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石头河防洪治理工程剩余砂石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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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石头河防洪治理工程剩余砂石拍卖交易公告

经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岐山县石头河防洪治理工程涉及剩余的砂石资源在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http://**)以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交易期内由岐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略) 及陕西 (略) 共同受理该标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拍卖标的:岐山县蔡家坡镇石头河防洪治理工程产生剩余砂石资源,砂石方量约51.*立方米(详情见砂石量估算报告)。

二、拍卖时间:2024年9月26日15时整。

三、拍卖地点: (略) 金台区行政大 (略) (略) 506室。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标的展示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在岐山县蔡家坡镇石头河防洪治理段在建S24周凤高速上游500m处至左岸上游第一段治理工程施工范围内。

五、报名地址、时间

(略) 渭 (略) 1号陕建安装大厦1103B室进行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整报名结束。

六、竞买人资格及报名资料

1.竞买人为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并携带公章;

2.竞买人若委托其他人办理竞买手续,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竞买人须提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等信息参加拍卖,拍卖公司对竞买人提交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等信息进行核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等信息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四个部门《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执行。

七、竞买保证金

经拍卖公司审查符合竞买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必须于2024年9月25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的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00元)。未竞得的,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的,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 (略) (略) 提出书面划转竞买保证金申请,申请通过后该款项将作为本次砂石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执行。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 名: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6

备 注: 石头河砂石

八、成交价款支付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及其它约定文件。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

九、其他

1.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等相关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勘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并自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2.买受人必须按照岐山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遵照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山县河道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岐政办发[2024]35号),并按照与委托人约定的合同事项对标的进行装运出场。

3.佣金:该项目由岐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陕西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组织实施。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陕西 (略) 支付总成交价款 1.5 %的拍卖佣金。

十、附件:拍卖会资料

出让方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917-*

查看标的联系人及电话:葛女士 *

拍卖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葛女士 *

交易中心联系人员:刘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17-*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

陕西 (略)

2024年9月19日

经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岐山县石头河防洪治理工程涉及剩余的砂石资源在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http://**)以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交易期内由岐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略) 及陕西 (略) 共同受理该标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拍卖标的:岐山县蔡家坡镇石头河防洪治理工程产生剩余砂石资源,砂石方量约51.*立方米(详情见砂石量估算报告)。

二、拍卖时间:2024年9月26日15时整。

三、拍卖地点: (略) 金台区行政大 (略) (略) 506室。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标的展示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在岐山县蔡家坡镇石头河防洪治理段在建S24周凤高速上游500m处至左岸上游第一段治理工程施工范围内。

五、报名地址、时间

(略) 渭 (略) 1号陕建安装大厦1103B室进行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整报名结束。

六、竞买人资格及报名资料

1.竞买人为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并携带公章;

2.竞买人若委托其他人办理竞买手续,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竞买人须提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等信息参加拍卖,拍卖公司对竞买人提交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等信息进行核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等信息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四个部门《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执行。

七、竞买保证金

经拍卖公司审查符合竞买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必须于2024年9月25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的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00元)。未竞得的,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的,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 (略) (略) 提出书面划转竞买保证金申请,申请通过后该款项将作为本次砂石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执行。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 名: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6

备 注: 石头河砂石

八、成交价款支付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及其它约定文件。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

九、其他

1.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等相关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勘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并自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2.买受人必须按照岐山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遵照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山县河道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岐政办发[2024]35号),并按照与委托人约定的合同事项对标的进行装运出场。

3.佣金:该项目由岐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陕西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组织实施。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陕西 (略) 支付总成交价款 1.5 %的拍卖佣金。

十、附件:拍卖会资料

出让方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917-*

查看标的联系人及电话:葛女士 *

拍卖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葛女士 *

交易中心联系人员:刘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17-*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

陕西 (略)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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