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粮棉原种场七队土地出租项目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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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粮棉原种场七队土地出租项目招租公告

江苏爱德信 (略) (略) 粮棉原种场委托,拟 (略) 长江镇薛窑—— (略) 粮棉原种场内七队土地约140亩(七队 (略) 西、东西中心河南片土地)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土 (略) 长江镇薛窑—— (略) 粮棉原种场内七队土地约140亩(七队 (略) 西、东西中心河南片土地),见《 (略) 粮棉原种场七队土地现状位置图》

图片1.png

2、标的物使用现状:空闲。

3、项目标的用途要求:按现状出租现有招租范围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批准,严禁乱开、乱挖和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区域。禁止畜禽养殖。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的项目。

4、招租底价为:该宗土地承包租金底价为*.00元/年,承租人在最低租金控制价基础上自行填报租金金额(每年租金多少元人民币),以出价高者为中标人。

5、招租方式:公开招租,价高者得。

6、承包方承包权期限为5年,承包租金一年一缴。中标者签订承租合同前需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赁费,以后各年租赁费缴纳时间在合同中明确,逾期支付租赁费达二十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社会自然人都可参与本项目。

2、自然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失信记录。

3、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租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招标文件发布: (略) 农业 (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略) 农业 (略) 该项目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崇 (略) 52号江景苑G座北楼8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挂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需单独密封)。

2、如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扰乱招标秩序或违反招标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无法正常按期进行者,投标保证金不退。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立即返还,不计利息。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齐。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0%;待合同执行完毕并且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数返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人在中标后未能按租赁要求进行使用或经营,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宜

1、中标人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的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及变更经营范围,经营过程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经营损失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业主单位不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租金不变,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变更租金要求。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 (略) 或个人,履约保证金不退,招标方保留索赔、罚款和停止承租资格的权利,1年内不 (略) 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单位的任何招投标。

4、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勘探,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放弃中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 (略) 粮棉原种场

地址: (略) 粮棉原种场(南通如皋长江镇薛窑农场)

联系人:薛晓波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爱德信 (略)

联系人:张爱霞 联系电话:*


【发布稿】 (略) 粮棉原种场七队土地出租项目招标文件.doc

江苏爱德信 (略) (略) 粮棉原种场委托,拟 (略) 长江镇薛窑—— (略) 粮棉原种场内七队土地约140亩(七队 (略) 西、东西中心河南片土地)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土 (略) 长江镇薛窑—— (略) 粮棉原种场内七队土地约140亩(七队 (略) 西、东西中心河南片土地),见《 (略) 粮棉原种场七队土地现状位置图》

图片1.png

2、标的物使用现状:空闲。

3、项目标的用途要求:按现状出租现有招租范围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批准,严禁乱开、乱挖和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区域。禁止畜禽养殖。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的项目。

4、招租底价为:该宗土地承包租金底价为*.00元/年,承租人在最低租金控制价基础上自行填报租金金额(每年租金多少元人民币),以出价高者为中标人。

5、招租方式:公开招租,价高者得。

6、承包方承包权期限为5年,承包租金一年一缴。中标者签订承租合同前需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赁费,以后各年租赁费缴纳时间在合同中明确,逾期支付租赁费达二十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社会自然人都可参与本项目。

2、自然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失信记录。

3、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租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招标文件发布: (略) 农业 (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略) 农业 (略) 该项目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崇 (略) 52号江景苑G座北楼8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挂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需单独密封)。

2、如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扰乱招标秩序或违反招标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无法正常按期进行者,投标保证金不退。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立即返还,不计利息。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齐。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0%;待合同执行完毕并且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数返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人在中标后未能按租赁要求进行使用或经营,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宜

1、中标人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的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及变更经营范围,经营过程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经营损失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业主单位不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租金不变,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变更租金要求。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 (略) 或个人,履约保证金不退,招标方保留索赔、罚款和停止承租资格的权利,1年内不 (略) 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单位的任何招投标。

4、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勘探,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放弃中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 (略) 粮棉原种场

地址: (略) 粮棉原种场(南通如皋长江镇薛窑农场)

联系人:薛晓波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爱德信 (略)

联系人:张爱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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