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噶尔县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噶尔县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噶自然地挂字〔2024〕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噶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4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性质 及年限 | 土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限高 | 绿地率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 | 噶尔县狮泉河镇产业园区( (略) 提供的拐角坐标为准) | 工业用地(工业50年) | 6970.02 | ≥1.0 | ≤40% | ≤21m | ≥30% | 95 | 2 | 19 |
2 | * | 噶尔县狮泉河镇产业园区( (略) 提供的拐角坐标为准) | 工业用地(工业50年) | 4145.93 | ≥1.0 | ≤40% | ≤21m | ≥30% | 56 | 2 | 12 |
3 | * | 噶尔县狮泉河镇产业园区( (略) 提供的拐角坐标为准) | 工业用地(工业50年) | 9216.34 | ≥1.0 | ≤40% | ≤21m | ≥30% | 125 | 2 | 25 |
4 | * | 噶尔县狮泉河镇产业园区( (略) 提供的拐角坐标为准) | 工业用地(工业50年) | 7281.51 | ≥1.0 | ≤40% | ≤21m | ≥30% | 99 | 2 | 2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 (略) 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 (略) 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 (略) 站网址为http://**.cn。
四、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19日10:00至2024年10月8日18:00。
2、挂牌时间:2024年10月9日00:00至2024年10月19日10:30。
3、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9日10:30(限时竞价为5分钟)。
五、竞买资格确认和保证金缴纳方式
1、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8日18:00前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8:00,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略) 阿里分行
帐 号:*7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
编号点击查看>>*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4、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以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植被恢复费、契税等。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不按约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和 (略) 共同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挂牌出让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略)
2024年9月18日
噶尔县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噶自然地挂字〔2024〕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噶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4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性质 及年限 | 土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限高 | 绿地率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 | 噶尔县狮泉河镇产业园区( (略) 提供的拐角坐标为准) | 工业用地(工业50年) | 6970.02 | ≥1.0 | ≤40% | ≤21m | ≥30% | 95 | 2 | 19 |
2 | * | 噶尔县狮泉河镇产业园区( (略) 提供的拐角坐标为准) | 工业用地(工业50年) | 4145.93 | ≥1.0 | ≤40% | ≤21m | ≥30% | 56 | 2 | 12 |
3 | * | 噶尔县狮泉河镇产业园区( (略) 提供的拐角坐标为准) | 工业用地(工业50年) | 9216.34 | ≥1.0 | ≤40% | ≤21m | ≥30% | 125 | 2 | 25 |
4 | * | 噶尔县狮泉河镇产业园区( (略) 提供的拐角坐标为准) | 工业用地(工业50年) | 7281.51 | ≥1.0 | ≤40% | ≤21m | ≥30% | 99 | 2 | 2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 (略) 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 (略) 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 (略) 站网址为http://**.cn。
四、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19日10:00至2024年10月8日18:00。
2、挂牌时间:2024年10月9日00:00至2024年10月19日10:30。
3、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9日10:30(限时竞价为5分钟)。
五、竞买资格确认和保证金缴纳方式
1、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8日18:00前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8:00,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略) 阿里分行
帐 号:*7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
编号点击查看>>*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4、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以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植被恢复费、契税等。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不按约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和 (略) 共同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挂牌出让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略)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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