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吉林省分行关于处置车辆拍卖项目第四次供应商征集公告
建行吉林省分行关于处置车辆拍卖项目第四次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范围
建行吉林省分行关于处置车辆拍卖项目(第四次)。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09月26日17:00止。
三、入库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公司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在我行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建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四、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吉林省内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拍卖业务。
(2)供应商应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近三年(2021年至今)为银行或企事业单位提供车辆拍卖项目合作案例。
(二)服务要求
(1)拍卖佣金为0元。
(2)由拍卖人负责拍卖车辆的相关事项:
1.按照现状拍卖,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车辆瑕疵由拍卖机构具体说明。其中如有一些特殊因素导致无法过户的车辆,由拍卖机构在拍卖前告知委托方。如有买受人对车辆有异议要求退车,委托方不负责退车或不承担任何赔偿。
2.委托人负责提供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由拍卖人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转籍事宜,拍卖车辆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更名、过户或注销手续。
(3)车辆拍卖会的宣传要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宣传:
1.在省内媒体公开发布拍卖公告。
2.宣传费用由拍卖人承担。
(四)车辆展示和拍卖场所及费用
1.车辆展示和拍卖场地由拍卖人负责联系并承担其费用。
2.拍卖现场秩序由拍卖人掌控,如出现问题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律由拍卖人负责处理。
3.需要展示的车辆由拍卖人负责安全运送到展示现场。中途出现问题均由拍卖人负责解决,同时负责车辆存放的安全。委托人负责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五、材料上传要求
(略) 注册要求上传, (略) 补充如下资料:
(一)公司章程(工商局备案的扫描件,上传至公司基本信息“公司章程”栏)
(二)财务报表(近三年完整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盖章扫描件,在公司“财务报表”栏分别新增)
(三)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类型证明,在公司基本信息“纳税人类型”-“开票信息”栏编辑)
(四)建行账户(在公司基本信息“企业账户”栏添加)
(五)同类采购成功案例( (略) “案例信息”栏新增)
(六)从事行业所必须有的认定资质(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行业行政许可证书等,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七)与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有关的代理资质(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八)与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资质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九)与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有关的产品认证(如3C认证、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等,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十)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如专利等,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注:第七至十项,如不涉及或没有,则无需提供。
六、报名步骤
(一)供应商必须 (略) 上(http://**)注册成为会员,注册时请按第四点、第五点要求对财务报表、资质信息、案例信息、纳税人类型、公司章程等信息进行维护。
(二)提交客服审核后,请邮件发送至下方财务会计部/采购部联系人邮箱,注明联系电话,我们会尽快安排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第四点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注册会员成功不等于报名成功,请留意)。
(四)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按第四点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同时按第四点、第五点要求做好企业信息更新维护:包括财务报表、资质信息、案例信息、纳税人类型、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信息维护。
(五)龙集采系统操作问 (略) 站“供应商指南”,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供应商征集活动为建行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
(二)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三)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扫描件,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四)我行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或吸收供应商进入信息库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我行择优选取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征集结果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原因解释。
(五)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八、联系方式(如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咨询)
龙集采技术支持电话*
财务会计部/采购部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件:wangye1.*@*cb.com
需求部门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件:liumengjun.*@*cb.com
中国 (略) 吉林省分行
采购部
2024年09月19日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范围
建行吉林省分行关于处置车辆拍卖项目(第四次)。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09月26日17:00止。
三、入库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公司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在我行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建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四、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吉林省内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拍卖业务。
(2)供应商应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近三年(2021年至今)为银行或企事业单位提供车辆拍卖项目合作案例。
(二)服务要求
(1)拍卖佣金为0元。
(2)由拍卖人负责拍卖车辆的相关事项:
1.按照现状拍卖,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车辆瑕疵由拍卖机构具体说明。其中如有一些特殊因素导致无法过户的车辆,由拍卖机构在拍卖前告知委托方。如有买受人对车辆有异议要求退车,委托方不负责退车或不承担任何赔偿。
2.委托人负责提供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由拍卖人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转籍事宜,拍卖车辆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更名、过户或注销手续。
(3)车辆拍卖会的宣传要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宣传:
1.在省内媒体公开发布拍卖公告。
2.宣传费用由拍卖人承担。
(四)车辆展示和拍卖场所及费用
1.车辆展示和拍卖场地由拍卖人负责联系并承担其费用。
2.拍卖现场秩序由拍卖人掌控,如出现问题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律由拍卖人负责处理。
3.需要展示的车辆由拍卖人负责安全运送到展示现场。中途出现问题均由拍卖人负责解决,同时负责车辆存放的安全。委托人负责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五、材料上传要求
(略) 注册要求上传, (略) 补充如下资料:
(一)公司章程(工商局备案的扫描件,上传至公司基本信息“公司章程”栏)
(二)财务报表(近三年完整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盖章扫描件,在公司“财务报表”栏分别新增)
(三)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类型证明,在公司基本信息“纳税人类型”-“开票信息”栏编辑)
(四)建行账户(在公司基本信息“企业账户”栏添加)
(五)同类采购成功案例( (略) “案例信息”栏新增)
(六)从事行业所必须有的认定资质(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行业行政许可证书等,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七)与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有关的代理资质(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八)与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资质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九)与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有关的产品认证(如3C认证、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等,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十)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如专利等, (略) “资质信息”栏新增)
注:第七至十项,如不涉及或没有,则无需提供。
六、报名步骤
(一)供应商必须 (略) 上(http://**)注册成为会员,注册时请按第四点、第五点要求对财务报表、资质信息、案例信息、纳税人类型、公司章程等信息进行维护。
(二)提交客服审核后,请邮件发送至下方财务会计部/采购部联系人邮箱,注明联系电话,我们会尽快安排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第四点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注册会员成功不等于报名成功,请留意)。
(四)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按第四点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同时按第四点、第五点要求做好企业信息更新维护:包括财务报表、资质信息、案例信息、纳税人类型、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信息维护。
(五)龙集采系统操作问 (略) 站“供应商指南”,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供应商征集活动为建行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
(二)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三)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扫描件,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四)我行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或吸收供应商进入信息库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我行择优选取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征集结果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原因解释。
(五)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八、联系方式(如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咨询)
龙集采技术支持电话*
财务会计部/采购部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件:wangye1.*@*cb.com
需求部门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件:liumengjun.*@*cb.com
中国 (略) 吉林省分行
采购部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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