢混

普通装修

16

简易房1

/

简易房1

1/1

29.13

简易

普通装修

17

简易房2

/

简易房2

1/1

38.08

简易

普通装修

总计

/

/

/

*.11

/

/

/

评估总价:*.*元。

2、标的物四至: (略) , (略) 、 (略) 、 (略) 。

3、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合肥南站直线距离约5.2公里,距合肥客运中心站直线距离约5.5公里, (略) (略) 府广场直线距离约3.0公里。

4、自然环境及景观:估价对象附近有西山景区,包公祠,区域内绿化率较好,整体景观较好,自然与人文环境较好。

5、估价对 (略) 包河区靠近老城区,该区域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备。购物:黄金广场、新都万象 (略) 旗舰店等;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略) 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略) 支行)、中国银行(合肥金屯支行)等;医院: (略) (略) 、安徽医科大学 (略) (本部)、安 (略) 等;学校: (略) (略) 小学教育集团( (略) )、 (略) 第二中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校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特殊说明:依照《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 (略) 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有租赁、有抵押,按现状予以交付,法院协助竞买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房屋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按法律规定办理。

7、辅助咨询电话:*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2023)皖01执112号

拍品名称

合肥市黄山路与宿松路交口兴都大厦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权证情况

1、(2023)皖01执112号执行裁定书

2、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号、第*号、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号为:合国用(2009)第451号

拍品所有人

安徽省** (略)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有租赁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有租赁、有抵押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

合肥市黄山路与宿松路交口兴都大厦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编号:合国用(2009)第451号,地类(用途):商办,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独用面积):2861.73平方米,终止日期:2049年8月12日,于价值时点剩余年限为25.26年。房地产基本状况如下:

序号

估价

对象

不动产证书号

规划用途

所在层

/总层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

结构

装饰

装修

建筑

年代

1

101(-)

合产*

文化、商办

-1/6

640.96

钢混

普通装修

2008

2

101

文化、商办

1/6

511.04

中等装修

3

201

文化、商办

2/6

524.55

部分普通装修、部分中等装修

4

301

文化、商办

3/6

509.23

普通装修

5

401

文化、商办

4/6

499.02

普通装修

6

501

文化、商办

5/6

499.02

普通装修

7

601

文化、商办

6/6

499.02

普通装修

8

102(-)

合产*

商业办公

-1/6

1179.31

普通装修

9

102

商业办公

1/6

991.21

部分普通装修、部分中等装修

10

202

商业办公

2/6

1020.11

部分普通装修、部分中等装修

11

302

商业办公

3/6

1016.73

普通装修

12

402

商业办公

4/6

1027.18

普通装修

13

502

商业办公

5/6

1037.95

普通装修

14

602

合产*

商业办公

6/6

732.79

普通装修

15

机房层

/

机房层

7/7

24.78

钢混

普通装修

16

简易房1

/

简易房1

1/1

29.13

简易

普通装修

17

简易房2

/

简易房2

1/1

38.08

简易

普通装修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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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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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价:*.*元。

2、标的物四至: (略) , (略) 、 (略) 、 (略) 。

3、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合肥南站直线距离约5.2公里,距合肥客运中心站直线距离约5.5公里, (略) (略) 府广场直线距离约3.0公里。

4、自然环境及景观:估价对象附近有西山景区,包公祠,区域内绿化率较好,整体景观较好,自然与人文环境较好。

5、估价对 (略) 包河区靠近老城区,该区域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备。购物:黄金广场、新都万象 (略) 旗舰店等;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略) 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略) 支行)、中国银行(合肥金屯支行)等;医院: (略) (略) 、安徽医科大学 (略) (本部)、安 (略) 等;学校: (略) (略) 小学教育集团( (略) )、 (略) 第二中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校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特殊说明:依照《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 (略) 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有租赁、有抵押,按现状予以交付,法院协助竞买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房屋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按法律规定办理。

7、辅助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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