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所属房产使用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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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所属房产使用权处置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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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枣庄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所属房产使用权处置

转让方: (略)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转让底价: (略) (略) 1388号1栋1单元308户三年使用权:3.*元;

市 (略) 新风里社区沿街67号一年使用权:1.*元

(略) 嘉汇大厦5层6 间办公用房三年使用权:17.*元


保证金: (略) (略) 1388号1栋1单元308户三年使用权:0.*元;

市 (略) 新风里社区沿街67号一年使用权:0.*元

(略) 嘉汇大厦5层6 间办公用房三年使用权:*元

挂牌日期:2024-9-18至20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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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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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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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标的分开处置,分开受让,分为A、B、C三个资产包,A包为编号1资产,位 (略) (略) 1388号1栋1单元308户,租金每半年缴纳,押金3000元。B包为编号2资产, (略) (略) 新风里社区沿街67号,租金每半年缴纳。C包为编号3资产,位于 (略) 嘉汇大厦5层6 间办公用房,租金每半年缴纳,押金*元。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资产水电物业等相关权益承租方有偿使用,用量每月统计一次,按供电部门价格标准收费,承租方按时自行缴纳。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需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一切均由承租方承担。A资产需单独垫付物业费、水费*。
4、资产清单详见鲁正房估(2024)ZZ-522号。
5、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话电: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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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转让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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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剩余尾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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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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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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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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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山亭区邻里中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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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枣庄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所属房产使用权处置

转让方: (略)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转让底价: (略) (略) 1388号1栋1单元308户三年使用权:3.*元;

市 (略) 新风里社区沿街67号一年使用权:1.*元

(略) 嘉汇大厦5层6 间办公用房三年使用权:17.*元


保证金: (略) (略) 1388号1栋1单元308户三年使用权:0.*元;

市 (略) 新风里社区沿街67号一年使用权:0.*元

(略) 嘉汇大厦5层6 间办公用房三年使用权:*元

挂牌日期:2024-9-18至20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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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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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标的分开处置,分开受让,分为A、B、C三个资产包,A包为编号1资产,位 (略) (略) 1388号1栋1单元308户,租金每半年缴纳,押金3000元。B包为编号2资产, (略) (略) 新风里社区沿街67号,租金每半年缴纳。C包为编号3资产,位于 (略) 嘉汇大厦5层6 间办公用房,租金每半年缴纳,押金*元。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资产水电物业等相关权益承租方有偿使用,用量每月统计一次,按供电部门价格标准收费,承租方按时自行缴纳。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需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一切均由承租方承担。A资产需单独垫付物业费、水费*。
4、资产清单详见鲁正房估(2024)ZZ-522号。
5、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话电: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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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转让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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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剩余尾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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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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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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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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