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6%增资后5.1%的股权转让
浙江景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6%增资后5.1%的股权转让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椒江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台州湾新区下陈街道开发大道东段188号四号楼3楼4307室 |
法定代表人 | 杨广安 | ||
成立日期 | 2021-05-27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KB8J87J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杭州 (略) | 45.90% | ||
杨广安 | 21.25% | ||
钱志浩 | 10.00% | ||
杨凡 | 8.50% | ||
台州 (略) | 5.10% | ||
吕宁生 | 5.00% | ||
余长兴 | 4.25%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0.71 | -121.08 | -121.0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28.63 | 196.90 | 131.73 | |
审计机构 | 浙江正大 (略) 台州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09.25 | -165.16 | -165.1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21.72 | 452.79 | -31.07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嘉兴昌信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4个周期数。 3.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 (略) (略) 届时另行通过“浙交汇”平台发布公告) 5.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无。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台州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段188号主楼三层311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叶志胜 | 成立日期 | 2016-11-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8GTQXXT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浙江清华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6D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4-08-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台州 (略) 股东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浙江景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6%(增资后5.1%)的股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116.*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转让合同》.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6-*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吴权英 | 电话 | 0576-*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椒江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台州湾新区下陈街道开发大道东段188号四号楼3楼4307室 |
法定代表人 | 杨广安 | ||
成立日期 | 2021-05-27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KB8J87J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杭州 (略) | 45.90% | ||
杨广安 | 21.25% | ||
钱志浩 | 10.00% | ||
杨凡 | 8.50% | ||
台州 (略) | 5.10% | ||
吕宁生 | 5.00% | ||
余长兴 | 4.25%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0.71 | -121.08 | -121.0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28.63 | 196.90 | 131.73 | |
审计机构 | 浙江正大 (略) 台州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09.25 | -165.16 | -165.1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21.72 | 452.79 | -31.07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嘉兴昌信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4个周期数。 3.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 (略) (略) 届时另行通过“浙交汇”平台发布公告) 5.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无。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台州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段188号主楼三层311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叶志胜 | 成立日期 | 2016-11-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8GTQXXT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浙江清华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6D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4-08-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台州 (略) 股东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浙江景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6%(增资后5.1%)的股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116.*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转让合同》.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6-*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吴权英 | 电话 | 0576-* |
传真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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