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屿路220号租赁权拍卖公告
岩屿路220号租赁权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略)
受委托,将于2024年 9 月 30 日10时-15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上(网址:http://**) (略) APP,公开拍卖以下房产租赁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NEWS
01 拍卖标的
(略) 椒 (略) 220号的一间营业房,证载建筑面积44.55㎡,(实际面积约37.55㎡),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67㎡,,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租赁期限*年,按现状拍卖,起拍价为3.*元/年,保证金为*元。
NEWS
02 拍卖方式
本次 (略) 络增价竞价方式,价高者得。无保留价,但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3分钟。
NEWS
03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NEWS
04 报名方式
有 (略) (略) APP办理线上报名手续,并在线下缴纳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
01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9 月29 日17时止。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02 保证金缴纳:
户名: (略)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账号:*
NEWS
05 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对标的物进行展示。
展示地点
地点:标的物现场
NEWS
06 重要提示
1、租赁期限为一年(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2024年 10 月 8 日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2024年10 月10 日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的付款方式按《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和《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4、房屋用途:本次租赁商铺为商业用途,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商铺规定用途及工商、卫生、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允许的行业,并不得从事违反国家禁止性的活动,也不得经营国家禁止性以及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商铺内需要对卫生间等格局进行重新设置的需与委托人报备,原则上不得影响其他正常空间的使用。
商铺对应外墙面墙面广告位由 (略) 管理部门规定批准使用,不得违规设置广告牌或搭建违章建筑,也不得随意使用租赁范围外的房屋和场地。
5、租赁期内,买受人必须办理证照、合法经营、遵章纳税,装修费、维修费、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及租赁期内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 买受人可自行装修、改造、维修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所有费用买受人自理。
7、房屋交付:承租人在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三天内由委托人将承租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房屋按现状交付。
8、转租协议:买受人需对房屋进行转租的,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并签订三方补充协议方为有效,转租租期不得超过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
9、租赁期内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提前解约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10、《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已附后,本须知条款未涉及之处与《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不符的,以日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11、本公司《拍卖公告》中介绍的拍租标的面积等仅供参考,具体现场实际交付情况为准。
NEWS
07 联系电话地址
拍卖咨询电话:
0576-* *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中心大道183号(德智和大厦)13楼
微信公众号
银合拍卖
(略)
2024年9月14日
拍卖公告
(略)
受委托,将于2024年 9 月 30 日10时-15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上(网址:http://**) (略) APP,公开拍卖以下房产租赁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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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拍卖标的
(略) 椒 (略) 220号的一间营业房,证载建筑面积44.55㎡,(实际面积约37.55㎡),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67㎡,,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租赁期限*年,按现状拍卖,起拍价为3.*元/年,保证金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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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拍卖方式
本次 (略) 络增价竞价方式,价高者得。无保留价,但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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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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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报名方式
有 (略) (略) APP办理线上报名手续,并在线下缴纳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
01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9 月29 日17时止。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02 保证金缴纳:
户名: (略)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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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对标的物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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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标的物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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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限为一年(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2024年 10 月 8 日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2024年10 月10 日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的付款方式按《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和《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4、房屋用途:本次租赁商铺为商业用途,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商铺规定用途及工商、卫生、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允许的行业,并不得从事违反国家禁止性的活动,也不得经营国家禁止性以及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商铺内需要对卫生间等格局进行重新设置的需与委托人报备,原则上不得影响其他正常空间的使用。
商铺对应外墙面墙面广告位由 (略) 管理部门规定批准使用,不得违规设置广告牌或搭建违章建筑,也不得随意使用租赁范围外的房屋和场地。
5、租赁期内,买受人必须办理证照、合法经营、遵章纳税,装修费、维修费、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及租赁期内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 买受人可自行装修、改造、维修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所有费用买受人自理。
7、房屋交付:承租人在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三天内由委托人将承租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房屋按现状交付。
8、转租协议:买受人需对房屋进行转租的,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并签订三方补充协议方为有效,转租租期不得超过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
9、租赁期内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提前解约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10、《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已附后,本须知条款未涉及之处与《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不符的,以日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11、本公司《拍卖公告》中介绍的拍租标的面积等仅供参考,具体现场实际交付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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