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农交德资挂2024MZ-130号绵竹市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秸秆回收中心流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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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农交德资挂2024MZ-130号绵竹市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秸秆回收中心流转项目

流转价格与总价以挂牌公告为准: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秸秆回收中心流转项目挂牌公告

德阳农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秸秆回收中心进行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秸秆回收中心流转项目。

二、项目编号:成农交德资挂(2024)MZ-130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 (略) 玉泉镇永宁村4组,面积4000余平方米(附属设施包含:厂房、管理用房、设备、作业通道),项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四、挂牌时间:以系统挂牌时间为准。

五、挂牌价格:第一年最低租赁价*元,包含生产秸秆500吨,超过500吨的部分,每吨加收50元租金;从第二年开始,租赁方每年秸秆回收量增幅在上一年基础上必须增加100吨以上(成交价由最终竞价为准)。

六、租金支付:租金一年按两次缴纳,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保底租赁费,年底结算后缴纳增幅部分,当年费用结清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七、保证金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大写:*万元整)。

缴纳时间:项目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向德阳农交所缴纳(以报名结束当天在16:00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视为不具备交易资格。

(二)保证金结算

1.未中选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且完成成交审核后3个工 (略) 径无息退还。

2.中选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后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账户,作为该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双方无违约情况下退给中选承租方。

八、出租期限:5年(以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

九、报名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的要求方能办理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承租方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三)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按期如数支付应缴纳的水电气及其他各种费用。

(四)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做到安全经营,加强安全管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安全和意外事故造成自身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因国家征用或上级主管部门强行停止本次租赁行为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报名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凭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记录等资料于系统挂牌期限内到德阳农交所绵竹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登记,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

十一、交易方式

该项目通过成 (略) 站(http://**:2002/)发布项目公告,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以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电子竞价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十二、标的物使用要求

1、该项目土地使用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性质使用, (略) 玉泉镇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规划,不得占用宗地范围外的土地。承租方不得将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本)》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若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宗土地,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搬迁。

2、承租方只能从事秸秆回收业务,不得改变秸秆回收中心主体性质,不能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损害。

3、承租方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负责对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修缮、维护,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标的物转租、分租。

6、承租方需承诺,在承包期内对承包范围内的责任,遇第三方侵权,必须及时告知招租方。

7、其它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三、交易须知

1、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挂牌公告。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挂牌公告。

3、成交后承租方30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产权人签定《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物。

4、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向德阳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四、联系人:

杨女士 *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流转价格与总价以挂牌公告为准: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秸秆回收中心流转项目挂牌公告

德阳农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秸秆回收中心进行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秸秆回收中心流转项目。

二、项目编号:成农交德资挂(2024)MZ-130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 (略) 玉泉镇永宁村4组,面积4000余平方米(附属设施包含:厂房、管理用房、设备、作业通道),项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四、挂牌时间:以系统挂牌时间为准。

五、挂牌价格:第一年最低租赁价*元,包含生产秸秆500吨,超过500吨的部分,每吨加收50元租金;从第二年开始,租赁方每年秸秆回收量增幅在上一年基础上必须增加100吨以上(成交价由最终竞价为准)。

六、租金支付:租金一年按两次缴纳,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保底租赁费,年底结算后缴纳增幅部分,当年费用结清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七、保证金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大写:*万元整)。

缴纳时间:项目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向德阳农交所缴纳(以报名结束当天在16:00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视为不具备交易资格。

(二)保证金结算

1.未中选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且完成成交审核后3个工 (略) 径无息退还。

2.中选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后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账户,作为该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双方无违约情况下退给中选承租方。

八、出租期限:5年(以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

九、报名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的要求方能办理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承租方 (略) 玉泉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三)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按期如数支付应缴纳的水电气及其他各种费用。

(四)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做到安全经营,加强安全管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安全和意外事故造成自身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因国家征用或上级主管部门强行停止本次租赁行为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报名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凭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记录等资料于系统挂牌期限内到德阳农交所绵竹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登记,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

十一、交易方式

该项目通过成 (略) 站(http://**:2002/)发布项目公告,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以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电子竞价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十二、标的物使用要求

1、该项目土地使用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性质使用, (略) 玉泉镇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规划,不得占用宗地范围外的土地。承租方不得将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本)》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若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宗土地,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搬迁。

2、承租方只能从事秸秆回收业务,不得改变秸秆回收中心主体性质,不能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损害。

3、承租方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负责对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修缮、维护,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标的物转租、分租。

6、承租方需承诺,在承包期内对承包范围内的责任,遇第三方侵权,必须及时告知招租方。

7、其它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三、交易须知

1、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挂牌公告。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挂牌公告。

3、成交后承租方30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产权人签定《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物。

4、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向德阳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四、联系人:

杨女士 *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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