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瑶族风情园E栋汝城县九龙江白毛茶加工厂设备和厂房的租赁权整体拍卖第三次郴公产告字〔2024〕第298号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瑶族风情园E栋汝城县九龙江白毛茶加工厂设备和厂房的租赁权整体拍卖第三次郴公产告字〔2024〕第298号
一、标的简况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产权人) | 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 |
受托方名称 (拍卖公司) | (略) (略) | |
标的名称 | (略)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瑶族风情园E栋汝城县九龙江白毛茶加工厂设备和厂房的租赁权整体拍卖(第三次) | |
标的简介 | (略)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瑶族风情园E栋汝城县九龙江白毛茶加工设备和厂房的租赁权整体拍卖,设备招租底价26.*元/年,厂房招租底价12.*元/年,详见《评价报告》和《招租处置函》,合计起拍价38.*元/年。租期1-10年,一年一签,暂定10年,先付后租,租赁拍卖保证金*元。递增率:第五年开始每五年递增1%。 | |
起拍价 | 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年(小写:¥38.*元/年) | |
标的地点 | 汝城县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4年9月 19 日——2024年9月 26 日 联系电话:0735-* 联系人:罗先生* |
三、拍卖信息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4 年 9月27 日15点00 分 (略) (略) (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 6开标室即 369 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略) 网站(http://**) |
四、收费说明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收取佣金*万元,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由竞得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 |
组织方 | 委托人名称: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 联系电话:* 本次拍卖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拍卖公司名称: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委托人委托,负责本次拍卖的业务咨询、系统操作指导、拍卖会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监督方名称: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 服务 | (略) (略)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管理、技术支持,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电话:0735-*(技术支持) 0735-*(交易见证) 0735-*(保证金管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冬季) 9:00-12:00 14:30-17:30(夏季)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略) (略)
2024年9月19
一、标的简况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产权人) | 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 |
受托方名称 (拍卖公司) | (略) (略) | |
标的名称 | (略)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瑶族风情园E栋汝城县九龙江白毛茶加工厂设备和厂房的租赁权整体拍卖(第三次) | |
标的简介 | (略)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瑶族风情园E栋汝城县九龙江白毛茶加工设备和厂房的租赁权整体拍卖,设备招租底价26.*元/年,厂房招租底价12.*元/年,详见《评价报告》和《招租处置函》,合计起拍价38.*元/年。租期1-10年,一年一签,暂定10年,先付后租,租赁拍卖保证金*元。递增率:第五年开始每五年递增1%。 | |
起拍价 | 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年(小写:¥38.*元/年) | |
标的地点 | 汝城县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4年9月 19 日——2024年9月 26 日 联系电话:0735-* 联系人:罗先生* |
三、拍卖信息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4 年 9月27 日15点00 分 (略) (略) (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 6开标室即 369 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略) 网站(http://**) |
四、收费说明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尾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收取佣金*万元,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由竞得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 |
组织方 | 委托人名称: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 联系电话:* 本次拍卖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拍卖公司名称: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委托人委托,负责本次拍卖的业务咨询、系统操作指导、拍卖会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监督方名称: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 服务 | (略) (略)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管理、技术支持,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电话:0735-*(技术支持) 0735-*(交易见证) 0735-*(保证金管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冬季) 9:00-12:00 14:30-17:30(夏季)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略) (略)
2024年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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