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汽车站所属河东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广告位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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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汽车站所属河东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广告位出租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YZC*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汽车站所属河东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广告位出租 转让底价 *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7-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9
标的所在地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0.9 评估基准日 2024-06-05
评估机构 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临沂交通 (略)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 企业国有资产
广告位位置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北外立面
广告位面积(㎡) 99.2 出让年限(年) 1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15
挂牌公告日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牌规则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本项目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广告位首年租赁价格,广告位租赁期为3年,租期内年租赁价格不变。

3.标的资产目前正在使用中,租赁到期日为2023年11月30日,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协商解决广告位的腾空、拆除,广告位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承租人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5.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 (略) 出具山元荣评报字(2024)第350号《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租赁押金0.*元。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广告位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墙体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广告位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广告位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破坏墙体主体结构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的部门规定和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监督管理。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发广告的内容样式及图案版面,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在指定位置制作安装。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安定团结的广告,以及有损出租方社会良好形象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如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出现违法侵权事件或引起其它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只能在规定墙体范围内安装广告画面,如所安装广告影响出租方的整体效果及形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清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安装墙体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安装广告,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政策法规变化对出租方墙体规划有统一要求或禁止安装墙体广告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价款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墙体广告及相关材料设备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保证金金额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4-07-19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临沂交通 (略) 河东汽车站
注册地址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 李雷 注册资本 0.*元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批准单位名称 临沂交通 (略) 汽车客运总站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会议纪要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053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报名材料 查看附件材料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YZC*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汽车站所属河东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广告位出租 转让底价 *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7-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9
标的所在地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0.9 评估基准日 2024-06-05
评估机构 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临沂交通 (略)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 企业国有资产
广告位位置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北外立面
广告位面积(㎡) 99.2 出让年限(年) 1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15
挂牌公告日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牌规则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本项目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广告位首年租赁价格,广告位租赁期为3年,租期内年租赁价格不变。

3.标的资产目前正在使用中,租赁到期日为2023年11月30日,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协商解决广告位的腾空、拆除,广告位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承租人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5.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 (略) 出具山元荣评报字(2024)第350号《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租赁押金0.*元。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广告位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墙体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广告位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广告位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破坏墙体主体结构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的部门规定和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监督管理。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发广告的内容样式及图案版面,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在指定位置制作安装。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安定团结的广告,以及有损出租方社会良好形象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如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出现违法侵权事件或引起其它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只能在规定墙体范围内安装广告画面,如所安装广告影响出租方的整体效果及形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清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安装墙体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安装广告,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政策法规变化对出租方墙体规划有统一要求或禁止安装墙体广告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价款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墙体广告及相关材料设备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保证金金额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4-07-19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临沂交通 (略) 河东汽车站
注册地址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 李雷 注册资本 0.*元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批准单位名称 临沂交通 (略) 汽车客运总站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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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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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YZC*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汽车站所属河东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广告位出租 转让底价 *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7-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9
标的所在地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0.9 评估基准日 2024-06-05
评估机构 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临沂交通 (略)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 企业国有资产
广告位位置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北外立面
广告位面积(㎡) 99.2 出让年限(年) 1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15
挂牌公告日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牌规则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本项目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广告位首年租赁价格,广告位租赁期为3年,租期内年租赁价格不变。

3.标的资产目前正在使用中,租赁到期日为2023年11月30日,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协商解决广告位的腾空、拆除,广告位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承租人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5.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 (略) 出具山元荣评报字(2024)第350号《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租赁押金0.*元。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广告位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墙体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广告位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广告位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破坏墙体主体结构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的部门规定和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监督管理。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发广告的内容样式及图案版面,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在指定位置制作安装。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安定团结的广告,以及有损出租方社会良好形象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如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出现违法侵权事件或引起其它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只能在规定墙体范围内安装广告画面,如所安装广告影响出租方的整体效果及形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清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安装墙体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安装广告,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政策法规变化对出租方墙体规划有统一要求或禁止安装墙体广告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价款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墙体广告及相关材料设备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保证金金额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4-07-19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临沂交通 (略) 河东汽车站
注册地址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 李雷 注册资本 0.*元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批准单位名称 临沂交通 (略) 汽车客运总站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会议纪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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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053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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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YZC*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汽车站所属河东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广告位出租 转让底价 *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7-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9
标的所在地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0.9 评估基准日 2024-06-05
评估机构 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临沂交通 (略)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 企业国有资产
广告位位置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汽车站办公楼墙体北外立面
广告位面积(㎡) 99.2 出让年限(年) 1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15
挂牌公告日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牌规则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本项目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广告位首年租赁价格,广告位租赁期为3年,租期内年租赁价格不变。

3.标的资产目前正在使用中,租赁到期日为2023年11月30日,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协商解决广告位的腾空、拆除,广告位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承租人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5.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 (略) 出具山元荣评报字(2024)第350号《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租赁押金0.*元。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广告位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墙体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广告位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广告位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破坏墙体主体结构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的部门规定和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监督管理。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发广告的内容样式及图案版面,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在指定位置制作安装。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安定团结的广告,以及有损出租方社会良好形象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如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出现违法侵权事件或引起其它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只能在规定墙体范围内安装广告画面,如所安装广告影响出租方的整体效果及形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清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安装墙体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安装广告,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政策法规变化对出租方墙体规划有统一要求或禁止安装墙体广告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价款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墙体广告及相关材料设备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保证金金额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4-07-19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临沂交通 (略) 河东汽车站
注册地址 (略) 河 (略) 与 (略) 交汇处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 李雷 注册资本 0.*元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批准单位名称 临沂交通 (略) 汽车客运总站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会议纪要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053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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