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11间商铺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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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11间商铺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11间商铺转让 项目编号 N0124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304.80 套内建筑面积(㎡) 984.03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2045年6月25日
权利性质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所在层数 1-2层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2003、2005号商铺空置,其余标的均已出租 装修情况 一般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转让标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南临五一大道,西临宝南街, (略) 。商业集聚度高,周边商业公共配套完善,有芙蓉广场、五一广场、IFS国金中心、 (略) (略) 、湖 (略) 、楚怡学校、 (略) 田家炳实验中学等。 2、转让标的于2008年建成,钢混结构,位于1-2层,建筑面积合计为1304.08㎡,规划用途为商业,实际用途为商业。外墙墙砖、玻璃幕墙,配有升降电梯和楼梯。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共有11间商铺,1铺1证,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 2、转让标的11间商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详见附表。 3、出租情况:2003、2005号商铺当前为空置。 1029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通讯,租期至2028年10月。 1002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米粉店,租期至2028年9月。 2002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配件,租期至2028年10月。 2001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配件,租期至2028年10月。 1018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联通营业厅,租期至2026年4月。 1001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配件,租期至2025年6月。 1003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维修,租期至2027年4月。 1004、2004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电信机房,租期为一年一签。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湖南兴湘资产 (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湖南兴湘资产 (略)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资产转让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财苑评字[2024]第065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处查阅。受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5、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即最高报价者)须在成交之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买受人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订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9-18 09:00:00 至 2024-10-18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企业受让:
1.受让申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自然人受让:
1.受让申请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0-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受让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2.4‰收取。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2.4‰收取;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方式,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3.2%收取。
附件下载 中天广场11间商铺权证表.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文女士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技术支持 万先生*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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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11间商铺转让 项目编号 N0124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304.80 套内建筑面积(㎡) 984.03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2045年6月25日
权利性质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所在层数 1-2层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2003、2005号商铺空置,其余标的均已出租 装修情况 一般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转让标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南临五一大道,西临宝南街, (略) 。商业集聚度高,周边商业公共配套完善,有芙蓉广场、五一广场、IFS国金中心、 (略) (略) 、湖 (略) 、楚怡学校、 (略) 田家炳实验中学等。 2、转让标的于2008年建成,钢混结构,位于1-2层,建筑面积合计为1304.08㎡,规划用途为商业,实际用途为商业。外墙墙砖、玻璃幕墙,配有升降电梯和楼梯。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共有11间商铺,1铺1证,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 2、转让标的11间商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详见附表。 3、出租情况:2003、2005号商铺当前为空置。 1029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通讯,租期至2028年10月。 1002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米粉店,租期至2028年9月。 2002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配件,租期至2028年10月。 2001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配件,租期至2028年10月。 1018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联通营业厅,租期至2026年4月。 1001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配件,租期至2025年6月。 1003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手机维修,租期至2027年4月。 1004、2004号商铺目前租赁用作于电信机房,租期为一年一签。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湖南兴湘资产 (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湖南兴湘资产 (略)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资产转让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财苑评字[2024]第065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处查阅。受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5、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即最高报价者)须在成交之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买受人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订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9-18 09:00:00 至 2024-10-18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企业受让:
1.受让申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自然人受让:
1.受让申请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0-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受让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2.4‰收取。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2.4‰收取;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方式,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3.2%收取。
附件下载 中天广场11间商铺权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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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文女士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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